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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b511 信箱] 作者: kikinkids (Mineral Water) 標題: Re: 劣文退回(違反版規第三條 禁止轉讓非票卷之物品)[買賣] 中壢市 時間: Tue Jul 13 02:13:38 2010 ※ 引述《bb511 (joker)》之銘言: : 是 這當然不是您的義務 : 但是 我是指 有必要這麼大刀嗎? : 提醒一下 我就馬上刪文了呀~ : 或是您推文一下 也行 : 至少不用 58秒劣我一個文 : 這樣 直接給我一刀 : 也太沒有情面了吧~ 我想58秒應該夠你看完一次版規 所以這樣應該不過份吧? : 再者 也不每天 每版逛 每版熟 : 對於新來的人 稍微提醒一下也不為過吧 : 我覺得這處分太過於嚴苛了~ 至少我個人有做到要發文/推文前都會先讀過版規 何況以你的狀況應該不是新手了 我想應該不嚴苛 對於新手本版有設定發文限制 在發文前也有發文提醒要看版規 有稍微注意是不會受罰的 -- 中壢板主 kikinkid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96.19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2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