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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no)? ============================================================================== 申訴人:logen 被 告:HsinTien版版主群: kurosaki1986/turtao 請 求:如下理由,個人覺得兩位版主已經不適任, 所以希望小組長拔除職位重新改選版主,以回歸民主本質。 理 由:1.於5/19,6/3皆有版友對版務於版面公開提出質疑 但是版主群期間雖有看版卻不願回應,直至1~3日後才有回應, 已經明顯不願與版友溝通。 2.T版主於版主期間執法多次被版友提出執法標準不一 已經造成新店版的使用者恐慌,妨礙版上的發言意願。 3.K版主於家教版日日發文,卻於本版版友對版務有疑問後推卸諉責 並且無與另一版主溝通,空有版主之名,卻無管版之行為。 4.兩位版主競選的公開承諾皆無作到,已經違背版友交付之期待。 舉 證:1.本人於6/3提出版上執法標準不公質疑, 期間版主群有於新店版刪文&推文的紀錄,但無任何回應, 直到6/5才願出來回應 5/19拒絕溝通例版友已於上篇檢舉文詳敘,故不贅述。 2.T版主執法標準不一情況,版面上公開者已有4篇, #1Dov-gDk#1Dv_3il_#1DwjgOoK#1Dwyw2cF 相信一定有更多人是選擇默默承受, 這樣狀況將使大家發言意願低落(因為不確定是否會違反版規) 使版上發言變少,版上變冷清。 3.5/19版友公開提出質疑後,K版主無處理回應僅表示: "你曾經又為了新店板做了多少?"(#1DsJ5oBq) 6/3版友公開提出質疑後,K版主表示: "都不是我處理的" "無與另一版主溝通" (#1Dwaejbh) 以上回答都非版主該有之責任與態度。 4.T版主政見#1DFnYrzw所言將致力版上紛爭調解, 但目前版上反而因為執法標準問題造成紛爭不斷 與當初政見內所說的相反。 K解釋未整理精華區之原因 "精華區工程浩大,並不是短時間可以弄好的東西" 但觀其在於管理的家教版內16有19篇公告, 足以證明時間分配不在本版。 兩版主之表現無法違背當初選她們的版友之理由。 基於以上4點,希望版主重新改選, 選出可以滿足版友需求者, 已達到新店版使用者之權利,及促進版上熱鬧該有的良好循環。 ※ 編輯: logen 來自: 111.240.240.227 (06/06 09:27)
bbbing:唔....這樣有符合申訴流程的前兩步? 140.112.31.69 06/06 10:02
logen:我忘了補充,我於6/4有去信版主,但是無回信111.240.240.227 06/06 10:05
logen:我第1封信轉錄我於版上文章給版主,然後第2111.240.240.227 06/06 10:06
logen:封信說請回覆,後版主於版上回覆 故無再私信111.240.240.227 06/06 10:07
logen:所以我前面也沒有說版主群至今未回111.240.240.227 06/06 10:08
logen:完全未回的是前一位申訴者111.240.240.227 06/06 10:09
logen:我的是回了但不服111.240.240.227 06/06 10:09
bbbing:第一步的問題是:板主對你的"處分"是? 140.112.31.69 06/06 10:12
logen:無處分 我是對版主群的處理標準有異議111.240.240.227 06/06 10:14
logen:申訴流程內的"條文須知"1,我是否符合?111.240.240.227 06/06 10:15
logen:無明確當事人之板務,任何使用者皆得予提起111.240.240.227 06/06 10:18
bbbing:申訴的目標一樣是"處分" 140.112.31.69 06/06 10:18
bbbing:失職是板主的違規行為,違規行為是用"檢舉" 140.112.31.69 06/06 10:19
bbbing:至於這邊組務有沒有分這兩個又是一個問題. 140.112.31.69 06/06 10:20
logen:版規說[申訴] 為申訴/檢舉各板板主用。111.251.145.221 06/06 19:41
j3236494cg:本案受理 220.134.36.214 06/07 00:28
bbbing:其實我覺得比較奇怪的是,"回歸民主本質" 122.116.40.85 06/07 09:49
bbbing:的話,為什麼是要小組長拔除板主... 122.116.40.85 06/07 09:50
logen:是改選版主這件事吧?111.251.145.221 06/07 11:18
j3236494cg:與#1Dwc701n (L_TaiwanPlaz)併案裁議 220.134.36.214 06/09 23:16
j3236494cg:預計24小時後裁判 220.134.36.214 06/09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