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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ims57 (阿漂)》之銘言: : 一、申訴人ID:yuims57 : 二、被告訴看板/被告訴人ID:ChungLi / kikinkids : 三、請求事項:版主標準不一 明顯有瑕疵 : 四、檢附理由及證明: : #1A_xKh8j (ChungLi) : 版規8-未經允許提供他人相簿-kikin : 已經寄信給該版主 版主也回覆說已經處理 : 卻未處理 明顯有瑕疵 申訴人所提出事證之文章代碼 為本人上任前之文章 且版規修定時間為 2010.01.29 (#1BORyZqB,ChungLi) 並於第15頁說明修正處 8.0 新增禁止神人以及懲處。 8.1 新增懲處。 申訴者可對照前一版本之版規 (#1BGBtUJe,ChungLi) 其文章規範並未提及此申訴違規該如何處理 再加上本人認為新版規是不追往朔及的 因此回覆信件說明已處理 本人 kikinkids 對此申訴僅作出以上之回覆 -- 中壢板主 kikinkid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71.12
shengo:申訴人是否同意? 203.73.85.198 02/17 02:11
yuims57:同意^^ 122.116.8.219 02/17 03:06
a7420852:皆大歡喜 114.32.191.166 02/18 02:34
shengo:那就非要式的結案! 203.67.219.6 02/18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