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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文: 1. 原 #1CMlOq0U (ShuangHe) 處份案 Jedah 部分予以撤銷 2. Jedah 於雙和板水桶一個月處份 說明: 1. 申訴人主訴在於 RuriRuri 板主「擴大解釋」,申訴人推文 Jedah:這三小? , RuriRuri 板主認定為挑釁並違反雙和板板規第 2-2 條(附件一)實有解釋過當之處,  「三小」雖屬粗話,但以此判定為挑釁仍有疑慮,組務在此撤銷原 #1CMlOq0U (ShuangHe) 處份案 Jedah 部分。 2. 申訴人推文 Jedah:這三小? 依據雙和版版規第 2-1 條(附件二),組務認定係屬 粗俗不雅之字詞,於雙和板予以警告乙次處分。 3. 經查 #1Bll0DuC (ShuangHe) 申訴人於 2010年4月9日 已有違規水桶記錄,依據雙和 板板規第 4-3 條(附件三),原上述說明第二點警告處分加重為水桶一個月處分。 4. 上述第一點有關於「擴大解釋」部分,請 RuriRuri 板主與 agiko / p3962260 二位 板主多加討論,以統一板規第 2-2 條部分之實行範圍。 5. 本案申訴人水桶計算以 #1CMlOq0U (ShuangHe) 為準,水桶至 2010年9月6日 ,水桶   期滿請申訴人以寄站內信方式請雙和板板主群解除水桶設定。 6. 本案僅就字詞解釋方面予以判決,故不要求 RuriRuri 板主到案說明。 7. 綜上所述,判決如主文所示。本案在此宣告結案。 附件: 1. ╰ 2-2 發文、推文嚴禁爭吵、引戰、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反諷、酸文。 違者水桶,得視情況加重;板主有權刪文或鎖文 2. ╭ 2-1 請注意表達意見之方式,請勿使用粗俗不雅、辱罵及過於情緒化等字眼。 由板主群進行裁決,違者警告乙次,若情節重大則處以水桶。 3. ╭ 4-3 警告兩次直接以水桶論處,且在一年內有過水桶之記錄者, 若有再被判警告之情況則直接以水桶論。 -- 生活娛樂館 台灣遊園地小組 小 組 長 ψj3236494cg (茄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62.17 ※ 編輯: j3236494cg 來自: 114.40.162.17 (08/08 11:33) j3236494cg:轉錄至看板 ShuangHe 08/08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