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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ID:lumideranter 二、被告訴看板/被告訴人ID: chungli版 yona 三、請求事項:准允回復該被處分文章 以及 yona受停權處置 四、檢附理由及證明: 申訴理由: yona版主未經告知本人 僅憑個人主觀臆測及錯誤認定 未與其他版主商議 即逕行將本人於該版所發布的文章刪除 剝奪本人向該版版友及其他版主說明之權利 經本人去信詢問並陳明將採申訴後 其回覆竟似有誇耀其權力並恐嚇之嫌(請見證據中^^^^標識處) 該版主作風素有爭議 之前也有自己違反版規的事件(推文中爆粗口) 故本人對此次處分之正當性及公正性抱予高度懷疑 以下為檢附之證據 望小組長明察 萬分感激! 事實簡述: 本人於中壢版發表轉讓票券之文章 發文之前已經詳閱版規 得知轉讓所得不能存有利潤 亦知悉醫療有關之用品不能於網路上販賣 然本人於郵資計算部分未盡心力 故誤將郵資溢報 導致某部分版友以此質疑本人有營利之嫌 而此利潤來自扣除票券本身價額及郵資部分之差 版友以為本人欲利用原意為附贈的保險套為藉口 賺取該價差 然本人並非此意 經版友提醒之後即去郵局秤重 並於晚間10點20分左右上站 即接到另一位中壢版版主blueskydoor來信(證據A) 本人立即回覆blue版主(證據B) 並修改原文(證據C) 修改之文章中並已公布各該內容物及包裝之重量及計算郵資之網站 然待本人欲儲存文章時 卻發現文章已被yona刪除 於是本人即向yona版主提出詢問及抗議 並陳明將提申訴(證據D) yona版主之回信(證據E)當中不但未說明確切理由 且通篇充滿權力意識及主觀臆測 並帶有誇耀權限及恐嚇之意味(見證據E受 ^^^^^^^ 標識處) 本人經回信告知情況之後(證據F)仍深感不服 因此向貴站務組提出申訴 以下為檢附證據: (證據A) 作者 blueskydoor (幸福永遠缺貨) 標題 Re: [轉讓] 桂冠精緻旅店特惠休息券 時間 Mon Nov 17 12:31:14 2008 ─────────────────────────────────────── 您好 我是中壢版版主 能麻煩您將文章修改嗎??將套修改掉 跟另外位版主討論過 覺的套子應該屬於醫療用品 在ptt上 醫療用品是不行的>"< 麻煩你了 造成你困擾還說聲抱歉 (證據B) 作者 lumideranter () 標題 Re: [轉讓] 桂冠精緻旅店特惠休息券 時間 Mon Nov 17 22:42:09 2008 ─────────────────────────────────────── ※ 引述《blueskydoor (幸福永遠缺貨)》之銘言: : 您好 : 我是中壢版版主 : 能麻煩您將文章修改嗎??將套修改掉 : 跟另外位版主討論過 : 覺的套子應該屬於醫療用品 : 在ptt上 醫療用品是不行的>"< : 麻煩你了 造成你困擾還說聲抱歉 所以就算是送也不行嗎?? 而且我沒有一定要人家拿啊? 而且我根本就沒有營利啊 等等我會在文章中做說明 但我還是會遵照您的建議 暫且將該部分刪除 待您們決策後 再決定我要不要一起寄出 也煩請回覆我第一行的兩個問號 畢竟莫名其妙被說營利很不爽 謝謝! (證據C) 作者 lumideranter () 看板 ChungLi 標題 [轉讓] 桂冠精緻旅店特惠休息券 時間 Mon Nov 17 10:59:28 2008 ────────────────────────────────── 物品名稱:桂冠精緻旅店休息券 2張 使用地點/店家:http://laurel.network.com.tw/ 使用情況: 當然是還沒用啊~~ 使用期限:一張是明年3月16日到期 另一張是4月3日到期 轉讓地點: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 轉讓價格:一張原價250元 郵資部分: 信封一個3克 票券一張1克 可依重量在以下網址計算掛號郵資 http://www.post.gov.tw/post/index.jsp 轉讓者可決定是否需要以兩個信封包裝(比較不透明) 備註: 當初買是兩張500元 滿划算的啦 因為他平日休息一次是3h/300還是350的樣子 有需要的人請寄站內信 謝謝~~~~ 關於這篇文章有人質疑以轉讓保險套實質營利 以下是我的說明: 在我的文章中 定義為:郵資+票券入手價= 轉讓價格 是否溢收郵資為保險套對價為爭執重點 如上所述 在秤重之後 信封一個3克 