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ShoppingM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今天已溝通 他堅持叫我申訴 昨天買了背包 到street_style 分享 1. 18015 3/31 - □ [請修改文章用字遣詞] <kai5566> 以下是原文 http://ppt.cc/rXAn http://ppt.cc/2dDb 剛去買的 花了3420元 那麼多錢 買一個那麼實用的豋山包 蠻值得的 而且又潮 我發現 剛剛在北臉專櫃一開始看一看又走 女店員以為我不買了 去試背第二次 也不太想搭理我 臉有點臭 直到我把4000元大鈔 亮出來 女店員就抄開心衝過來 董A,要買這個包嗎? 算你9折唷~ XD 女店員還說 我背起來好帥~~~要不是她有男朋友 不然想塞電話給我 後來我很開心就背著走了 走在陸上 我發現女生都在看我耶!!! 而且經過我旁邊還有曖昧的笑一笑 當時我真的覺得我好潮!!!!!! 整個百貨救我最帥了!!!XDDDD 然後我回家 剛剛準備拍照的時候~~~ 才發現...我拉鍊上的標籤沒剪 原來...女生看到我標籤的價錢就愛上我了XDDD 我猜她們都__了... 以上試題外話啦 這背包配色很棒 空間很大 夾層也很多 背起來超帥的 還有筆電夾層 好爽喔!!!!!!!!! ===================================================================== 被刪文後 版主寄一封信告知 信件內容: 作者 swama07 (校長) 標題 Re: [分享] 我剛去買了北臉的背包 好潮喔XD 時間 Thu Mar 31 01:20:09 2011 ─────────────────────────────────────── 我要睡了 刪文先 備份到你信箱 修改後再行分享 (以下是原文備份 省略) ======================================================================= 這裡先說,此篇推文內我已經詢問版主 何處不妥 何處需要修改 他回信只有說刪文先 並無告知何處違規 或者不妥 我看完版規仍找不到有任何違反版規的項目 所以於今早修改文章後再次發文 且先寄信給版主告知我再次發文 希望版主審核文章 以下是我寄給版主第一封信 針對我即將再次po文 ======================================================================== 作者 kai5566 (中肯˙專業凱56) 標題 Re: [分享] 我剛去買了北臉的背包 好潮喔XD 時間 Thu Mar 31 11:43:24 2011 ─────────────────────────────────────── 校長葛格 我又po文了 昨天我也是累了先睡 但我有些地方不是很了解 我這篇找了版規好久 也找不到哪裡違反版規 所以 昨天再推文裡問你看哪裡需要修改 後來我記得也有說先去洗澡 洗完早發現 你就刪文了 也不知道你有沒有回答我哪裡應該修改 只見這封信 而這封信仍不見你說哪裡需要修改 我在剛剛也刪掉一兩句話 重新po了 大體上沒變 把一句比較不好的話刪了 今天下午到晚上我不會在電腦前 如果哪裡需要修改 再麻煩你告訴我好嗎 可以不要直接刪文嗎 畢竟版規沒寫到哪裡不行阿... 分享如果還要限制一堆實在是... 一堆問尺寸文打個三行就po上來 連刪文都沒有 熱心分享 打了一大堆購買歷程 卻被刪 實在有點灰心耶 ....無言 ============================================================= 由於第二篇原文版主刪文我沒有先備分 所以找不到文章 如版主有幫我備份再請他附上 2. 3/31下午約2-3點之間 版主直接刪文 水桶 且發此公告 ================================================================= 作者 swama07 (校長) 看板 street_style 標題 [公告] kai5566水桶一個月 時間 Thu Mar 31 14:18:02 2011 ─────────────────────────────────────── 於網路看板上刊登文章固然沒有固定形式 仍應避免這種引戰性質高 且容易讓人反感的內容 本看板討論風氣多元 但不是無限上綱 也不是文章裡加個笑臉就可以打混過去 如對判決不服 請自行將文章備份後上訴小組長 -- http://www.facebook.com/OlogyFashion 請加入O'logy流行媒體資訊網粉絲專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0.227 噓 kai5566:喔喔!!! 版規乾脆加個文字獄算了...到底犯哪條板規 03/31 14:19 → kai5566:昨天and今天問你妳也不回信 03/31 14:19 ============================================================================== 發完此公告 版主來信 以下是信件內容: ============================================================================== 作者 swama07 (校長) 標題 Re: [分享] 我剛去買了北臉的背包 好潮喔XD 時間 Thu Mar 31 14:20:20 2011 ─────────────────────────────────────── 看板不是讓你作秀的地方 如對判決不服 請上訴小組長 板規無法盡善 但仍須共同維護 ============================================================================== 針對第二次被刪文 以及被水桶我我的回信 ============================================================================== 作者 kai5566 (中肯˙專業凱56) 標題 Re: [分享] 我剛去買了北臉的背包 好潮喔XD 時間 Thu Mar 31 14:25:02 2011 ─────────────────────────────────────── 誰跟你做秀呢?? 