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kvMirege:ahpla你到底什麼時候要直接表現出思想上的錯誤來看看啊 04/13 00:52
→ SkvMirege:ahpla應該覺得賣免費的入場卷比較有成就感 科科 04/13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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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新莊板板主Insi中 對於8224篇所發的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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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nsi (印璽) 看板 HsinChuang
標題 [公告] SkvMirege R: 反推 鏞記燒臘-一文
時間 Fri Apr 13 01:47:2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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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34 m11 4/12 SkvMirege R: 反推 鏞記燒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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唷 好大的官威啊
7167已經是板規了嗎
如果不是 憑什麼用7167處理
#7167是參選時發表政見聲明的規範,有幸受到板胞們的愛戴,
進板畫面
(Attention) 在新定板規尚未制定完成前,執行板務依舊有板規和公告基準。
然而板規尚嫌不足地方則依參選政見做第二順位適用。
如果我不做第二順位適用,那麼新莊板遇亂流,板主無權制裁,將受
依照SYSOP#330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如果當下發生戰文就是我的疏失。
如果板友您真要問我憑什麼做處理,我只能跟您說我憑板主的身分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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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 那就順便把8172 8174 8176處理一下背
應該已經違反你的7167篇下面這項了唷
第六項:非板主群使用公告,包括么告、么吉、公吉模糊性字眼等。
違者十四天。
*板主群發公告,如果沒有其重要性,
板眾可以板規第二項空白垃圾文,請求其他板主群懲治。
其他板主群若為忽視,則以第一項,向板務組舉發板主群失職。
輕者板眾可要求小組長懲治板主群、重者板主群下台負責。
依LifeNewboard z-4 第三項板主懲處之規定。
使用一詞性質是主動式的主動,主動發文為此類,然而回文標題乃是被動式的主動。
此外,依照批踢踢網路社群使用者多數共識,盡可能避開回公告文,
#8172、#8174、#8176三篇為回公告文。
#7167推文中板主補述
→ Insi:法律上有條"繼往不溯原則"在新法條訂立前之前的違反皆可免啦 03/08 15:08
在這部份因板規規範不足,如果您真要我判,我也只能跟您說,這屬於被動式的主動。
板主Insi因本身裁定並無違法,判決本身是件主觀的論點,因此不做出任何懲處。
既然有板友提出抗議,我們板主群會視板友意見做參考進而修訂板規。感謝您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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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括別人鬍子 先把自己括乾淨唷 揪咪>.^
禾斗禾斗禾斗
推 SkvMirege:樓上想要我個資請私下來信唷 揪咪>.^ 04/13 00:04
→ SkvMirege:在這邊講出來我怕被性搔擾捏 科科 04/13 00:05
我們已經查過精華區所有自介,IP並無完全相同符合者。
→ SkvMirege:中間的部份可都是事實唷 揪咪>.^ 04/13 00:09
的確,然而事實的成立需要不同角度作解讀,因此我尊重你的解讀。
→ SkvMirege:這可是人身攻擊唷 板主親衛隊 04/13 00:11
請明確指出人身攻擊部分,板主群會作出裁決,若是無法提出則為誣告罪。
此外,板主並無親衛隊,我仍不厭其煩的重申,新莊板是屬於新莊板胞的。
板主的功用在於維護板面秩序、調停糾紛、好文收入、舉辦相關活動事務雜項等,
板主沒有什麼了不起,板主是人不是神,也是和大家一樣的。:)
→ SkvMirege:人不要臉果然就是這樣 敢做不敢當 科科 04/13 00:26
→ SkvMirege:ahpla你到底什麼時候要直接表現出思想上的錯誤來看看啊 04/13 00:52
世界上有千奇百怪的人種,這我們可以接受,
有認真發好文的使用者,當然也會無所事事隨便找碴的使用者,
如同天使和惡魔是一體兩面。
板主Insi尊重您的發言權,也希望您尊重他人的發言權,
若是A板友不選擇板上公開討論而私下來信討論,這部份是任何人不能干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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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S板友對於上述有任何問題,請洽
我在哪?
生活娛樂館 生活, 娛樂, 心情 [claus]
Life_Service 組務 Σ★★★★★組務處理中心★★★★ [claus]
L_Subop 小組 Σ小組組務版 [claus]
L_TaiwanPlaz 小組 ◎台灣遊園地組務版 Armuro
提出訴訟程序,板主Insi將全力配合調查。
板主Insi 2007/4/13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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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我寄給板主Insi信件中寫出板規,盼請板主依照板規執行,
板主Insi並無給我針對問題的答覆,而直接叫我申訴,
規定寫的清清楚楚的,我並不怪罪他之前沒即時作出處分,
板主Insi也寫到:
板主沒有什麼了不起,板主是人不是神,也是和大家一樣的。
而在板友好心提醒以後,仍不改其判決,也不說明原因,竟直接叫板眾去申訴?
以下是Insi回覆信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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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nsi (印璽)
標題 Re: 請問板主
時間 Sun Apr 15 12:20:5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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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hpla (sun of beach)》之銘言:
: 板主請你看清楚
: 這是另外一條案件
我建議您一併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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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16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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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以上的事證,
我認為板主Insi不能妥當的使用公權力,對判決認知有問題。
遇到問題,連溝通都不肯溝通,
就請板友來申訴,耗費更多時間,其中更不給任何不判決的理由。
請思考新莊板板主Insi是否有能力擔任板主的問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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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3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