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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ikinkids 信箱] 作者: bb511 (joker) 標題: Re: 劣文退回(違反版規第三條 禁止轉讓非票卷之物品)[買賣] 中壢市 時間: Tue Jul 13 02:09:48 2010 ※ 引述《kikinkids (Mineral Water)》之銘言: 是 這當然不是您的義務 但是 我是指 有必要這麼大刀嗎? 提醒一下 我就馬上刪文了呀~ 或是您推文一下 也行 至少不用 58秒劣我一個文 這樣 直接給我一刀 也太沒有情面了吧~ : 剛好在處理版上文章 : 就直接處分了 : 另外說明提醒是版主份外作的事情 : 又不是每個版主都要每天都要看違規文章 : 天天丟水球的 再者 也不每天 每版逛 每版熟 對於新來的人 稍微提醒一下也不為過吧 我覺得這處分太過於嚴苛了~ : ※ 引述《bb511 (joker)》之銘言: : : 劣文也太快了一點吧? : : 可以先通知我 砍文阿~ : : 我又不是離線了 : : 又不是每個人 天天都逛中壢版 : : 天天都看置底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42.228 -- 中壢板主 kikinkid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96.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