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TaiwanPlaz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這很明顯 他利用轉讓票券的方式搭售保險套 他在推文中明指:若不需要套套單張就是290含郵資 表示若不買套套可以少10元 即是把保險套單買視為10元的意思 (先不說他以500購買兩張 卻以單張300的方式販賣) 票券類郵資為25元,我開票券團常常都在幫忙寄送 290販賣依舊是有營利的 念在大家都有油費.信封等成本 已經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過 未料到原PO竟認為此行為應該且理直氣壯 版規如下: 二、禁止轉讓販賣、任何營利性質廣告文及政治文。 本板使用轉讓文條件如下 <<轉讓物限 "票卷 / 上課時數",且為中壢OR南桃園地區>> 其他物品(EX:亞太手機+門號)皆受到劣退處置請注意,一但被劣退概不接受申訴 版規明定 除票券外禁止轉讓 其餘劣退不接受申訴 與另一板主討論過後 決定給原PO修改的時間 從中午寄信給他 到晚上11點多不見修改(晚間10點30 Q過 已閱讀) 且信已閱讀過 判定原PO未有修改意思 給予"刪文" (到此我還念在他轉讓主體OK 僅是搭售物品違規,未給劣退) ※ 引述《lumideranter ()》之銘言: : 一、申訴人ID:lumideranter : 二、被告訴看板/被告訴人ID: chungli版 yona : 三、請求事項:准允回復該被處分文章 以及 yona受停權處置 : 四、檢附理由及證明: : 申訴理由: yona版主未經告知本人 僅憑個人主觀臆測及錯誤認定 : 未與其他版主商議 即逕行將本人於該版所發布的文章刪除 : 剝奪本人向該版版友及其他版主說明之權利 : 經本人去信詢問並陳明將採申訴後 : 其回覆竟似有誇耀其權力並恐嚇之嫌(請見證據中^^^^標識處) : 該版主作風素有爭議 : 之前也有自己違反版規的事件(推文中爆粗口) : 故本人對此次處分之正當性及公正性抱予高度懷疑 : 以下為檢附之證據 望小組長明察 萬分感激! : 事實簡述: : 本人於中壢版發表轉讓票券之文章 發文之前已經詳閱版規 : 得知轉讓所得不能存有利潤 亦知悉醫療有關之用品不能於網路上販賣 : 然本人於郵資計算部分未盡心力 故誤將郵資溢報 : 導致某部分版友以此質疑本人有營利之嫌 : 而此利潤來自扣除票券本身價額及郵資部分之差 : 版友以為本人欲利用原意為附贈的保險套為藉口 賺取該價差 : 然本人並非此意 經版友提醒之後即去郵局秤重 : 並於晚間10點20分左右上站 : 即接到另一位中壢版版主blueskydoor來信(證據A) : 本人立即回覆blue版主(證據B) 並修改原文(證據C) : 修改之文章中並已公布各該內容物及包裝之重量及計算郵資之網站 : 然待本人欲儲存文章時 卻發現文章已被yona刪除 : 於是本人即向yona版主提出詢問及抗議 並陳明將提申訴(證據D) : yona版主之回信(證據E)當中不但未說明確切理由 : 且通篇充滿權力意識及主觀臆測 : 並帶有誇耀權限及恐嚇之意味(見證據E受 ^^^^^^^ 標識處) 很抱歉 我看不出恐嚇點 倒是您的申訴要脅似乎未對我奏效 : 本人經回信告知情況之後(證據F)仍深感不服 : 因此向貴站務組提出申訴 : 以下為檢附證據: : (證據A) : 作者 blueskydoor (幸福永遠缺貨) : 標題 Re: [轉讓] 桂冠精緻旅店特惠休息券 : 時間 Mon Nov 17 12:31:14 2008 : ─────────────────────────────────────── : 您好 : 我是中壢版版主 : 能麻煩您將文章修改嗎??將套修改掉 : 跟另外位版主討論過 : 覺的套子應該屬於醫療用品 : 在ptt上 醫療用品是不行的>"< : 麻煩你了 造成你困擾還說聲抱歉 : (證據B) : 作者 lumideranter () : 標題 Re: [轉讓] 桂冠精緻旅店特惠休息券 : 時間 Mon Nov 17 22:42:09 2008 : ─────────────────────────────────────── : 作者 lumideranter () 看板 ChungLi : 標題 [轉讓] 桂冠精緻旅店特惠休息券 : 時間 Mon Nov 17 10:59:28 2008 : ────────────────────────────────── : 物品名稱:桂冠精緻旅店休息券 2張 : 使用地點/店家:http://laurel.network.com.tw/ : 使用情況: 當然是還沒用啊~~ : 使用期限:一張是明年3月16日到期 另一張是4月3日到期 : 轉讓地點: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 : 轉讓價格:一張原價250元 : 郵資部分: 信封一個3克 票券一張1克 : 可依重量在以下網址計算掛號郵資 http://www.post.gov.tw/post/index.jsp : 轉讓者可決定是否需要以兩個信封包裝(比較不透明) : 備註: 當初買是兩張500元 滿划算的啦 : 因為他平日休息一次是3h/300還是350的樣子 : 有需要的人請寄站內信 謝謝~~~~ : 關於這篇文章有人質疑以轉讓保險套實質營利 : 以下是我的說明: : 在我的文章中 定義為:郵資+票券入手價= 轉讓價格 : 是否溢收郵資為保險套對價為爭執重點 : 如上所述 在秤重之後 信封一個3克 票券一張1克 套子一個7克 : 由上列網址計算可得(以購買一組為例): 3*2+1+7=14克 掛號郵資為25元 : (有保險套的前提之下我是用兩個信封包裝 除非你想讓郵差知道你簽收保險套) : 這樣一組看起來我是溢收了25元 : 但是保險套的真正價值應以我的入手價減去折舊為準 (在不虧錢的標準下) : 我當初是買戴瑞斯超薄型3個80元 批號是20107393 到期日為2012-08 如何證明您買的不是大盒裝 用小盒的算價差當然大 : 保險套耐用年限為五年 : 如果以直線折舊來算 保險套價值為(80/3)/5*3.5=18.8塊 : 只購買一組就會造成我多收6元的情況 : 於是有些人就會說"鑽法律漏洞 取得資格才能賣保險套 營利啦拖去水桶"之類的蠢話 : 但試問營利的定義為何?