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nting2 (要加油了!)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Sijhih汐止版 版主elyselee判決失當
時間Mon Jun 11 14:24:23 2012
申訴人:Wenting2
被 告:Sijhih板板主elyselee
請 求:(1) 將敝人水桶取消,或減輕至水桶14天。
(2) 將劣文一支移除。
說 明:[請參考舉證(1)]
(1) (a)Wanhua版: 相似文章數2
出現在這個版的原因,單純是貼錯版。因為本人選取相關的版加入為
Favourite,當時沒相差2分鐘就自刪了。
==>本人並無衝文章,而且這樣也 "不算是"。若真的是衝文章,個人
就不會自刪,而應該留著衝文章數。
(b)Forsale版: 相似文章數2,每次固定貼3篇,但該版張貼的上限是5篇。
==>若要衝文章,應該張貼5篇而非3篇。而且個人隔2天重貼時,都會
自刪掉先前貼文。這是基於不佔用網路資源為考量,但版主卻認為
這是手動置底。
Forsale版的規定是2天即可重貼,請問我犯什麼錯?
(c)Neihua版: 相似文章數2,也固定貼3篇
==>該版開放星期五六開放買賣文,直到週六晚Neihu版大會自刪所有
[買賣]文。
試問這要如何衝文章數? 版大規定會定時刪的,本人也可以衝文
章嗎?
(d)Sijhih版: 文章數1,該版也只匯整成一篇來張貼,另外也附上了贈品
的部份。
==>若個人存心衝文章,就固定貼個3篇就好,需要再整合成為1篇嗎?
再者,汐止版是因為有地緣關係,所以加上贈品敘述部份,這是
Forsale/Neihu版都沒有的項目。
(2) 以上各版的版規個人都有遵從,顯然個人這種被視為水桶的理由明顯薄弱
且牽強。依規定張貼文章,但目前只有Sijhih版主將個人永久水桶,個人
深感無法認同。
因為出現在汐止版的只有1篇,且與其他版文章內容不儘相同,加上是隔7
天再貼。
目前版主的認知是以 "有po文就算刪了還是有記錄" 來水桶即告草草了事,
因為數量與內容的認定上皆有不同解讀角度。
(3) 整理:
(a)個人無非衝文章數,CP或洗文,只是單純版主認知上無法接受個人解
釋 [請參考舉證(2)]
==>前幾年(約2009年),該版主也因 "自介文一週+5篇文章"的條件,
劣退個人文章,之後她重新定義原先版規,也退讓承認其行為是
一種誤判行為!
(b)個人不知 "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5 篇以上,且發文間隔未超過 3
天者" 這限制,目前也不太認為個人有達5篇。即使是不小心犯錯,
也是初犯,若版主願意提醒,個人會虛心接納並自刪改進,同時以
後也不會這樣做,但elyselee版主一聲不響就永久水桶本人,雖然
後來去信溝通,但是版主堅持自己立場無瑕 [請參考舉證(3)]。
(c)Wanhua版: 因為誤貼版,發現之後立刻自刪,版主認為這是有效數
[請參考舉證(4)]
==>剛去檢查i一下個人權限,竟然是水桶7300天 (這是20年嗎?) 這是
什麼天大過錯,還外加一支劣文,個人並沒有違反版規,而且也是
隔7天才貼一篇。
==>試問: 有留下記錄並不代表什麼,這是系統計算貼文章數,並非 "有
效文章數" 這樣可以賺到什麼P幣或衝文章數嗎?發現誤貼立即自刪
[請參考舉證(4)]
==>版主回信說她個人也不清楚Forsale版版規[請參考舉證(5)],所以不
分青紅皂白就水桶處理了!
(d)因著個人不認同此等判決,因此6/10向PttBPolice版提出申請,6/11得到
回應:個人未被開罰單,也未被檢舉,如此看來,更加深了e版主誤判之
嫌[請參考舉證(6)]。
舉 證:
(1) Jun 8 23:53:06 2012被水桶處理:
4 + 6/06 wenting2 □ [ 賣 ] 電暖爐 熱水瓶 燉鍋 6… .NTU_GoodLife板
5 + 6/06 wenting2 □ [生活] 台北 熱水瓶 矮桌 捕蚊燈 立… .Wanhua板
6 + 6/06 wenting2 □ [生活] 台北 檯燈 暖爐 燉鍋 桌扇 開….Wanhua板
9 + 6/06 wenting2 □ [生活] 台北 檯燈 暖爐 燉鍋 桌扇 … .forsale板
10 + 6/06 wenting2 □ [生活] 台北 熱水瓶 矮桌 捕蚊燈 立….forsale板
11 + 6/08 wenting2 □ [買賣] 東湖 熱水瓶 矮桌 捕蚊燈 立扇….Neihu板
12 + 6/08 wenting2 □ [買賣] 東湖 檯燈 暖爐 燉鍋 桌扇 開… .Neihu板
14 + 6/08 wenting2 □ [生活] 台北 熱水瓶 矮桌 捕蚊燈 立….forsale板
15 6/08 wenting2 □ [生活] 台北 檯燈 暖爐 燉鍋 桌扇 … .forsale板
17 6/08 wenting2 □ [買賣] 橫科/農會 家具立扇家電檯燈… .Sijhih板
(2) elyselee版主水桶個人的理由是:
11.若文章有衝文章數.CP.洗文嫌疑(一篇多po)一律直接劣退+永久水桶
==> 個人絕非衝文章數, CP條件不成立, 更非洗文,目前看來單純e版主誤判
7.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5 篇以上,且發文間隔未超
過 3 天者,屬 Cross-post 違規。
