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wnJustin (^^)
看板L_ShoppingMa
標題[申訴] Depstore版版規(或說是版主Toku執行)不當~
時間Thu Nov 4 13:07:56 2010
我想申訴Depstore版版規(或說是版主Toku執行)不當~
事由: 我在八月時於板上發表了一篇徵求G2OOO生日卡號文
就被版主Toku劣退+水桶三個月
但其實版上是可以徵求卡號的,
我只是徵求「生日」卡號就被處以如此嚴重判決,
當時有寄信給Toku申訴,她也置之不理,OK,我也認了沒關係
現在想要解水桶了,卻碰到以下問題,我認為版主(規定的版規)不當故申訴。
1.解水桶須附上當日劣文證明,但我也是其他版的版主,
每天都會收到檢舉信函、處理版務往回信件。
故當時劣退的信件早已被PTT往前擠掉了,版主規定那就不能解水桶!
請問為何「必須一定」要附上劣文證明才能解除水桶?依據為何?
2.水桶期限為三個月,也就是92天。
版主規定水桶超過98天後將不處理
那是否只有
6天的時間可以申請解除水桶?
我翻遍了站規跟100多的版,都不見有此種硬性規定
這樣的規定是否有待商榷?依據為何?
時間過了就不能解水桶???
3.版規只有寫說違反規定為三個月水桶,並沒有規定劣文退回
那麼想請問劣退的依據為何?
4.從八月起到今天,我觀察被劣退+水桶的少說有10人以上(含我在內)
為何版主都不需要公告?難道是懶?或是很忙?
5.版規規定被刪文的水桶三個月,為何我的水桶期限還有3639天?
在設定水桶時難道不需要寫上水桶日期、理由、設定期限嗎?
6.版規錯字一堆,第一點的前言(除了徵求卡號以外)也跟第八點牴觸
希望版主在發表文章前能謹遵嚴謹性,或去練練打字吧。
現行版規:
po文不得從事任何有關交易行為
除了徵求卡號以外
1.徵求禮券折價券 如七折卷
2.合購 合湊
3.買賣販售意圖刻意推銷某專櫃(超過兩篇同id推銷某專櫃,刪除之前文章也一樣)
4.商業活動 換ip推銷及其他意圖鑽本板漏洞
5.置底文洗板也視同違規
6.交換物品
7.代刷及徵生日券
8.分享卡號急徵求卡號PO文 (可置底文推文)
-->這是前兩天發布的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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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章一經發現一律刪除
三個月水桶
問卷審核
即日起申請問卷審核者請注意
來信且附上在本版po兩篇以上證明 含兩篇
標題即可
以板友為實驗對象一律不允許貼文 百貨板分類是購物 不是要給某些人來做他們想做的
實驗
若情況未見改善本版將廢除置底文推文販賣
可能兩三個月或更久才會重見天日
請大家多多配合
被禁水桶後不得寫信干擾我說沒看到板規 或鑽漏洞硬凹
請當個有水準的公民 引起板上民怨還硬凹只會貶低自己的人格
如果每個人都來po一篇他要徵禮券 她要合購
整個覺是雜貨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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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水桶三個月後自行告知解除水桶
超過水桶98天後將不處理 12/08 18:43
來信解除水桶須附上當日劣文證明 無法提供者亦不解除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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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3.8
推 loverlover:已請版主到案說明 11/04 16:37
推 ganbaday:3.你(劣:0),你自己消掉了申訴也沒有劣能消了,這條觸犯 11/12 04:00
→ ganbaday:站規,你原本可以申訴消除,現在頂多檢舉 換不回冷卻時間 11/12 04:01
→ ganbaday:5.上上週改版,系統自動將舊水桶名單自動轉為3650天,你 11/12 04:02
→ ganbaday:不也是板主,沒看BM板的系統更新相關討論嗎? 11/12 04:02
推 ganbaday:6.我看了很久,這段話沒寫完整。 11/12 04:04
→ ganbaday:除了「禁止」徵求卡號以外,「也禁止」1.~8. 11/12 04:05
→ ganbaday:改成上面這樣就ok了 11/12 04:06
→ ganbaday:只是目前省略太多字... 11/12 04:06
→ ganbaday:除了徵求卡號以外,「禁止以下」1.~8. 11/12 04:06
→ ganbaday:如果是上面這樣,就變成允許徵求卡號,禁止下述八類 11/12 04:07
→ ganbaday:也就是說,「除了」這個連接詞,必須要「也」字才能聯集 11/12 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