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
看板L_ShoppingMa
標題Re: [申訴]consumer版版主不當處理版規
時間Sun Jul 9 22:49:19 2006
※ 引述《balence (挑戰高手中)》之銘言:
: 申訴人:balence
: 被申訴人:sggs
: 所在看板:consumer
: 事由:
: consumer版舊版規不禁止出現員工之真實姓名。
: 經我post一篇帶有員工姓名之文章後,版主之一ivysky誤解站規,
: 以為站規不準出現任何人之真實姓名,將該文刪除並劣文。
: 經站方法務lawcloud解釋後,站規禁止的是出現「id」的真實姓名。
: 此為前言。
: 既然站方法務還我清白,我因此po文詢問目前的版規是否允許出現員工之姓名。
: 得到版主ivysky的答覆是:(consumer版2283、2286篇)
: 1.該文刪文主因在於個人認為公佈公佈員工的作法不妥,
: 是以基於板主裁量權衡
: 2.並建議消費權益受損時,先向企業反應及求償,不宜直接公佈員工姓名.
: 並且強調
: 「以上,對本人意見仍有質疑時,請寫信到個人信箱討論,或請向站方申訴.」(2286篇)
首先,你漏了一篇公告(第2276篇)
作者 baijee (baijee) 看板 consumer
標題 [公告] 關於BXXXXXX事件相關文章
時間 Sat Jul 8 02:45:5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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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以[白目] BXXXXXX事件 請停止並道歉吧...以及以上兩篇...
為主題的討論串,經板主判定本系列文章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板走向,其
討論內容也非針對保護消費者為前提發文,所有相關文章將列為爭議文
章,收錄至精華區路徑z-17-1備查,同時刪除所有相關討論串。請各位
板友若對本主題仍有意見要發表,請轉至相關看板發文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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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篇公告之後,就是指喜滿客討論串及衍生話題暫停討論
: 然而,由於i版主的一二點頗有矛頓之處。
: 由1,任何情況皆不可出現姓名。
: 由2,只要先向企業反應及求償,似乎就沒有不宜出現真實姓名
: 為了尋求版主真意,避免其他使用者誤採地雷,我再回i版主的文詢問
: 此時被sggs版主浸水桶。
: 因為他在我回文之前也回了i版主一篇文章(2287篇),
: 對於版規之解釋與i版主頗有不同
我只有表示:「我們會刪文是case by case決定的」
並重覆聲明B板主的公告,「經板主判定本系列文章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板走向」
我沒有對板規做什麼解釋,請勿混淆視聽。
: 最後說
: 「本篇禁止回覆,本篇之後如果該系列文章捲土重來,
: 將予不通知刪文,並視情況給予 劣文/ 水桶。」
: 此為他認為浸我水桶之依據。
: 抗辯:
: 第一、sggs版主說「本篇」禁止回文,而不是本系列禁止回文。
: 我並沒有回他那一篇的文章。
: 第二、sggs的禁止回文的驚嘆號也只有打在自己的文章上。
: 依照文義及習慣,使用者無從預期他是認為整個系列都不可以回文。
: 第三、sggs版主文中的「該系列文章捲土重來」所指的「該系列」,
: 依其文意應是指我原先帶有員工姓名之文。
: 第四、i版主所說的「對本人意見仍有質疑時,請寫信到個人信箱討論,或請向站方申訴」
: 我並不是對他的版規有對錯之判斷,只是認為版規不應該有矛頓之情況
: 希望他公開說清楚。應不違反其文意。
: 第五、站規第二十五條,使用者有在版面上公開建議版規之權。
: 何況我也不是建議,只是公開尋問版規。
: 不要說版主、版規並無限制,
: 即便是有限制,也應因為牴觸站規而無效。
我自己的第228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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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板務有意見,請私下回板主信箱,我們會適當的回覆。
對劣文有意見,請私下尋求板主的諒解,或請去組務板申訴。
對板主有不滿,想踢他下台,請到組務板發動罷免。
2.若非自願退位:須先至LifeNewboard版提出罷免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50人。
5>發起人須符合資格 上站500/發表200 註冊時間滿一年。
請先Q一下自己看看是否符合資格。
本篇禁止回覆,本篇之後如果該系列文章捲土重來,
將予不通知刪文,並視情況給予 劣文/ 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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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表明對板務有問題請回信箱,你仍堅持要回板上,只好請你冷靜。
1. 看版文章管理權:
版主有權判定該版的文章是否適當在版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並可選擇以 d 砍除的扣錢方式,或 T->Ctrl-D 之不扣錢方式
唯一切之砍除皆有記錄,有版主以不合理之方式協助違法賺錢者
得廢版主處份。
b. 將不當文章發表人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版發表文章之權限
c. 惡形重大者提報站長依不適當文章管理規則作出處份
你自始至終都認為在板上「詢問」板規是你的權利,
但你的討論串已明顯妨礙板務運行,因此我引用文章管理權做出適當裁決。
: 經向sggs版主申訴之後,
: sggs版主的回覆是,個人習慣不同。
: 他說本篇文章不準回應意思就是全系列都不準回應。
: 我認為使用者沒有辦法去預測版主的習慣為何,這樣的解釋不該成立。
本篇禁止回覆,本篇之後如果該系列文章捲土重來,
將予不通知刪文,
請兩行字一起看。
: 在交涉無效後,上訴至組務版。
: 訴求:
: 希望小組長可以取消sggs版主對我的水桶及劣文處份。
: 我認為重點不是水桶的長短,而是我根本不該被水桶。
: 請小組長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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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請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長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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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2.49
→ sggs:我只針對我給的劣文/水桶提出答覆,其他人給的劣文我無法代答 07/10 08:20
→ sggs:我要說的已經明確表達,不會再回覆。 07/10 08:23
→ sggs:如果有什麼證據需要補上,請claus組長通知我,謝謝。 07/10 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