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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我發現有許多公告文都有一堆錯字 包括前幾天對我的那篇判決書 請問有人看過政府的公文或是法院傳票上面一堆錯字的嗎? 要當決定別人命運的裁判 是否應該謹慎些? 我不希望我需要花一年時間才能消掉的劣文紀錄 是由一個只花幾分鐘打字且不校稿的人所判的 以上 致 台灣遊園地小組組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4.213.202
hateOnas:建議文是否應該在三審視後才發出?? 61.230.2.40 06/11 07:26
hateOnas:我不希望我要花時間看有錯的建議文 61.230.2.40 06/11 07:26
hateOnas:明明就是半年可以消一篇劣文紀錄 61.230.2.40 06/11 07:27
happinessum:比起這個 我比較好奇公告文為啥可聊天 220.130.211.67 06/11 12:44
happinessum:公告文的功用在? 220.130.211.67 06/11 12:47
wenctkimo:一樓你可知道我被劣2篇?要糾正別人前麻 125.224.75.72 06/11 21:32
wenctkimo:煩功課請先做足 不要丟人現眼 謝謝 125.224.75.72 06/11 21:32
> -------------------------------------------------------------------------- < 作者: j3236494cg (茄子) 看板: L_TaiwanPlaz 標題: Re: [建議] 公告文是否應再三審閱後再PO出? 時間: Fri Jun 11 13:19:00 2010 ※ 引述《wenctkimo (希洛奈特)》之銘言: : 說明: : 我發現有許多公告文都有一堆錯字 : 包括前幾天對我的那篇判決書 : 請問有人看過政府的公文或是法院傳票上面一堆錯字的嗎? : 要當決定別人命運的裁判 : 是否應該謹慎些? : 我不希望我需要花一年時間才能消掉的劣文紀錄 : 是由一個只花幾分鐘打字且不校稿的人所判的 : 以上 : 致 台灣遊園地小組組務 於板上發表之公告文章本應以較為正式方式發表 各板板務亦應對此多加謹慎審閱 劣文屬於系統發信方式予以告之 在劣文處分時同時間由系統發出 就實務觀點較無可能有錯 另公告文並不影響處分判決之有效性與否 -- 台灣遊園地小組 實習組務 高雄板 板務 ψj3236494cg (茄子) -- If you come back to me -《還能不能》深白色二人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43.9
wenctkimo:其實 我這篇主要就是指板務你呀..你這篇 125.224.75.72 06/11 21:34
wenctkimo:仍然還是有錯字... 125.224.75.72 06/11 21:34
新注音選字的關係,抱歉:) ※ 編輯: j3236494cg 來自: 134.208.43.9 (06/11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