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EMPTT (女神門)
看板L_ShoppingMa
標題[申訴] es版不當劣文處理違反版規
時間Sat Jun 21 18:37:26 2008
感謝組長在事隔一個半月後,經我質疑為何刪申訴文、遲遲未有裁決後,
火速做出結論。
我想組長一開始就沒注意到,我的標題:申訴不當劣文。
我在被砍的申訴文中也提過,即便組長同意版主觀點,認為未指明的PO文
仍屬人身攻擊,那麼也仍依版規處理:
十、相關罰則
《1》違反以上規範初次者,將砍文退還、板工紀錄觀察名單
這一條,從未出現劣退兩字。
請依版規處理,而非版主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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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申訴,需要等到一個半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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