票券一張1克 套子一個7克 由上列網址計算可得(以購買一組為例): 3*2+1+7=14克 掛號郵資為25元 (有保險套的前提之下我是用兩個信封包裝 除非你想讓郵差知道你簽收保險套) 這樣一組看起來我是溢收了25元 但是保險套的真正價值應以我的入手價減去折舊為準 (在不虧錢的標準下) 我當初是買戴瑞斯超薄型3個80元 批號是20107393 到期日為2012-08 保險套耐用年限為五年 如果以直線折舊來算 保險套價值為(80/3)/5*3.5=18.8塊 只購買一組就會造成我多收6元的情況 於是有些人就會說"鑽法律漏洞 取得資格才能賣保險套 營利啦拖去水桶"之類的蠢話 但試問營利的定義為何?多收錢就是營利?偶然一次因為沒去秤重搞不清楚郵資就叫營利? 那合購版收雜費的一堆主購不就都在營利? 我常常在賣保險套常常在秤重的嗎??早知道會多跟你收6塊我就偏偏定這個價錢?? 就算兩個人各跟我買一組 我才"營利"了12塊 連蘋果麵包純喫茶都買不起 搞不好比乞丐的營業額還少 那這樣我是不是要改行去當乞丐不要在這裡"賣"票券?? 只買一組會多收六塊就算是我錯好了 買兩組呢??有腦的人自己算算看 郵資就30塊了喔 保險套兩個實際價格就37塊了 那溢出郵資的20塊是我賺去嗎?? 我真的要賺那這組我就定"利潤"12塊啊 總共收500+37+12+30=569啊 這樣不是才符合某些人對我的期望嗎?? 最後 我知道醫療用品不能在網路上販賣 而且我認為我不是在販賣 但是版主仍來信提醒應去除敏感字眼 故修改過的文章未提及贈送保險套一事 因此仍以修改過的文章為主 但是我就是不甘心被汙衊 故為以上說明 至於有些人國文程度太差又亂放砲 我認為這種人比較容易誤觸版規而被水桶 ◆ From: 61.59.12.79 → frank0445:當初買是兩張500元 現在單張三百 兩張五百五? 11/17 11:17 → frank0445:套套我個人是不敢買二手的啦.儲存環境不確定安全 11/17 11:18 → frank0445:而且賣保險套是不是要有什麼資格啊!? 11/17 11:18 → frank0445:或是鑽法律漏洞用"附贈"? 11/17 11:19 → lumideranter:這位大叔 你完全忽略郵資耶 掛號跟平信不一樣耶 11/17 11:29 → lumideranter:而且不要套子就跟我講就好啦 這樣一張就變290呀 11/17 11:30 → lumideranter:你有沒有搞錯啊你~~誰跟你說我要賣套子啊 11/17 11:31 → lumideranter:你不服氣你可以跟我講怎麼轉讓這兩張票券啊?? 11/17 11:32 → lumideranter:鑽法律漏洞是你講了算嗎?你是衛生署的嗎? 11/17 11:37 → lumideranter:不能營利不代表我一定要虧錢轉讓吧 不是每個人都佛 11/17 11:38 → lumideranter:心來的 不要把別人的好意當作理所當然!!!!!!!!!!!! 11/17 11:38 推 frank0445:據說30公克掛號也只要30元...只是覺得貴了點 11/17 11:42 → frank0445:另外.只是覺得套套是醫療用品.附贈不知道會不會有問題 11/17 11:43 → frank0445:買家高興就好^^ 11/17 11:43 → lumideranter:我等等就跑去郵局秤!!!!!!省的被某些有心人積積歪歪 11/17 11:45 → lumideranter:此外 最好是賣套子賺5~10塊!!!!! 我沒這麼缺錢!!! 11/17 11:46 → lumideranter:你的推文真的超沒禮貌的(怒) 11/17 11:48 → yo0478:你乾脆就面交算啦,反正都在桃園 11/17 11:57 → lumideranter:我不住在桃園喔 11/17 11:59 → yo0478:一下說不欠錢,一下說自己沒佛心,那就面交,給人誤會幹嘛 11/17 11:59 → lumideranter:樓上 我不住桃園~~~!!! 11/17 12:00 ※ 編輯: lumideranter 來自: 61.59.10.43 (11/17 12:06) → lumideranter:TO frank0445: 不要再"據說"了 掛號郵資網路上查得到 11/17 12:09 → yona:轉讓僅限票券 請勿名義贈送 實質販賣 11/17 12:31 → windforilove:轉讓物限 "票卷 / 上課時數" 警衛把他水桶吧 11/17 13:05 → frank0445:就是有人幫我查到的結果啊... 