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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判決已定 但我要補充回應i版主 ※ 引述《ithinkurdumb (馬英九去吃廚餘啦!)》之銘言: : 我再次強調, : 我沒有大量砍文即水桶. 近10篇文被刪 請問是誰刪的? 版上9月份平均一天發文不到10篇 等於刪了一天份的文章 這還不算大量? : 另外我對於推文中的意見皆已看過也處理, : (並不是沒有照推文者的建議處理就說沒有處理吧) : "把板友提出的意見抹殺", : 原文奉還. 其中一個推文
lostt:煩請版主看到之後--這也是你們該看到的--在推文裡面告知所有 09/18 12:57
lostt:有在等待的版友,你們究竟打不打算回應版友的意見? 09/18 13:00
你連要回不回答都不回應 這算什麼處理? : 板規有規定對於在板上討論板務的文章, : 將視情況給予劣文或水桶. : 至於為何只有lostt得到劣文, : 因為只有他違反該條板規. : 給予劣文後取消是否多此一舉應該不須由你認定. : 後來與lostt溝通後, : 我認為當時他的行為並不足以給予劣文, : 因此申請取消. : 因為同樣的問題, : 我已經回覆過詢問人了. : 如果你認為這種情形回覆"此問題已回覆, 不再重新回覆"是必要的, : 那ok. 沒有! 我寄給你的信中至少有4點問題我沒問過 你也沒回覆 1.只是抱怨文算情節重大的文章嗎? 2.張爸與n版友兩者程度一樣嚴重嗎? 3.什麼時候社會道德的範圍統一了? 4.又像這樣的回文要怎麼推文? 又 以上問題有誰曾經在版上問過 請指出來給我看 -- ※ 編輯: auc 來自: 59.104.25.188 (11/09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