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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已在該板公開回應解釋,但我對板主的解釋並不能接受 故來此申訴請求小組長判斷,該板主有無失職… 板主的推文認為 「應該以回信或水球的方式為之始可。私下侮辱人並不犯法」 此句推文,隱含著 「大家可以回信或水球的方式侮辱別人,這樣的方式並不犯法」 所以我認為這樣的說法,已有聳恿他人進行違規的事情之可能… 請小組長 明鑑… 板主的回應如下… 一、「私下侮辱」及「板主教唆他人對 circlelee 人身攻擊」之釋疑   原受警告人 ontherock 認為,「這只是在下想對該文作者說的話,應不致侮 辱第三人吧」,可知,其所言「人多有白痴」原僅欲傳達與 asd0927 (即Paper Dolly服飾店店長)所知,惟因 ontherock 以推文為之,足使本板公眾所共聞共 見,故似有公然侮辱之嫌,故在下仍堅持此警告之正確性。   在下稱:「私下侮辱人並不犯法,公然侮辱才有法可管(參見刑法第309條) 。即重點在於公然。」此點即說明了:我國刑法所禁止之侮辱,僅限於「公然」 侮辱,而未及於私下之侮辱。   而在下又稱:「應該以回信或水球的方式為之始可。」此言係指:若以回信 或水球之方式為侮辱者,則無我國刑法之適用;易言之,私下侮辱並不犯法。惟 此僅在於解釋目前我國刑法之規範,在下並無任何教唆及慫恿他人對之為人身攻 擊之主觀心態及客觀表徵。   惟於此在下必須澄清一事,即在下過去疏未詳細研究本站之站規,畢竟至少 由本人接任本板板主後,從未因處分不當被板友檢舉申訴,故亦未特別有機會研 讀之。很謝謝 circlelee 的推文提醒了在下:「Violation板明確規定傳水球、 回信罵人…是要受罰的」,於是在下方才已將「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 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看完。現在要提出在下之說明:  根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以下簡稱「站 規」)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第一節規定:「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二、其他違規行為:(一)利用水球、交談或信件,從事下列行為者:1、內 容有毀謗、侮辱、謾罵他人之情形。」由此可見,circlelee 的說法是正確的, 本站站規的確認為,「私下侮辱」之情形亦屬違規行為。   必須注意者為,先前在下推文中所言者,與此處亦並無牴觸之處。亦即,「 私下侮辱」之情形,就國法觀之,非屬觸法;就站規而言,則屬違規。先前由於 在下較熟悉於我國刑法,而較不熟於本站站規,故僅以我國法律分析「私下侮辱 」之事,自僅得出該一結論而已(即在下推文曰:「我確定私下傳水球、回信罵 人不會觸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現在綜覽站規,則可得上開「未觸法 ,然違規」之結論。   繼之,根據上述提及之站規可知,利用水球、交談或信件,私下侮辱他人者 ,屬於站規第六條第二款之「其他違規行為」,依站規第八條第二項之規定,「 其他違規行為……,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即亦可知,此既非屬「看板違規 行為」,自不在板主管轄之範圍。   惟 circlelee 未經查證,亦未向我來信詢問在下關於該推文之意義,即逕自 認定在下有教唆及慫恿他人對其為人身攻擊之行為,況客觀上個人也完全未接收到 已有板友因見吾推文而私下侮辱其之消息,circlelee 實無必要為如此主觀臆測之 認定,就個人觀之,此指控實已逾越一個理性者當有之行徑。  以上即針對「私下侮辱」及「教唆他人對 circlelee 人身攻擊」之疑義說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92.94 ※ 編輯: circlelee 來自: 61.62.92.94 (08/09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