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alence:我並沒有對其他人給的劣文表示意見。 07/10 16:18
推 balence:因為i版主已自承他給錯了,那就算了。 07/10 16:21
推 ivysky:我承認給了錯的刪文理由.也解釋了經個人裁量,刪文無不當. 07/10 17:59
→ ivysky:私下回信也對給予劣文亦屬板主裁量做了說明.並無錯給. 07/10 18:03
推 balence:你的信中說「我已在板上公開回文且自認失誤,請參照」 07/10 18:43
→ balence:「若我申請取消劣文一定受理」,文意大致是這樣 07/10 18:44
→ balence:這樣叫做沒有錯給,算是我認了 07/10 18:44
推 ivysky:受理申報取消劣文是板主的職責,我當然要受理,不是嗎? 07/10 22:00
→ ivysky:受理申請取消劣文是板主的職責,我當然要受理,不是嗎?(更正) 07/10 22:01
→ ivysky:不然就可能要被指控-板主瀆職或什麼的... 07/10 22:01
推 balence:雖然我很想說,不知道i版主願不願意將信件公件什麼的 07/11 03:00
→ balence:不過反正公開認錯本就不是易事,不勉強~ 07/11 03:01
推 ivysky:准予公佈你推文所指此篇-時間為:Sun Jul 9 18:35:30 2006 07/11 03:28
→ ivysky:不過建議您先參考消保板文2286篇之內文:個人處置 07/11 03:30
推 ivysky:公佈此篇Sun Jul 9 18:39:00 2006也成,作者是你,有引原文. 07/11 03:38
→ ivysky:對照後,你可以看清楚一點[自認失誤]到底所指為何. 07/11 03:39
→ ivysky:也請claus組長移駕消保板,查我原文,未曾編修,原汁原味. 07/11 03:41
推 balence:i版主,如果我要對你的劣文申訴後,我會公佈的。 07/11 03:42
→ balence:一篇不違反法律、站規、版規的文章,因為違背版主的主觀 07/11 03:43
→ balence:價值就得到劣文,這件事的對錯已經明顯到我沒有興趣討論了 07/11 03:43
推 balence:請注意,即使你在我文章出現後一秒馬上在心裡立一個新版規 07/11 03:46
→ balence:「不可出現姓名」,法律不溯繼往,我還是沒有違反。 07/11 03:46
→ balence:還是向claus小組長強調,我並沒有對i版主的劣文申訴。 07/11 03:47
推 LLD:如果i版主對於我說她認錯不滿,請小組長或sggs將我第二行之後 07/11 03:56
→ LLD:的推文消去。 07/11 03:56
推 balence:上面是我另一個id,不小心推錯。 07/11 03:58
推 sggs:刪別人推文是很不禮貌的事,我不會這樣做。 07/11 10:59
→ sggs:但你要求刪去的推文,的確是你說錯了,i板主並無此意。 07/11 10:59
→ balence:我比較傾向是i版主只願在私上認錯,因此為我的公開道歉! 07/11 22:28
→ balence:只要i版主不介意繼續留著即可。 07/11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