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ETMiKi 信箱]
作者: ETMiKi (余鐵雄法官)
標題: Re: Hi 您好
時間: Mon Dec 12 10:48:55 2011
※ 引述《pdca (標準化管理模式)》之銘言:
: 您的文章是依據南港版板規7的部分而刪除整個討論串
: 讓其他使用者反應感到版面混亂的狀況
: 若有以上情況,會依當時狀況做適當的處理。
: 刪除文章備份至南港版精華區z-18-6-21,有需要請自行取回
: ※ 引述《ETMiKi (余鐵雄法官)》之銘言:
7.為鼓勵大家能夠踴躍發文,不反對閒聊打屁等聊天性質的文章
但切勿造成洗版或是讓其他使用者反應感到版面混亂的狀況
若有以上情況,會依當時狀況做適當的處理。
板主的適當處理是將有問題的文章砍除 並不用全部砍除
請問我原本的徵求文很正常 哪邊有問題?
我很客氣的發言 請問為何要刪除呢?
對於Tsd網友的行為跟言論 才是其它使用者撻伐的 跟我也沒關係
我寫我的薪資 這是板規哪一條規定到不能寫 而您的公告有提到?
卻不處理 tsd 的情緒性發言?
也蠻多板友認為板主處理的標準偏頗 極權處理 在護航前板主
這個事件在BM板已經引起討論了 希望不會變成官官相護的一個最終結果
希望能將公道還給我們這些普通使用者 謝謝
: : DEAR pdca
: : 我想知道一下 我在這個板發文之前 有先看清楚板規才發文
: : 我這樣找新朋友一起去練習中心打高爾夫並沒有問題
: : 如果我這篇有問題 那7661篇那位應該也要自介後才能揪團了 不是嗎?
: : 依照您的公告 你說要先自介才發文?那這個板跟CCR有甚麼不一樣
: : 只是板主的個板 想做啥就做啥了
: : 我想這樣並非你一開始管理此板的風格
: : 不能等到為了挺現在的前後任板主而改變作法吧 這樣有失公允的
: : 變成為了合蟹而合蟹 我想這樣只是把其他非南港人都趕出去這個板而已
: : 如果我沒有違規 還請您把我的相關文章還原於板上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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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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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ETMiKi (111.184.30.112), 時間: 12/14/2011 08: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