==> (目前具爭議性)
6/13上午,e版主回應的信件讓本人再度瀏覽Sijhih版規,是有看到(11)
的po文規定,但是卻沒有 定義清楚"衝文章數.CP.洗文",請版大們明察
被檢舉、轉錄或Cross-Post時,同一檢舉案使用分身帳號或不同ID但上線位址
相同者一併計算、處分。
==> (目前無此被開單,也未被檢舉)
(3) elyselee版主Jun 9 00:18:12 2012回覆:
重點是就算你刪文了
你還是有留紀錄阿
只要是在3天內po過類似內容的超過5篇就可以算CP了
這跟有沒有刪除沒有關係
(4) 個人Wanhua版的張貼為單純貼錯版,且交易地區也與萬華區無關:
ex: 張貼時間 16:12, 16:15即自刪,不該被解讀成衝文章數, CP抑或洗文的動機
06/06/2012 16:12:44 收入 $1 ($15485 => $15486) Wanhua 看板發文稿酬: [生活] 台
北 熱水瓶 矮桌 捕蚊燈 立扇 電腦包
06/06/2012 16:14:18 收入 $17 ($15486 => $15503) Wanhua 看板發文稿酬: [生活]
台北 檯燈 暖爐 燉鍋 桌扇 開飲機
06/06/2012 16:14:41 收入 $1 ($15503 => $15504) Wanhua 看板發文稿酬: [生活] 台
北 木沙發附背座墊(贈送熱水瓶)
06/06/2012 16:15:02 支出 $1 ($15504 => $15503) Wanhua 看板 文章自刪清潔費: [
生活] 台北 熱水瓶 矮桌 捕蚊燈 立扇 電腦包
06/06/2012 16:15:05 支出 $17 ($15503 => $15486) Wanhua 看板 文章自刪清潔費: [
生活] 台北 檯燈 暖爐 燉鍋 桌扇 開飲機
06/06/2012 16:15:08 支出 $1 ($15486 => $15485) Wanhua 看板 文章自刪清潔費: [
生活] 台北 木沙發附背座墊(贈送熱水瓶)
(5) elyselee版主於Jun 9 07:35:27 2012回信:
: 請您出個聲
這麼晚了,我明天還要上班,也是要睡覺的ok= =
: 我wanhua版的 三篇真的post錯了, 當時馬上就delete文了
: (原因: 不知道為什麼當時想po在forsale版, 但手滑進了wanhua版)
: neihu版的是星期五都會開放才post的 而且星期六晚上版大會自刪掉
: forsale版的三篇是重po時會自delete
你這樣就手動置底了
我是不知道forsale的板規怎麼寫啦
: 我不知道總數加起來5篇是cp的定義
: 而且, 不可以在3天內
很抱歉,不知者並沒有無罪
: 我不知道, 就不代表是這一種想衝文章數的行為
: 自delete了, 還說我是留下記錄 (我是不小心留的)
: 請問: 這樣也水桶我嗎????!
所以假設今天我po了一篇文章
內容說"馬英九是笨蛋,陳水扁是智障兒"
結果他們用法律告我毀謗
然後我說我把文章刪掉了
難道這樣就沒有錯了嗎?
只要有po文章,就算留紀錄了
(6) PttBPolice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局長 longbow2回覆(6/11):
申訴人並未被本局開處罰單,
於本板亦未曾被檢舉。
若申訴人欲申訴板主所作之水桶處分,
請向各看板隸屬之組務板申訴。
本案不受理駁回。
結 論:
個人開始活躍於ptt是2004年左右,目前要被扭解為 "以累積文章賺取P幣",
但P幣不曾被使用,也沒有參與什麼賭局或是徵物,真切不解為何會被扭解成
想要衝文章的動機。
個人覺得被扭曲解讀,即使是真正犯上,也是初犯,懇望提供機會,懇望版務
大人們明察。
在此致上萬二分謝意,不勝感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142.187
→ elyselee:看你申訴了這麼多,你連組務版的板規都沒 220.137.12.24 06/11 18:54
→ elyselee:看,一個連板規都沒看的人還有什麼好說的 220.137.12.24 06/11 18:55
推 hateOnas:水桶一個月 61.230.117.156 06/11 20:06
→ FBI0309:我比較好心,提醒你,這篇文章的舉證無效 114.25.31.46 06/11 21:58
→ FBI0309:請詳閱組務規定3天內修改完成,不然一樣 114.25.31.46 06/11 21:58
→ FBI0309:會被駁回... 114.25.31.46 06/11 21:59
→ wenting2:F大,請問是什麼樣的規定未達到?(已爬文)218.167.101.176 06/11 22:39
→ wenting2:請問是要另外轉錄溝通的信函嗎?218.167.101.176 06/11 22:42
→ wenting2:我已轉了5篇,系統就不準我再轉了,所以已218.167.101.176 06/11 23:47
→ wenting2:儘力了,不知道這樣是_較好一點?請指正218.167.101.176 06/11 23:47
※ 編輯: wenting2 來自: 140.109.142.187 (06/13 12:31)
→ wenting2:6/13更新: 舉證(2)文字說明,請版大明察140.109.142.187 06/13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