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ShoppingM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dumplingchen (觀變思常覺雲小道士)》之銘言: : 呃.. : AID是 文章代碼 : 因為篇數是會變的,但文章代碼是固定的 : ptt現在每篇文章不是都有文章代碼作為查詢用嗎 : (在文章前按大寫Q就會看到文章代碼) : 我的意思是說,我已經在組務板L_ShoppingMa板上 : 文章代碼為(AID): #1ELyHtAK 的這一篇文章中說明"濫用"的定義 : ● 733 8/27 dumplingchen R: [申訴] Actuary 板主判我水桶 : ┌─────────────────────────────────────┐ : │ 文章代碼(AID): #1ELyHtAK (L_ShoppingMa) [ptt.cc] Re: [申訴] Actuary 板主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ShoppingMa/M.1314374775.A.294.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309 Ptt幣 │ : └─────────────────────────────────────┘ : 小組長是會錯意了嗎 orz : 另我會特別指出該篇是因為 : 該文為板主說明"濫用"的定義 : 但小組長並未對該篇文章做出回應即做出判決 : 故想請問小組長是否看過該篇文章? 我看過了 這幾篇也做說明了 : : 我想版主應該在版上把你所謂的濫用噓文寫清楚些 : : 也將資訊文不得噓文的部份加以宣導 : : 因為單只因為一個噓文不認同資訊就被判水桶 : : 有點誇大化 : : 表示該版資訊文不接受評論 : : 同理心 如果無法接受評論的話 : : 請把下方也批評反對的推文一併水桶 : : 即使他是→ : : 站上有設定無法連續推噓文 : : 文字解讀的濫用噓文 濫用推噓文 : : 是指利用推噓文功能不斷的推沒有意義的字句 或者是推圖文 : ~~~~~~~~~~~~~~~~~~~~~~~~~~~~~~~~~~~~~~~~~~~~~~~~~~~~~ : 想請教以上文字解讀是否有過於狹隘之疑慮? : : 造成當事人困擾 : : 但如果推文者不管是對發文者反彈所以推噓文 : : 還是針對文章內容不認同而噓文 : : 針對發文者的噓文才算濫用噓文 : : 對文章噓文僅表示不認同 : : 而非糟蹋發文者的好意 : : 版主不能利用自己的想法 : : 加諸於其他使用者身上 : : 發分享文是個人意願 : : 即使內容不被認同被噓文 : : 也不代表會因此就不發文 : : 更不可能因為版上禁止噓情報文而增加發文率 : : 煩請版主將這次水桶的版友放出 : : 畢竟單只有一個噓文就判定水桶有點誇張 : : 請將貴版版規寫清楚些 說明詳細 : : 讓板主跟版友間更清楚明瞭問題所在 : : loverlover : 抱歉 : 請恕我提出疑問 : 板規上寫明禁止"濫用噓文" : 如我於本板上733篇所說明的 : "濫用"在辭典上的定義為 : "過度而失當的使用,意即在不需要或沒必要的時候使用" 版主在板上認定情報文不得噓文就有點誇張了 有人接受就會有人不接受 況且即使噓文 不管是噓當事人 還是噓情報內容 這即是個人主觀的問題 沒有涉及到人身攻擊版主不能干預 : 小組長所舉出的例子 : 就定義上來說,可視為濫用的其中一種 : 但並不是只有上面的例子才叫濫用 : 實際上,濫用的範圍並不只有這樣 : 若以小組長的說明來認定 : 拿前面小組長的例子來看 : 就算板友因為id取得較特別被噓,我也不能水桶噓文的板友 : 且很多時候噓文噓的都跟原po無關 沒辦法 這已經變成ptt的一種風氣 變成鄉民看到5566(舉例)就要先噓一下 即使沒有任何意義 版主能做的 也許是勸導 保有5566的心情觀感 : 例如有人在推文中打廣告 : 下面有人噓文,內容打"噓樓上廣告文" : 我認為這是濫用,因為打廣告違規的是推文的使用者,跟原po無關 : 為何原po要承擔其他推文者的過錯? 難道這樣版友還要另回一篇文 專噓那個打廣告文的???? 