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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 7 月 1 日當天在站外信箱收到了好市多寄來的 2012.7 新商品預告, 因為是第一手的熱騰騰消息(當時板上都還沒有), 所以就很興奮的縮址後,到 hypermall 板貼了如下文章。 【 作者 prince (支那是貶義詞?) 看板 hypermall 標題 [情報] Costco 好市多 2012.7 新商品預告 時間 Sun Jul 1 22:03:54 2012 ─────────────────────────────────────── http://ppt.cc/XjF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7.16 】 7 月 2 日的 00:20 上站後,PTT 信箱有新信; 一看,原來是剛剛那篇被劣退,理由是一行文。 心想: 啊! 我忘了不能一行文。 然查 hypermall 板置底板規, 【 二、文章規範 2-1.選擇合適標題分類,務須註明賣場名稱地區則建議寫上例如:[商品] 高雄好市多 有松露巧克力嗎? 2-2.內文不得未滿25字(不計標點符號)或一行文,無意義重複字詞不計字數。 2-3.發文應與大賣場有關,回文應與該主題有關(該串標題)。 2-4.禁止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致影響板面秩序。 2-5.討論板務時,標題僅限使用[板務]之標題分類。 違反板規2-1.~2-5.者,得以S標記。超過發文時間五分鐘尚未修改,文章視情形刪除、給 予警告或劣退處分。 】 附註 1: Jul 2 17:47:44 時,有其他板友貼出相同資訊: 文章代碼(AID): #1FyMv4OO (hypermall) 附註 2: 7 月 8 日另有板友 humr 違反板規 2-2,板主僅刪文警告。 請見螢幕擷圖: http://i.imgur.com/loszn.jpg
我的文章確實違反板規 2-2,但內容完全合乎板旨, 且若非一行文這一點,其實連結內容已提供完整資訊。 就算板主認為板規 2-2 應該不視情節、不問情況的毫無例外, 但處分也有「文章視情形刪除、給予警告或劣退處分。」的輕重之別。 只是忘了哈拉幾句,就要遭劣退,個人認為板主處罰過重,故提出申訴。 (已寫信和板主溝通過,但板主的回信無法令我信服。稍後將轉錄至板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7.16
GeminiMan:請將劣退原文轉錄至組務板。 08/02 03:16
prince:好的,已於剛剛轉錄成功。 08/03 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