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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ikinkids 信箱] 作者: dong1104 (大兔子) 標題: Re: 關於水桶 時間: Wed Jun 26 22:35:46 2013 板主您好 您們所設定的板規是 六、禁止任何違反善良風俗之文章或連結(如情色文、恐怖連結) 6.0 於文章內提及或影射皆包含在內,推文亦同。 違者第一次刪文且水桶兩個月,第二次劣退且永久水桶。 所以板友告知我這件事為第一次? 當板友在推文告知我時我知道並且做出改善了 您不能說我沒有做出改善 我沒說我沒罪,我也沒說你沒看到所以我沒事 但,針對這件事來說你們的確是第一次做出判決不是嗎? 我只在這裡希望的是 您們的判斷是第一次還是再犯 如果針對此事件您們之前就有判決的話我絕對是再犯不是嗎? 板規就是如此這樣寫的不是嗎? ※ 引述《kikinkids (Mineral Water)》之銘言: : 不能以法官沒看到犯人犯法,就說犯人沒罪吧? : 犯法的事實既然存在,那就不是早晚發現的問題不是嗎 : 另外的確內容只是寫真 : 但我之前也說過,這是所有年齡層都可以看到的地方 : 因此對於未滿12歲的人來說不屬於合適圖片 : 另外,我必須嚴格地說,依照這些事證 : 你在中壢版選擇這些文章中的簽名檔時 : 就已經有板友告知過你並不合適 : 而你也知道這件事情,不是嗎? : 所以無法以第一次觸犯做懲處 : 另外負不負評,噓不噓文,並不會影響做這項判斷 : 以上 : ※ 引述《dong1104 (大兔子)》之銘言: -- 全家NISSEI的日本霜淇淋 http://www.wretch.cc/blog/yam1106/12768595 現炸排骨飯- 大碗公菜飯 http://www.wretch.cc/blog/yam1106/3937932 鼎王麻辣鍋- 桃園南平店 http://www.wretch.cc/blog/yam1106/41480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07.7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ikinkids (1.169.36.186), 時間: 06/27/2013 21:4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