11/17 14:32 ※ 編輯: lumideranter 來自: 61.59.19.233 (11/17 23:21) (證據D) 作者 lumideranter () 標題 版主 請給我刪文的理由 時間 Mon Nov 17 23:29:00 2008 ─────────────────────────────────────── 我已經接到另一位版主的來信要求修改文章 故剛剛正進行文章之修改 但您卻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逕行刪文 請問您此舉有何根據?? 您是否確定我的文章不符版規? 休息券不是票券的一種?? 您是否能確定我就是在賣保險套?? 我認為您此舉非常不尊重人且恣意妄為 使我無法為本文提出說明 此外您的行為也毫無依據而沒有理性 甚至可令人懷疑您是看了不明就裡的版友的推文而任意刪文 因此我要求您給我明確的回覆 否則我將會向ptt總部提出申訴 謝謝 (證據E) y版主回覆 作者 yona (需要低調就低調吧) 標題 Re: 版主 請給我刪文的理由 時間 Mon Nov 17 23:59:28 2008 ─────────────────────────────────────── 我再下午推文已給您理由 請勿以假藉贈品 實質販賣 本來就只能轉讓票券 我在刪文前也已經Q過您 ^^^^^^^^^^^^^^^^^^^^^^^^^^^^^^^^^^^^^^^^^^^ 看過信且未在線上 ^^^^^^^^^^^^^^^^^^^^^^^^^^^^^^^^^^^^^^^^^^^ 故判定您沒有修改的意願 ^^^^^^^^^^^^^^^^^^^^^^^^^^^^^^^^^^^^^^^^^^^ 我僅是刪除您的文章而以 ^^^^^^^^^^^^^^^^^^^^^^^^^^^^^^^^^^^^^^^^^^^ 原則上 轉讓物違規 您該獲得的是劣文一篇 ^^^^^^^^^^^^^^^^^^^^^^^^^^^^^^^^^^^^^^^^^^^ 又何來我不尊重您之說? ^^^^^^^^^^^^^^^^^^^^^^^^^^^^^^^^^^^^^^^^^^^ 您已經在推文下說明 不需要套子可折價 那沒有提出不要的表示願意購買套子 ^^^^^^^^^^^^^^^^^^^^^^^^^^^^^^^^^^^^^^^^^^^^^^^^^ 就是販賣 不要認為這是鑽漏洞的好方法 ^^^^^^^^^^^^^^^^^^^^^^^^^^^^^^^^^^^^^^^^^^^^^^^^^ 版規本來就是版主定+版友投票的 ^^^^^^^^^^^^^^^^^^^^^^^^^^^^^^^^^^^^^^^^^^^^^^^^^ 執行範圍當然也是依照版規 ^^^^^^^^^^^^^^^^^^^^^^^^^^^^^^^^^^^^^^^^^^^^^^^^^ 只要轉讓物非票券 就是違規 看來 我似乎對您太過仁慈 給您修改的機會 ^^^^^^^^^^^^^^^^^^^^^^^^^^^^^^^^^^^^^^^^^^^^^^^^^ 甚至僅僅刪文未列退您不太滿意呢 ^^^^^^^^^^^^^^^^^^^^^^^^^^^^^^^^^^^^^^^^^^^^^^^^^ 套子本身並非這組票券的贈品物 而是您自行加價販賣的 您自己應該很清楚才對 大家眼睛都是雪亮的 搭售方式就是鑽漏洞 若您有任何異義 請自行申訴 相信PTT站方並不會認為您販賣該項物品是理所當然的 請便 (證據F) 作者 lumideranter () 標題 Re: 版主 請給我刪文的理由 時間 Tue Nov 18 00:45:31 2008 未在線上之狀態是因為我設定為隱身 您不知道有這項功能嗎? 我已經看過信了 所以我晚上10點20分上站後已經立即回覆另一位版主並且修改文章 而且我並不認為我是在販賣什麼東西 故我在文中擬提出詳細說明 以證實未有營利之企圖 您未經告知明察 妄加揣測我的意願而刪除文章 剝奪我向版友和版主群解釋的機會 我不認為您單方就可以為此作為 即使您身為該版版主也一樣 不是嗎? 我認為您的理由並不充分 故仍將向ptt站務群組提出申訴 感謝您的回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 請貴組小組長查明 還我公道!!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9.233
shengo:中歷板主請說明一下。 203.68.170.1 11/18 12:50
yona:已說明 辛苦小組長了118.160.182.113 11/18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