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muro (日久見人心)》之銘言:
: 判決:
: 1.ediondo之文章內容裡文字激烈,尤其是罵到別人腦袋上,討戰意味濃厚,
: 板主處理並無不當。根據板主所言,若浸水桶者皆會給劣文,則此劣文也
: 只是依照過去慣例,並非不當劣文。
: 2板規無規定者本當由板主主觀判定,此舉並無不當,若對板主的主觀判定有意見
: 可以與板主討論後,不服再至組務版申訴。但由於你言詞激烈在先,因此我認為板主
: 有必要制止你的行為。
: 故此申訴駁回,對判決不服請上訴至About_life
在此更正判決:
請e板主回應關於以下問題:
1.請問水桶半年之依據為何
2.悔過期三日是如何告知e板友? 有說明未道歉後之處置為何嗎?
3.請問你是先給那篇文章劣文還是先浸他水桶?
順序有符合你所說的
"本版若是對發文者做出水桶處分時,即會附帶對該文施以劣文處分,此案並無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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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29.32
※ 編輯: Armuro 來自: 220.139.229.32 (03/30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