發文者自己會辨認 噓文到底是噓發文者 還是噓那個廣告的 版主在這方面根本不需要干預 文章的推文系統本來就是開放的 有贊同 反對 中立等 既然有開放推噓文 只要沒有違規 也指明清楚再說誰 並沒有任何違規情形 : 但就小組長所提供的定義,此類噓文我一樣不能水桶 : 還有其他很多噓文的情況,無法一一舉出 : 但依小組長所解釋,我都不能執行水桶 版主有導正版上風氣的義務 但是不是導正過度 發文者自己會去辨別 噓文的人 到底是在噓發文者 還是在噓內容 甚至是在噓x樓的人 這點請由發文者的人去判斷 不是版主認定 : 這樣一來,制定這條板規已經失去意義 : 但實際上 : 這條板規就是希望板上能盡量和諧開心的分享討論 : 有不同意見可以講,但不希望大家互相噓來噓去 : 當初之所以僅標明禁止"濫用",未條列式列出 : 就是因為濫用的情形實在有太多種,無法一一列出 : 一旦定義被侷限住,只會造成更多漏洞 : 另外想討論的是 : 首先,板規視同板上的法律 : 小組長判決告知 : 因為噓文就水桶太誇張 : 但以制法的觀點來說 : 一經制定以後,皆依法行政 : 雖可以後續再行修訂更改,但在修訂之前仍需依舊法執行不是嗎? 版主光寫個濫用 版友要如何辨別怎樣是濫用呢 : 就像今天警察開罰單 : 酒駕經查獲 : 依法可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 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 : 我們可以說 : 喝幾口酒最少就要罰15000太誇張 : (基本上以啤酒來說大概不用一罐就會超過酒測值) : 但法令就是這樣訂 這種法律跟你的版規定率差太多了 政府規定的酒駕罰則 是因為這類情形會造成人身性命安全 人明明就知道喝酒 即使是一小口酒都會超過酒測值 但這種情形被罰 還是得繳錢 今天情報文被噓 是內容被噓 不是當事人被噓 版主應當說明清楚板上的濫用推文是指怎樣情形 是嚴重的影響到發文者權利而非版主主觀吧 : 在法令修改前,人民就是要遵守 : 並不能被抓到後說,我才喝不到一罐就要被罰15000太誇張 : 然後要求警察不要罰 : 舉這個例子的重點在於 : 當在執法時,規定本身是否嚴格,並不在當下討論範圍內 : 而是要看有沒有寫出這條規定 那請問版主在定這條規定的時候 有沒有在板上公告宣導過? 有沒有獲得大多版友認同 還是指是因為片面的 濫用推文 說法 讓版友們在不知道情況是怎樣下而同意這條板規呢 : 故小組長判決文的說法為 : 因為單一噓文就水桶過於誇張 : 但實際上,板規已經事先寫明禁止 : 大家可以覺得這條規定太嚴格而要求或討論是否修訂 : 但在修訂前,並不能因為覺得它太嚴格就要求板主不予執行 : 以上前半部關於制法及定義解釋上,想請教小組長想法 國家定法律規則等 需要通過層層把關才能實行 但是ptt版規等 大多都是版主定案 能參與是否可行的 只有版友 ptt會鑽漏洞的人越來越多 版主在板規制訂上如果能夠更清楚些 版友更能心服口服 : 最後,再請教小組長 : 今天此判決一出,若依判決執行解除水桶 : 是否在修訂板規之前,都不能執行噓文水桶這一條? : 因為在我認定的濫用,在小組長已經認為不是 : 另也想請問小組長,在現行板規尚未更改前 : 什麼情況噓文才能水桶? 什麼情況下噓文才能水桶 這版主不用問吧 人身攻擊 挑釁 引戰等 這些都可以判定水桶 但如果有噓文打"純噓id"這類情況 有可能處於私人恩怨 版主不干涉 大多是勸導 除非在勸導後 該人又一直在發文者文章下多次推 或者是多篇推"純噓id" 這類情況即可判定濫用或者是鬧版 : 因為如您所述,是否只有無意義或造成困擾之推噓文才可以水桶 : 而很多原本在我認定的濫用,您已予以否決 所以imrt版友水桶 一個噓文被判定 只是因為版主個人主觀嗎? 這也許跟版友想的差異性太大了 : 如此將造成板務運作之困擾 : 板規部分我會聽從建議 : 盡快想出如何去將定義完整的呈現出來後修訂 : (因為濫用的情形真的太多種,很難全部列舉) : 但在修訂完成之前,也懇請小組長賜教 : 最後補充 : 因小組長之最終判決會影響後續板規執行 : 故於本文提出關於板務運作之疑問 : 待小組長回應後若判決維持不變,將依判決執行 : 對於等候期間在此先說聲抱歉,也煩請imrt板友見諒,感謝! : 以上 以上 -- ★talkabout 水蜜桃姊姊 ._./ To talkabout: 我是小蜜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9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