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kikinkids 信箱]
作者: bb511 (joker)
標題: Re: 劣文退回(違反版規第三條 禁止轉讓非票卷之物品)[買賣] 中壢市
時間: Tue Jul 13 02:09:48 2010
※ 引述《kikinkids (Mineral Water)》之銘言:
是 這當然不是您的義務
但是 我是指 有必要這麼大刀嗎?
提醒一下 我就馬上刪文了呀~
或是您推文一下 也行
至少不用 58秒劣我一個文
這樣 直接給我一刀
也太沒有情面了吧~
: 剛好在處理版上文章
: 就直接處分了
: 另外說明提醒是版主份外作的事情
: 又不是每個版主都要每天都要看違規文章
: 天天丟水球的
再者 也不每天 每版逛 每版熟
對於新來的人 稍微提醒一下也不為過吧
我覺得這處分太過於嚴苛了~
: ※ 引述《bb511 (joker)》之銘言:
: : 劣文也太快了一點吧?
: : 可以先通知我 砍文阿~
: : 我又不是離線了
: : 又不是每個人 天天都逛中壢版
: : 天天都看置底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42.228
--
中壢板主 kikinkid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96.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