作者LogicQuickJP (太陽的影子)
看板L_ShoppingMa
標題[申訴] hypermall版主andypan判決不符實情且過重
時間Tue Aug 31 04:33:06 2010
本人確實曾於7/07、8/20兩天
在hypermall版「發表問題文」
並非如andypan版主所說的是「發表空白文」
我並沒有發表空白文的犯意與犯行
可申請站方紀錄證明本人所言不虛
況且如果我當時發表的是空白文的話
以版面每日文章數並不算多的情形下
版主不可能不察覺而遲至現在才處理
只不過因為沒有等到滿意的答案
原本想把文章刪除
但又不想減少文章數
所以就用編輯標題和文章的方式
使得看起來像是作者刪除文章的狀態但又保留文章數
這只是便宜行事的作法
本人並沒有實際擾亂版面的行為
查尋版規也並沒有「不得編輯文章標題和將內文全刪,否則永久水桶」的相關規定
對於犯行輕微且是初犯的本人
一下就動用永久水桶的極刑似嫌過於嚴苛
希望小組長能協調將本人水桶減至「有期徒刑」的程度
讓我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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