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est (你無法面對你的心)
站內L_TaiwanPlaz
標題Re: [申訴] 新店板主違反板規處置
時間Sun Jun 13 14:41:36 2010
※ 引述《kurosaki1986 (黑崎修)》之銘言:
: 警告主要是希望板友不要說出會讓他人感到不適的字眼
: 像#1C56gkEH 的公告也是警告一次
請問k板主 你認為我的論述與 直接罵 "幹"字 是一樣的處理模式嗎??
若為此因 我認為你對規章的認定 有很大的疑問
甚至 很可能不適任其板主一職
另外 k板主 可否就我請你提出證據一事 提出證據
若無回應則示同無證據可出示
謝謝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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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33.100
推 kurosaki1986:這兩篇公告都為兩位板主共識。 114.45.214.175 06/13 14:42
→ kurosaki1986:證據就板友提出的那兩行 114.45.214.175 06/13 14:43
慎重起見 我再確定一次
我請k板主 列舉 "雙方"謾罵攻擊之內容
就為這兩行嗎?
※ 編輯: shinest 來自: 61.57.133.100 (06/13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