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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karoto (莫忘初衷)
標題: Re: 劣文退回(廣告)[推薦] 搶救漆皮大作戰!!
時間: Tue Apr 10 15:24:25 2012
警告 水桶 劣文應該依情節輕重吧 這樣的情況就劣退實在太過當了 我會提出申訴 謝板主
※ 引述《lovebuley (布里)》之銘言:
:
: 7.如遇板規未盡完善之處,板務得視經驗法則、他板狀況、站規等,仍有最後裁量之權利\
: , 得行口頭警告、水桶、劣文與修訂板規等之權利
: 7-1 若向板務提出問題、申訴,而板務之回應仍是不滿之板友,
: 可得向上至組務反應、申訴
: ※ 引述《Kakaroto (莫忘初衷)》之銘言:
: : 你好 我不是要吵架 但是請你把規定拿出來 版主應該是依法行政 剛剛去地區組務板也沒找到你說廣告文依版主定奪就可以劣退 如果沒有板規依據 實在難以信服 請版主提出規定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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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1.120.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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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Kakaroto (122.116.134.226), 時間: 04/10/2012 16: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