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muro ( )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Re: [申訴] 新莊版 (HsinChuang) 版主 Insi 另一案件
時間Sun Apr 15 14:28:29 2007
※ 引述《ahpla (sun of beach)》之銘言:
此案"源由"與你的上一篇申訴相同,因此合併之。
吵架多少會讓雙方不愉快,Insi板主認定情節不大因此不給予懲罰,我尊重板主的判斷。
就像警察不會走在路上遇到路人互相謾罵,就把他直接以毀謗罪移送法辦一樣。
畢竟吵架是屬於雙方感受的範疇,要不要提訴還是以當事人來決定。
不過ahpla板友如果主動提醒板主他有不舒服的感覺,並請板主處理,
板主應該要做出處理才是。
判決:
1.請Insi板主重新審視a板友的訴求,給予S板友適當的處罰。
2.a板友下次別把一案分成兩案來申訴,我的判定是根據案子的起源,
而非事後發生的後續效應,我們只是訂規矩,不是訂法律。
: 理由:板主再度失職,判決不適宜
: 事由:
: 依照新莊板規(附件一)中,文中不能POST出ID的規定。
: 在新莊板8224篇(附件二)中,板友SkvMirege違反板規。
: 板主Insi在8230篇中(附件三),針對此事的公告,絲毫未提,
: 與板主抗議後(附件四),仍未改善,於是他請我來申訴。
: 此案件與本版335篇不能混為一談,固另開新標題。
: 質疑:
: 板主不能夠注意到每個細節,我同意。
: 但是當板眾提醒板主有人違反板規時,應當查證後修正。
: 此事已是板主Insi第二次失職,
: 造成新莊板公權力可信度蕩然無存。
: 附件一
: 新莊板規7165篇明文寫到:
: =============================================================================
: 第三項:po出ID、指名道姓、相簿連結私人資料、水球、信件。
: 違者水桶十四天。
: *ID請以馬賽克處理、過半為原則,轉信不在此限。
: *不可發文直接講明對方真實姓名,每個人有權保護他/她自己。
: 綽號不在此限。(話說我也幹過這種事情= =|||)
: =============================================================================
: 附件二
: 新莊板8224篇中 板友SkvMirege違反板規事證如下:
: =============================================================================
: → SkvMirege:ahpla你到底什麼時候要直接表現出思想上的錯誤來看看啊 04/13 00:52
: → SkvMirege:ahpla應該覺得賣免費的入場卷比較有成就感 科科 04/13 00:19
: =============================================================================
: 附件三
: 新莊板板主Insi中 對於8224篇所發的公告如下:
: =============================================================================
: 作者 Insi (印璽) 看板 HsinChuang
: 標題 [公告] SkvMirege R: 反推 鏞記燒臘-一文
: 時間 Fri Apr 13 01:47:24 2007
: ───────────────────────────────────────
: ● 8234 m11 4/12 SkvMirege R: 反推 鏞記燒臘
: ╭══════════════════════════════════════╮
: 唷 好大的官威啊
: 7167已經是板規了嗎
: 如果不是 憑什麼用7167處理
: #7167是參選時發表政見聲明的規範,有幸受到板胞們的愛戴,
: 進板畫面
: (Attention) 在新定板規尚未制定完成前,執行板務依舊有板規和公告基準。
: 然而板規尚嫌不足地方則依參選政見做第二順位適用。
: 如果我不做第二順位適用,那麼新莊板遇亂流,板主無權制裁,將受
: 依照SYSOP#330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一、責任
: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 如果當下發生戰文就是我的疏失。
: 如果板友您真要問我憑什麼做處理,我只能跟您說我憑板主的身分做處理。:)
: ╰══════════════════════════════════════╯
: ╭══════════════════════════════════════╮
: 如果是 那就順便把8172 8174 8176處理一下背
: 應該已經違反你的7167篇下面這項了唷
: 第六項:非板主群使用公告,包括么告、么吉、公吉模糊性字眼等。
: 違者十四天。
: *板主群發公告,如果沒有其重要性,
: 板眾可以板規第二項空白垃圾文,請求其他板主群懲治。
: 其他板主群若為忽視,則以第一項,向板務組舉發板主群失職。
: 輕者板眾可要求小組長懲治板主群、重者板主群下台負責。
: 依LifeNewboard z-4 第三項板主懲處之規定。
