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slite12 (recta sequi)》之銘言:
: ※ 引述《Armuro ( )》之銘言:
: : 請問如果是這樣的情況 你水桶的依據是什麼?
: : 其實我看不太出來剪報手那句有什麼嚴重的地方
: 那句話拿去法院上告的話 成立刑法310條的機會是很大的 PTT是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行事的
: 頂多只是版務人員在審查密度上放得較低而已
抱歉 我在這裡並不想討論"機會"兩個字
另外你若覺得嚴重到要用法律來討論 也請別由板規來執行
因為板規本來就只是單純維持看版秩序的小小規定罷了
: : 讓我搞清楚一下 所以你的順序是
: : 1.板友po某篇文章 你給了他劣文
: : 2.你認為板友推文涉嫌毀謗 所以給他水桶
: : 3.回過頭看該篇文章的推文 因此又改了水桶期限為半年
: : 是這樣嗎? 所以劣文先給 才做水桶處分?
: 不是 是
: 1.他涉及誹謗 所以先就誹謗為水桶處分
: 2.回頭發現他的推文違反本版發文規則 依照本版的做法應該追加水桶 並給劣文
: 3.由於批踢踢的水桶功能之終始非得由系統設定 所以水桶已經開始了 才給予劣文
: 僅就其另一未處理是犯行 補增長水桶期限
: 4.惟此種"增長"在此一時點只是宣告 得在原處分一個月到期且其要求解除水桶被拒後
: 始有不同
: 5.因此仍是先給予水桶 再追加劣文
你若先給予水桶 他怎能在文章下推文而造成你又因此判斷給他劣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