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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b511 信箱] 作者: kikinkids (Mineral Water) 標題: Re: 劣文退回(違反版規第三條 禁止轉讓非票卷之物品)[買賣] 中壢市 時間: Tue Jul 13 02:05:48 2010 剛好在處理版上文章 就直接處分了 另外說明提醒是版主份外作的事情 又不是每個版主都要每天都要看違規文章 天天丟水球的 ※ 引述《bb511 (joker)》之銘言: : 劣文也太快了一點吧? : 可以先通知我 砍文阿~ : 我又不是離線了 : 又不是每個人 天天都逛中壢版 : 天天都看置底的 -- 中壢板主 kikinkid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96.19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2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