: 使用一詞性質是主動式的主動,主動發文為此類,然而回文標題乃是被動式的主動。
: 此外,依照批踢踢網路社群使用者多數共識,盡可能避開回公告文,
: #8172、#8174、#8176三篇為回公告文。
: #7167推文中板主補述
: → Insi:法律上有條"繼往不溯原則"在新法條訂立前之前的違反皆可免啦 03/08 15:08
: 在這部份因板規規範不足,如果您真要我判,我也只能跟您說,這屬於被動式的主動。
: 板主Insi因本身裁定並無違法,判決本身是件主觀的論點,因此不做出任何懲處。
: 既然有板友提出抗議,我們板主群會視板友意見做參考進而修訂板規。感謝您的提醒:)
: ╰══════════════════════════════════════╯
: ╭══════════════════════════════════════╮
: 要括別人鬍子 先把自己括乾淨唷 揪咪>.^
: 禾斗禾斗禾斗
: 推 SkvMirege:樓上想要我個資請私下來信唷 揪咪>.^ 04/13 00:04
: → SkvMirege:在這邊講出來我怕被性搔擾捏 科科 04/13 00:05
: 我們已經查過精華區所有自介,IP並無完全相同符合者。
: → SkvMirege:中間的部份可都是事實唷 揪咪>.^ 04/13 00:09
:
: 的確,然而事實的成立需要不同角度作解讀,因此我尊重你的解讀。
: → SkvMirege:這可是人身攻擊唷 板主親衛隊 04/13 00:11
: 請明確指出人身攻擊部分,板主群會作出裁決,若是無法提出則為誣告罪。
: 此外,板主並無親衛隊,我仍不厭其煩的重申,新莊板是屬於新莊板胞的。
: 板主的功用在於維護板面秩序、調停糾紛、好文收入、舉辦相關活動事務雜項等,
: 板主沒有什麼了不起,板主是人不是神,也是和大家一樣的。:)
: → SkvMirege:人不要臉果然就是這樣 敢做不敢當 科科 04/13 00:26
: → SkvMirege:ahpla你到底什麼時候要直接表現出思想上的錯誤來看看啊 04/13 00:52
: 世界上有千奇百怪的人種,這我們可以接受,
: 有認真發好文的使用者,當然也會無所事事隨便找碴的使用者,
: 如同天使和惡魔是一體兩面。
: 板主Insi尊重您的發言權,也希望您尊重他人的發言權,
: 若是A板友不選擇板上公開討論而私下來信討論,這部份是任何人不能干涉的。
: ╰══════════════════════════════════════╯
:
: ╭══════════════════════════════════════╮
: 如果S板友對於上述有任何問題,請洽
: 我在哪?
: 生活娛樂館 生活, 娛樂, 心情 [claus]
: Life_Service 組務 Σ★★★★★組務處理中心★★★★ [claus]
: L_Subop 小組 Σ小組組務版 [claus]
: L_TaiwanPlaz 小組 ◎台灣遊園地組務版 Armuro
:
: 提出訴訟程序,板主Insi將全力配合調查。
: 板主Insi 2007/4/13 1:45
: ╰══════════════════════════════════════╯
: =============================================================================
: 附件四
: 我寄給板主Insi信件中寫出板規,盼請板主依照板規執行,
: 板主Insi並無給我針對問題的答覆,而直接叫我申訴,
: 規定寫的清清楚楚的,我並不怪罪他之前沒即時作出處分,
: 板主Insi也寫到:
: 板主沒有什麼了不起,板主是人不是神,也是和大家一樣的。
: 而在板友好心提醒以後,仍不改其判決,也不說明原因,竟直接叫板眾去申訴?
: 以下是Insi回覆信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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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Insi (印璽)
: 標題 Re: 請問板主
: 時間 Sun Apr 15 12:20:5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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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ahpla (sun of beach)》之銘言:
: : 板主請你看清楚
: : 這是另外一條案件
: 我建議您一併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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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18.23
推 ahpla:辛苦了 04/15 16:30
推 ahpla:不過你舉警察的例子不甚恰當,BBS是以言論為主的地方 04/15 16:49
→ ahpla:所以版主只能把注意力放在言論上,不是嗎? 04/15 16:50
推 Elivanta:在路上兩人謾罵也只有言論部份,不是嗎? 04/15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