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k1122 (胖點才可愛阿)
站內L_TaiwanPlaz
標題Re: [申訴] 中壢版版規疑義
時間Mon Mar 1 02:42:16 2010
: 假設今天我是公關 我發了以下內容
: 各位版友大家好 我表哥給了我中壢夜店的入場券
: 有五張 可以免費入場 而且啤酒完全免費
: 徵求四位HI咖同行
: 請問有人要跟我去嗎?? 保證你不用花錢拉 除非你自己要掏錢點其他調酒拉
: 以上文章 請問這算是營利嗎??
: 再者 是否為營利 本來就不應該跟其身分有關
夜店公關 你要他比喻 就比喻可以常態性的發生的 而不是很少發生或者不可能
公關幾乎不可能在公開場合 為其他店家送免費票券打廣告拉人
要也是爲了自己的店
難道我腦袋進水去送其他店家的票嗎?
: 身分只能說瓜田李下 容易遭人懷疑 必須受到較嚴格的標準
: 但是 沒有營利就是沒有營利
: 我想說的 是希望能針對事實
: 而不是因為他是公關 所以就通通算是營利
: 平心而論 版上有多少人假藉名義 來達到其換取金錢目的??
: 只是名義用的漂不漂亮 以及身分是否被版友所知悉
你既然這樣說
代表你知道有人有營利行為但只是大家沒說破放任他繼續下去囉?
所以名義用的漂亮就可以這樣賺錢?
: 今天你不知道我是公關 我就能發文 我是公關 我就不能發文
: 這道理何在???
就因為沒辦法預先知道誰是公關 所以才需要嚴謹的板規去劃分
如果不知道誰是公關就放任
那要版規幹麻
一開始講不就是因為不能有營利行為才講的
要不是版規有這條 會提出來講嗎
不會麻
一直扯到公關去
難道公關沒有領薪水嗎
: ========================================================================
: 假使今天 T大洗車團有營利
: 賺了鄉民的錢
: 我相信絕對不會這麼多人挺他 而只有兩三個人覺得他揪團不妥
: 如果你要說他廣告 這我倒是不知道該怎麼辯解就是
: 但是廣告不是營利的必要條件 也不是必然目的
: 創世基金會也會廣告 慈濟也有廣告 他們都不是所謂的營利社團
T大是業者 廣告宣傳 受益的當然是他的公司行號 他收集大家的$來造福自己
而創市基金會 慈濟 透過廣告宣傳 募得捐款
是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沒有直接營利關係 他收集大家的$來造福他人
: 我個人認為 像T大這樣的揪團行為
: 如果說版上真的很多人看不下去 那我認為可以把版規重訂
: 但絕不該是為了T大事件量身訂做的條款
您上面好像自己有說很多人鑽漏洞????
所以您這樣是姑息養奸嗎?
所以只要大家都不說話 都沒意見就可以讓[有些少數人]不遵守版規?
那就像我上面所說的
那要版規幹麻?
拿來吃嗎
鵝鵝鵝鵝鵝鵝鵝鵝鵝鵝鵝鵝鵝鵝...
: 一個人的出發點是善意的 對於中壢版也有明顯的實質加分
: 不該直接抹煞他的一番好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36.244
推 smartmulder:推這篇 不知道公關身分就可以發文118.160.189.246 03/01 03:02
→ smartmulder:知道就不可以 要不然呢?= =118.160.189.246 03/01 03:02
→ pink1122:其實andrew 原文早就提到 業者揪團是廣告 59.104.236.244 03/01 03:02
→ pink1122:難道大家都選擇忽略??? 59.104.236.244 03/01 03:02
→ smartmulder:這句話不是沒道理而是本來就這樣阿118.160.189.246 03/01 03:03
→ smartmulder:都說不知道其公關身份了誰會限制他阿118.160.189.246 03/01 03:03
推 robertelvis:中華民國憲法 人人皆而平等 112.104.35.154 03/01 03:06
→ robertelvis:只要合於規矩 就應該給予相同權力 112.104.35.154 03/01 03:06
→ robertelvis:公關不能招待版友去玩嗎??又不是消費! 112.104.35.154 03/01 03:07
→ robertelvis:你們是為了避嫌而禁止 但那不合理!! 112.104.35.154 03/01 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