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bb511 信箱]
作者: kikinkids (Mineral Water)
標題: Re: 劣文退回(違反版規第三條 禁止轉讓非票卷之物品)[買賣] 中壢市
時間: Tue Jul 13 02:05:48 2010
剛好在處理版上文章
就直接處分了
另外說明提醒是版主份外作的事情
又不是每個版主都要每天都要看違規文章
天天丟水球的
※ 引述《bb511 (joker)》之銘言:
: 劣文也太快了一點吧?
: 可以先通知我 砍文阿~
: 我又不是離線了
: 又不是每個人 天天都逛中壢版
: 天天都看置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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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板主 kikink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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