多收錢就是營利?偶然一次因為沒去秤重搞不清楚郵資就叫營利? : 那合購版收雜費的一堆主購不就都在營利? : 我常常在賣保險套常常在秤重的嗎??早知道會多跟你收6塊我就偏偏定這個價錢?? : 就算兩個人各跟我買一組 我才"營利"了12塊 連蘋果麵包純喫茶都買不起 : 搞不好比乞丐的營業額還少 那這樣我是不是要改行去當乞丐不要在這裡"賣"票券?? : 只買一組會多收六塊就算是我錯好了 買兩組呢??有腦的人自己算算看 : 郵資就30塊了喔 保險套兩個實際價格就37塊了 那溢出郵資的20塊是我賺去嗎?? : 我真的要賺那這組我就定"利潤"12塊啊 總共收500+37+12+30=569啊 : 這樣不是才符合某些人對我的期望嗎?? : 最後 我知道醫療用品不能在網路上販賣 而且我認為我不是在販賣 : 但是版主仍來信提醒應去除敏感字眼 故修改過的文章未提及贈送保險套一事 : 因此仍以修改過的文章為主 但是我就是不甘心被汙衊 故為以上說明 : 至於有些人國文程度太差又亂放砲 我認為這種人比較容易誤觸版規而被水桶 此人甚至在文章中酸其他版眾 相信大家都是看的見的 以下為引述原po最新文章: 備註: 我之前發表過文章 但是內含爭議性贈送物品 故被版主刪文 此次新發表文章 已刪除該項爭議性物品有關之內容 並已新開面交選項以杜不實猜忌 這樣對我來說並沒有比較便利 只望前文反應勿再發生 畢竟某些人連狀況都還搞不清楚就急著玩便宜大擂台 好像比價是他的專長 還是公交法很行似的 望各位較敏感或習慣見縫插針 捕風捉影的版友勿再質疑 我實在是承受不起啊 畢竟我臉皮不像某政治人物這麼厚XD 意者 請寄站內信 謝謝~~~!!! : ◆ From: 61.59.12.79 : → frank0445:當初買是兩張500元 現在單張三百 兩張五百五? 11/17 11:17 : → frank0445:套套我個人是不敢買二手的啦.儲存環境不確定安全 11/17 11:18 : → frank0445:而且賣保險套是不是要有什麼資格啊!? 11/17 11:18 : → frank0445:或是鑽法律漏洞用"附贈"? 11/17 11:19 : → lumideranter:這位大叔 你完全忽略郵資耶 掛號跟平信不一樣耶 11/17 11:29 : → lumideranter:而且不要套子就跟我講就好啦 這樣一張就變290呀 11/17 11:30 此為證據 原PO說明不要就只要290 : → lumideranter:你有沒有搞錯啊你~~誰跟你說我要賣套子啊 11/17 11:31 : → lumideranter:你不服氣你可以跟我講怎麼轉讓這兩張票券啊?? 11/17 11:32 : → lumideranter:鑽法律漏洞是你講了算嗎?你是衛生署的嗎? 11/17 11:37 : → lumideranter:不能營利不代表我一定要虧錢轉讓吧 不是每個人都佛 11/17 11:38 : → lumideranter:心來的 不要把別人的好意當作理所當然!!!!!!!!!!!! 11/17 11:38 : 推 frank0445:據說30公克掛號也只要30元...只是覺得貴了點 11/17 11:42 : → frank0445:另外.只是覺得套套是醫療用品.附贈不知道會不會有問題 11/17 11:43 : → frank0445:買家高興就好^^ 11/17 11:43 : → lumideranter:我等等就跑去郵局秤!!!!!!省的被某些有心人積積歪歪 11/17 11:45 先酸別人 再來申訴別人酸他? 我自認為用詞一切妥當 : → lumideranter:此外 最好是賣套子賺5~10塊!!!!! 我沒這麼缺錢!!! 11/17 11:46 : → lumideranter:你的推文真的超沒禮貌的(怒) 11/17 11:48 : → yo0478:你乾脆就面交算啦,反正都在桃園 11/17 11:57 : → lumideranter:我不住在桃園喔 11/17 11:59 : → yo0478:一下說不欠錢,一下說自己沒佛心,那就面交,給人誤會幹嘛 11/17 11:59 : → lumideranter:樓上 我不住桃園~~~!!! 11/17 12:00 : ※ 編輯: lumideranter 來自: 61.59.10.43 (11/17 12:06) : → lumideranter:TO frank0445: 不要再"據說"了 掛號郵資網路上查得到 11/17 12:09 : → yona:轉讓僅限票券 請勿名義贈送 實質販賣 11/17 12:31 : → windforilove:轉讓物限 "票卷 / 上課時數" 警衛把他水桶吧 11/17 13:05 : → frank0445:就是有人幫我查到的結果啊... 11/17 14:32 : ※ 編輯: lumideranter 來自: 61.59.19.233 (11/17 23:21) ※ 編輯: yona 來自: 118.160.182.113 (11/18 13:25)
tehsing:辛苦了:) 61.62.94.94 11/27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