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chihowkuo 信箱]
作者: pdca (標準化管理模式)
標題: Re: [公告] 關於徵求南港運動中心...討論串
時間: Sun Dec 11 02:12:09 2011
※ 引述《chihowkuo (淺塘海藍)》之銘言:
: H版大推文默許人肉文章..
: 我才發文指明..
: 要記我警告ok..
: 你們對人肉及任意轉載他人文章的版友卻不處份..
: 實在很難要我心服..
才不想管你心不心服哩~
依照我的觀點,整件事情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刻意引戰的情況很明顯..."人家打架你喊什麼痛??"
人家違法去法務部還是警察機關檢舉阿??
而且通常告訴乃論的罪名,也是要當事者去告才有用
不管你跟h版主有啥過節?? 還是tsd有啥過節??
今天別人檢舉我這,我就依照南港版版主的職責處理看版文章
若是不服,請依此溝通信件申訴台灣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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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不會死,壞人不會死
只有愚蠢的人才會死
所以做人不要顯得太過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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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10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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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chihowkuo (218.167.189.13), 時間: 12/11/2011 16: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