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stt:第四篇1000金,我現在對文字很變得麻木..跟螞蟻爬一樣 09/22 08:30
※ 編輯: lostt 來自: 61.228.181.231 (09/22 16:03)
※ 編輯: lostt 來自: 61.228.181.231 (09/22 16:31)
※ 引述《ithinkurdumb (馬英九去吃廚餘啦!)》之銘言:
: lostt: [申訴] hypermall版主瀆職最終版
: 1. 沒有誠信: 出爾反爾砍除3135篇。
: 我刪除#3135篇哪裡沒有誠信了? 我看完也處理完推文中的意見了. 不過我認為我應將
^^^^^^
B&Q? 維大力? 義大利?
(不好意思,我真的覺得接得很順>_<~)
正經說,在我還對版主有期待的時候,我會丟很多問題給版主,反之上到組務版我除了
詰問之外就只會正面陳述自已的意見。回到3135,就算扣掉隱性的問題,1,2,3....
共13個問號,包括"B&Q?",這13個問題你全回答了嗎? 不報數字我直接列出來:
刪文公不公告? <--新版規間接回答了,但我版規詢問信的問題你還是沒回答
我的認知是該由輿論來應對而不是由版規來處理道德問題 <--我反駁你道德化的標準,
你回應了嗎?
犯罪的人難道就沒有表達自已意見的權力? <--B&Q?
一個人因為犯罪就可以被剝奪發言的權力? <--B&Q?
具有強制性的法律都不能如此讓人"消聲"了..道德規範為何可以? <--B&Q?
版主是宗教家還是部落的酋長? <--這太強人所難了,不算
站方給予版主權力有一個最大的前提是"維持看版討論順利進行" <--你沒問題換我有問
題,你舉了ptt站規,你有沒
有看到"輕重"兩個字?
請在道德層面之外說服我和其他版友這樣的文章確實會破壞看版的正常運作 <--B&Q?
請告訴我"n版友的文章犯了什麼錯" <--B&Q?
也希望c版主能告知如何善用法律來看這次的紛爭、表面法條之外更深層的法理是什麼
<--c版主出國一路順風
希望版主在新版規出爐的同時,也對n版友的事件作出回應 <--B&Q?
什麼事都要上組務版,大賣場版到底是組長管的還是版主管的? <--非關B&Q?,砍掉3135
版務討論推文就註定要上組務版了,版務
無法討論代表一個版的死亡和版主的失職
如果版主有心接受不同的意見,這篇也該放入置底 <--B&Q?
也歡迎版主加入本篇推文一起來討論 <--B&Q?
我們維護版面秩序的用心不該被濫用! <-- 你看到了嗎?
你們究竟打不打算回應版友的意見? <--B&Q?
請告訴我們 是 或 否,來決定我們是否該繼續等待下去 <--真的,我們連一個是 或 否
都等不到,版主你的回應除
了B&Q?之外還有什麼???
: #3135備份至精華區, 以供板友參考. 如果你能將你自行備份的#3135篇傳給我, 我將把
: 它置於精華區中.
要我收拾爛攤子可以,請先親口說出你搞砸了攤子。這比劣文我和水桶我還要嚴重。
誠信的部份呢,雖然你沒明說,但在一片見版務討論文就砍的肅殺氣氛中,3135就是唯
一可以安心討論版務不會被砍除的空間,這是版友用不想破壞版面秩序的用心換來的。
也許...一開始就沒有誠信,自然也沒有誠信破滅可言。
到目前為止,你還沒有告訴我們為何砍除3135篇!
推 ithinkurdumb:我會刪除3135的原因我說明過了, 因為我認為我已經 09/21 00:44
→ ithinkurdumb:看完所有推文, 也對建議做了處理. 09/21 00:44
如上所述,除了"B&Q?"和心中默念"這是月經文"之外,你作了什麼處理?
明明沒處理又砍掉銷帳,這樣就多了一條"不實核銷版務機要費"
而且按照你的邏輯,"看完和當作處理完的建議就砍",那你該砍的文章還多著呢...
所以很抱歉,我對這樣的理由不接受
我甚至要這樣說:
3135篇存在的本身就代表了版主的瀆職!
你砍除了版主瀆職的證明究竟是作何居心!!
你進一步劣文掉3135銘誌讓3135不見容於陽光下水桶我不敢讓我講話又是作何居心!!!
: 2. 態度傲慢: 新板規的內容 (除禁止討論板務外), 皆為Hypermall板長期以來大家墨守
: 的成規. 這次只是將其明文訂定為板規而已. 關於auc與你來信提出的建議, 我並未置之
: 不理, 只是不是照你們所希望的方向處理而已.
打個"閱"或"不同意"應該不難
兩天18個小時10分鐘,花個1分鐘打個"抱歉我有私事在忙"、"我要出國"也應該不難
版規建議信...應該不用我再列出你置之不理的細節,連回信都沒回了
: 3. 請見"lostt: [申訴] hypermall版再次設人水桶而不公告"的回應.
見上一篇
: 4. 戕害hypermall版根基
: #3135篇回應請見1. dinofang, nikeXXX的討論串皆備份於精華區中. 大多數看板皆依砍
: 文的性質決定是否公告, Hypermall板若刪除爭議文章皆回公告, 也會移至精華區. 我也
: 不認為所有刪文都有公告的必要. 但我認為bluecolony的提議 (將刪除的文章置於精華區
: 一個月) 可以適用此情形.
撇開細節和未來可以改善的部份,這次最惹人爭議的就是"治版地下化、用黑手做黑箱
作業剝奪版眾知的權力和打壓被處治之版眾。",看本版136篇的推文就知道了。不備份
造成的傷害更是永久的(你知道前一分鐘還在3135裡面,一出來就不見那種震驚嗎?),
本版126篇。而且我不需要知道其他看版砍文的依據是什麼、怎麼分類、公不公告,好用
的話版主自然可以去學來應用在hypermall的版務上,但Food版的砍文不公告、Wanted
的自求水桶....最後我只看到版主的處理手段重重傷害了hypermall版。
還有,"看完的、處理完的文章就可以刪了",在答辯的過程中,你也再一次傷害版眾對
版主的信任和安全感,這將是根深蒂固在腦海中永遠無法消去的白色恐懼。
: 另, 關於你提出板主群不適任之訴, 我認為大部分板友並不認同. 也因此, 我認為不適任
: 與否應以提出罷免的方式決定.
我們的堅持已經很清楚了,我們對事不對人,把真相厘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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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stt 來自: 61.228.184.157 (09/22 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