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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 台灣遊園地小組板 的板友以及板主們 您好 由於之前 群組長有對於之前的組規 做了點要求 所以 我便趁這個機會 同時對組規做了點修訂 除了群組長要求的部分以外 還有對於板主的規範 板友的規範都做了點小修改 又 畢竟這裡是 板組事務用看板 板主發文是因為職責 板友發文是因為申訴或檢舉 都沒有很充足的理由在發文時 給予P幣以及文章數 同時 並取消組務板的 文章數以及P幣 獎勵 好力求發文的簡單與確實 希望這些修訂 能讓組規能夠更合理化的執行 如果對於組規有甚麼意見的 也可以於這篇推文提出指教 以上 台灣遊園地 代理小組長 VOT1077 2012/08/18 03:21 以下是說明完整內容=> 1.組務板規範的部分=>申訴說明 增加說明 與另外兩篇說明的關連性 修訂前條文 [申訴] 為申訴各板板主用。 修訂後條文 [申訴][證據] 為申訴各板板主及轉錄相關資料時使用。 申訴詳細規範 請詳見組務板置底文章 #1GBeZl1B (L_TaiwanPlaz)#1GBed-CA (L_TaiwanPlaz) 2.組務板規範的部分=>請假說明 之 10天未上線檢舉部分 刪除關於10天未上線就直接拔掉板主的規範 我想台灣遊園地小組 有86個板主 要天天查詢上線時間 應該不太可能 檢舉者要是在第10天之後才檢舉 這樣對該板主來說 也不是很公平的事情 所以這部分予以刪除 未來請假規範就是以七天為大原則去計算 超過七天的部分 就當作七天沒上線 3.組務板規範的部分=>請假說明 之 增加其他板主協助請假或說明 如果板主有跟同板的其他板主請假 則可以讓其他代為請假 當有人檢舉的時候 其他同板的板主群出來說明即可 我一樣會接受 不是只有跟組長或是到組務板發文 請假就算是請假 修訂前條文 1. 本小組板主若有 超逾7日 無法上線處理板務事由,請於 L_TaiwanPlaz 提出請假申請  請假日期 不得超逾30日,且組務得視情況駁回請假之申請。 修訂後條文 1. 本小組板主若有 超逾7日 無法上線處理板務事由,請本人或同板其他板主協助 於 L_TaiwanPlaz 提出請假申請,請假日期 不得超逾30日, 且組務得視情況駁回請假之申請。 4.組務板規範的部分=>請假說明 之 組長處置篇 當有人檢舉 且已是事實的時候 我還是會先去信通知板主群(含當事人) 請版主群或當事人板主 是不是能到組務說明一下 三天還是沒有看到說明 組長就會處置 看是要警告 還是拔除板主職務 一來這是尊重其他板主群板主的想法 二來要是真的一時無法上線說明 也比較有緩衝可以執行 修訂前條文 2. 除因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完成請假程序,未請假未上線怠職超逾7日,立即給予警告。  警告累積滿二次解除板主職務,並於一年內拒絕申請本小組板主與新增看板申請。 修訂後條文 2. 除因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完成請假程序,未請假未上線怠職超逾7日, 經檢舉者提出 組務會即刻去信告知該板主及同板其他板主,並要求三日內至組務說明 如三日內未見板主群有任何說明,則會給予該板主警告  警告累積滿二次解除板主職務,並於一年內拒絕申請本小組板主與新增看板申請。 5.組務板規範的部分=>組務板上的行為規範罰則 第五條第2、3點 合併 因為兩個說的都是板友在板上的行為規範罰則 所以條文說明上合併為第2點 並區分 警告類別為 〝板規警告 〞 與 板主職務上的〝版務警告〞 同時 我也設定了 不管是版務警告 或是板規警告 有效期限皆為6個月 超過6個月警告失效 我想 一個警告 總不能記了一輩子吧 水桶都有期限了 那警告也該有個期限可以失效的 目前組務板上的警告 自新組規公佈起往前六個月追溯計算警告期限 超過六個月的 則警告依據此板本的板規自動失效 修訂前條文 2.  違反本小組組規規範,組務得視情節嚴重性,給予警告、水桶(以月為單位)、劣退等  處分。 3. 無關組務事務、擾亂組務板秩序,組務得視情節嚴重性,給予警告、水桶(以月為單位) 、劣退等處分。 修訂後條文 2.  違反本小組組規規範,無關組務事務、擾亂組務板秩序 組務得視情節嚴重性,給予警告、水桶(以月為單位)、劣退等處分。 註:此部分警告是為〝板規警告〞,警告有效期限為六個月 \ 6.組務板規範的部分=>板主未妥善行使職權的行為規範罰則 同第5點新增板務警告的說明 以及設定警告期限 修訂前條文 4. 本組板主違反站規、群組規範、本組組規,或瀆職、怠職、不適任板主之舉等,組務得  視情節嚴重性,給予警告、解除板主職務之懲戒,並得連帶給予褫奪其一年以內任職板  主之權、褫奪其一年內申請開板之權等處份。 修訂後條文 3. 本組板主違反站規、群組規範、本組組規,或瀆職、怠職、不適任板主之舉等,組務得  視情節嚴重性,給予警告、解除板主職務之懲戒,並得連帶給予褫奪其一年以內任職板  主之權、褫奪其一年內申請開板之權等處份。 註:此部分警告是為〝板務警告〞,警告有效期限為六個月 7.關於這底這兩篇申訴說明的部分 ! 8/18 VOT1077 [公告] 對板主職權申訴前當事人必閱流程圖與須知 ! 8/18 VOT1077 [公告] 申訴板主規定事項 因為群組長已經公告了 所以照群組長公告的執行 把要求修訂有關三日內補齊資料 的 部分補上 #1GBeZl1B (L_TaiwanPlaz) ● ★ ! 8/18 VOT1077 □ [公告] 對板主職權申訴前當事人必閱流程圖與須知 3. 申訴人提出申訴時應檢附與板主溝通資料(水球/信件)供組務參酌,未提供者   視同程序不符,若申訴者被處分文章被刪文而未備份, 可向板主要求提供,板主得答應之。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三日內補正。 若仍未補齊資料,申訴案即予以駁回。 #1GBed-CA (L_TaiwanPlaz) ● ★ ! 8/18 VOT1077 □ [公告] 申訴板主規定事項 6.本小組不受理判決超過一個月以上的案件。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三日內補正。若仍未補齊資料,申訴案即予以駁回。 故因程序不符被駁回者,當下申訴案即不再受理, 請使用者確實依照程序規範申訴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 ★ · ﹡ * ‧ 如果我說 愛我沒有如果 ‧ 。 ‧ * ‧ 。 · 錯過就過 你是不是會難過 ‧ 。 * * ※· 若如果拿來當藉口 那是不是有一點弱 ‧ ** ‧ 。 · 如果我說愛沒有如果 真的愛我就放手一搏 ‧ 。 · By 梁靜茹 ~ 沒有如果 。‧ 。 · 還想什麼還怕什麼 快牽起我的手 http://www.wretch.cc/blog/vot107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93.170 ※ 編輯: VOT1077 來自: 114.34.93.170 (08/18 03:43)
victoryss:GOOD 08/18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