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gicQuickJP (太陽的影子)
看板L_ShoppingMa
標題Re: [申訴] hypermall版主andypan判決不符實情且過重
時間Tue Aug 31 22:43:48 2010
※ 引述《andypan (andypan)》之銘言:
: 您被兩名網友檢舉改標題還有留下空白文,嚴重影響大賣場版友查詢資料
可否請版主「具體描述」一下
是如何會「嚴重影響」到版友查詢資料的情形?
例如,同樣的「本文已被刪除」標題
版上目前就留存有七筆
為何其中兩筆的那兩位版友
就不會影響其他版友查詢資料?
而其他五筆更是版主自己留下來的
為何這時版主就不會影響到其他版友查詢資料?
甚至,有誰會在大賣場版查詢「本文已被刪除」這句這些關鍵字?
版友查詢他們要的關鍵字資料
絕不可能會跑出我的文章
又如何會影響到他們呢?
很多事情不是沒憑沒據的空泛的「想當然爾」
更不是「誇大其辭」
它就會突然變得「有理」
: 要刪除文章就請自行刪除
: 網路上沒有人要義務回答您的問題,都是屬於大家交流分享
: 假如您問的問題沒有人回答,可以直接詢問賣場,或者是用比較客氣的方式詢問
: 但沒有必要連續兩篇用更改標題且留下空白內容
: 嚴重影響其他大賣場版友查詢資料來表達您的不滿
我不過「便宜行事」的作法
又是如何「推論」到因為我是意圖「表達不滿」
而變成版主想故意誤導大家的「惡意鬧版」?
何況所謂「嚴重影響版友查詢資料」還有待版主用實例來證明
: 永久水桶是根據
: 2. 本板禁止下列行為:(包含發表文章, 推文及簽名檔)
: c˙妨害大眾或消費者權益.
請問到底如何妨害到版友的什麼具體權益?
還在等版主用實例來證明
: 大家將心比心一下,若您只有發表一篇更改一篇標題且只留下一篇空白文
版規並沒明確規定不准修改標題和全刪內文
而「便宜行事」的心態與作為也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事
竟然等於被判「死刑」般要被永遠水葬封口
有這種「依法行政」和「比例原則」嗎?
我也請版主將心比心一下
根本沒有惡意的犯意與惡劣的犯行
甚至沒有違反任何一項法律明確文字的具體規定
卻要被法院不實指控、羅織入罪而判處最嚴重的死刑
版主可以接受自己或家人遭遇這種「非人道、反法治」待遇嗎?
: 我會考慮縮短期限
: 但是連續兩篇都是更改標題 (本文已被刪除) <LogicQuickJP> 看似被版主刪除的字樣
我那兩篇間隔「四十四」天、「兩百八十」篇文章之遠
為何版主又企圖誤導地誇大成與事實不符的「連續」?
而且我是修改成 [LogicQuickJP] 而不是 <LogicQuickJP>
前者看就知道是自行刪除才會留下來的字樣
版主所言又與實情不符
: 且都把內容清空
: 其他大賣場的網友會怎麼想:『這個人是來鬧版的嗎?』
只不過是單純的刪除文章的行為
一般人是用系統設定的自動指令
而我是用手動的方式達到相同的效果
只是刪得不太「乾淨」而已
請問是如何「鬧版」?
很多看版都在版面留存大量多筆的「本文已被刪除」字樣
為何那些版面都沒人抱怨版友權益被「嚴重影響」?
而我不過只有2筆且間隔高達44天、280篇文章
這樣就會變成「嚴重影響版友權益」、「鬧版」?
: 希望您能學到一個教訓,網路上是要理性和平的
我那樣做並不是為了「情緒暴力」的「表達不滿」
真要表達不滿誰會用那種不痛不癢、不知不覺的方式?
連版主每天監督看版都要有人通知才知道了
其他版友更別提會知道(當然更不可能會「嚴重影響」到不知情者的權益不是嗎?)
這樣我是要表達不滿給誰看?
我希望版主自己先用「和平理性」的態度討論事情
而不是用「背離事實」、「跳脫邏輯」、「無理牽連」、「浮誇誘導」的方式
想要污名化只不過刪除文章的方法比別人複雜一點而已的單純版友
我自認用字遣詞都非常理性和平
最重要的是根據事實與常識情理
我就是沒有「發表空白文」的意念與行為
我沒有做過的事就不能在判決文裡亂寫、亂栽贓我
更不能任意亂套、亂解釋版規而到永久水桶的極刑程度
那是罪大惡極者該有的處罰沒錯
但我就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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