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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enting2 信箱] 作者: elyselee (~噗噗兔~) 標題: Re: 劣文退回(CP)[買賣] 橫科/農會 家具立扇家電檯燈雜物收納箱等 時間: Wed Jun 13 12:33:43 2012 要別人尊重之前,請你先尊重別人 未溝通完畢就自行訴訟 連申訴都沒有知會,還是我去Allpost查你id才知道 是誰先不尊重人? 黑白文字沒辦法表達出語氣,但是就不代表咄咄逼人 反正你都覺得我強硬了,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一切等群組長判決,就這樣 ※ 引述《wenting2 (要加油了!)》之銘言: : 您好! : 我是只看部份版規, 但不是那麼精通各版版規 : 網路資訊不對稱, 您是地方版主, 我是地方版USER : 基本的規定已尊照, 但沒看到CP的條例 : ※ 引述《elyselee (~噗噗兔~)》之銘言: : : 我是覺得對一個到哪都不看板規的人沒啥好講的 : 我有看, 隔7天小小力的PO一篇, 也跟地方版有關, 請問您永久水桶的定義貼哪裡了? : 是CP沒錯 但是CP又是怎麼定義呢?? : : 從我水桶你開始,你有先看置底板規行政救濟該怎麼做嗎? : 我只知道, 莫名其妙的被冤枉了!! : : 你有等我跟你聯絡完信件以後再申訴嗎? : 我來了4-5封, 只見您一付不好溝通的樣子...有人這麼閒一直要魯您才行, 是不是呢? : 你不是上午一封信就說您要上班了? 要早睡之類的? : : 你在發文之前有去看PTTLlaws.PTT Police的板規嗎? : 也有人難免會走錯版, 不是嗎? 這種錯誤是天大罪行嗎? : : 你在小組版的申訴之前你有看板規嗎? : 版規, 您是指轉文章嗎? 被人指點後, 我去轉了, 您沒看到嗎? : 我又不是不接納指點, 您一定要這樣說話 咄咄逼人 嗎? : 我不是說了 得繞人處且繞人嗎? : : 你連還沒等我信件回完你就迫不極待的跑去申訴了 : 請問您要被魯幾天才願意放行? 或減刑呢? : 幾年前的事, 難免讓個人觀感不佳, 近期只能小小力的貼一篇, 這樣也被永久水桶? : 我一連來信幾封急著說明解釋, 卻只見您只留下一句: 系統已留下記錄! : : 我不是整天閒閒沒事幹待在電腦前耶! : 我也不是閒閒沒事, 沒有人會這樣 好嗎? 版大說話請尊重一點 好嗎? : : 板規怎麼寫,我們就怎麼做,不用拿那種哀兵政策過來說嘴 : : 到這把年紀?既然你都已經不是毛頭小孩了,做事不是更應該謹慎才是嗎? : 我覺得您不該因為資訊不對稱, 一直強硬的態度壓人 : 就是 您知道, 人家不知道, 不小心犯了, 卻永久水桶人家! : PTT是網路資源, 什麼話不好好說, 一聲不響的去將人家 "永久水桶了" 7300天?! : 幾年前您送我劣文, 我都記得, 汐止版只PO一篇, 還是內容不同 : 如今, 就20年不能回去PO文了, 謹慎我知道, 我也有辦到 : 但您不能強說人家是洗版文, 您從哪個角度看得出來我要洗版文? : 為了文章數? 為了P幣? 都不是, 我都沒有耶! 我也不需要耶~ 版大! : : 反正就等群組長判決,就這樣 : 我和您的溝通, 不是我一個人的問題, 您一直說我的不是, 請問您尊重過別人嗎? : 也許您一定要說: 一個PO文不看版規的人, 沒有好被尊重的 : 那麼, 路上 醫院 或郵局裡面的志工大可不用站崗了, 因為照您這樣說 : 這些單位就只需要到處立牌告說明就行了, 志工們那後說不能上班了 是不是? : 再者, 我有來信, 但您一付難溝通, 請問您要人家求您幾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0.9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enting2 (140.109.142.190), 時間: 06/25/2012 13: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