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engo:靜候通知。 09/05 16:08
依據 pttlaw 中關於 BBS 著作權的相關規定
2.製作精華區,應徵得著作財產權人重製,改作及編輯之授權,並標示原作者
之姓名或保留其簽名,且勿改變著作之內容,否則即屬侵害著作權.
本人兩次要求 Wen-shan 板管理人員刪除數篇被加入精華區中的文章,但皆未獲處理
鑒請小組長要求該板管理人員依確依本人要求,刪除本人不願被加入精華區的文章
● 1. ◇ 文山地區大事年表 vivilu [08/14/05]
2. ◇ 文山區概況 vivilu [08/14/05]
3. ◇ 古早古早的鐵道:新店線 (萬新鐵路) vivilu [08/14/05]
4. ◇ 景美VS木柵 vivilu [08/27/07]
2. ◇ Re: [公告]文山版版規 Rev.4 vivilu [09/03/07]
● 4. ◇ Re: [公告]文山版版規 Rev.4 vivilu [09/03/07]
作者: mstar (Wayne Su)
標題: 請刪除本人被收於精華區的文章
時間: Mon Sep 3 12:48:16 2007
既然要正式轉型為聯誼區,則此類文章應再無必要存在
請刪除 2-1~3,及 2-4 部分
12-5-5 內數篇
請確依本人要求刪除以上文章,否則視為侵權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5.125
作者: vivilu (你好嗎?)
標題: Re: 請刪除本人被收於精華區的文章
時間: Mon Sep 3 23:30:41 2007
※ 引述《mstar (Wayne Su)》之銘言:
: 既然要正式轉型為聯誼區,則此類文章應再無必要存在
: 請刪除 2-1~3,及 2-4 部分
: 12-5-5 內數篇
: 請確依本人要求刪除以上文章,否則視為侵權
: 謝謝
[...中間部分與此無關]
對你解釋我設這些版規的用意
是因為我相信你還有思考的能力
如果你還是執意 我告訴你 那些文章都是你主動在文山版發文的
不是我逼妳 也不是在你不知情況下 所以根本沒有侵權的問題
但是如果你願意回來 文山版還是歡迎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23.167
作者: mstar (Wayne Su)
標題: Re: 請刪除本人被收於精華區的文章
時間: Tue Sep 4 00:19:28 2007
※ 引述《vivilu (你好嗎?)》之銘言:
: : 請刪除 2-1~3,及 2-4 部分
: : 12-5-5 內數篇
: : 請確依本人要求刪除以上文章,否則視為侵權
: : 謝謝
[...中間部分與此無關]
: 對你解釋我設這些版規的用意
: 是因為我相信你還有思考的能力
: 如果你還是執意 我告訴你 那些文章都是你主動在文山版發文的
: 不是我逼妳 也不是在你不知情況下 所以根本沒有侵權的問題
: 但是如果你願意回來 文山版還是歡迎你
對不起,事已至此,無可挽回
著作人對於自己的文章當然有發表或收回的權利
而閣下或看板並非本人的雇用者,因此並不持有文章的著作權
請閣下於 2007/09/05 12:00 之前,將前述幾篇文章自精華區刪除
不然我只能提報由群組長來做裁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5.1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