我分享東西 還是要我把發票照給你看? 你去各大板看 我說話語氣就是這樣 又不是來這個版才這樣 再說 我不是不改文 我問你兩次你都不回 我平常發文就是這樣 你不回信說明何處不妥 我要怎麼修改文章? 版規上面沒寫 還可以水桶 申訴 我記得也是要經過跟版主溝通 不要只丟一句要我去申訴好嗎 畢竟我也想修改文章 明明來分享還可以被桶 我覺得莫名奇妙 ============================================================================== 版主再次回信 ============================================================================== 作者 swama07 (校長) 標題 Re: [分享] 我剛去買了北臉的背包 好潮喔XD 時間 Thu Mar 31 14:31:32 2011 ─────────────────────────────────────── 我不是你國文老師 不需要我來教你怎麼寫文章 板規有說明 鬧板就是水桶 你在別板幹嘛跟我沒關係 你平常發文怎樣是你的事情 但我不需要幫你修改文章 你在SS看板上的發文明顯就是在作秀惡搞 有心分享就分享 不需要一堆543 不服判決可至組務申訴去 記得附上你的文章 ============================================================================ 我再次回信 ============================================================================ 作者 kai5566 (中肯˙專業凱56) 標題 Re: [分享] 我剛去買了北臉的背包 好潮喔XD 時間 Thu Mar 31 14:48:26 2011 ─────────────────────────────────────── 沒錯 你不是我國文老師 這是我的文章 既然是我的文章 我寫的好與壞 也不關你的事 版主也可以不要看 除非我觸犯版規 好了,請問 我哪裡在作秀 惡搞??? 照片惡搞? 還是什麼??? 我分享打一些櫃姐的態度有錯嗎? 我想知道 文章明確的錯誤 如:哪裡惡搞 哪裡亂版 哪裡是543 哪裡在作秀??? 不過是一篇文章而已 我不是什麼知名人物 要做什麼秀? 麻煩版主回應一下 文章的問題 昨天 刪文前 與 今天刪文前 我都有問你 哪裡有問題 你不說就是不說 如果真的於法有據 你應該早就明確指出哪裡有問題了 ============================================================================== 然後版主就沒再回信了 ----------------------------------------------------------------------- 在此附上所有過程描述 以及我個人看法 我在昨天買了背包 很開心的照了兩張 實背圖 給大家看背起來的樣子 純分享 當然原文內我有描述購買流程 以及櫃姐對我的態度 還有我背起新背包來的感覺良好 本身我是認為立意良善 原文於此篇開頭已附上 板主一開始在推文告知 為了維護版風 請修改文章 我也在推文詢問 請問版主哪裡不妥麻煩跟我說一下 我會修改 後面也推文說 很晚了我要先去洗澡 洗完澡 就發現已被刪文 加上一封信 說版主要睡了 ===疑點1. 請問不妥之處? 違反版規之處? === 版主完全沒有跟我說哪裡有問題! 好 就如他所言 他不是我的國文老師 但是哪裡有違反版規? 他並未指出何處違規 可隨意亂砍文章嗎? 再來 今天中午我發第二篇文 與第一篇文大同小異 文章最後還有附上說 如果有任何不妥之處 請版主告知 我會修改 ===我一再強調我希望修改,但是文章本身並無違規 我不知如何修改=== 我尋求版主協助 麻煩他指正不妥之處 仍無下文 版主仍然直接刪文 而且加上水桶一個月 而判決原因他跟我說 "鬧版" 還來信說我發文加一些543 在作秀 我很納悶 什麼叫做秀 什麼叫543 刪文+水桶前 多次詢問 完全無回復 好啦 "即使" 只是"即使" 我是做秀 打一些543 又如何??? 重點是何處 觸犯版規????? 單純他一面之詞說我鬧版 難道我是隨便找網路照片來分享嗎? 我可以出視原圖 保證是我個人自拍 且日期就是昨天發文前幾分鐘!!! 購買發票也可以證明 ==疑點2. 到底何處鬧版? 何處違反版規?== 如果鬧版只需版主一面之詞 那版主權力也太大了吧 看我不爽即可判我鬧版 連個違規證據都不需提供??? 如此抹煞分享者的好意??? 只因為文章不合他意嗎? 在最後強調 我自始至終 一再尋求版主提供何處違反版規 何處不妥 何處543 何處做秀 版主從未回應 只有執行刪文 水桶 寄信告知 叫我申訴 我連修改文章都沒辦法 請問這樣版主是不是執法過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8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