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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disona0124 信箱] 作者: snowtoya (熱到融化成水的雪) 看板: Hsinchu 標題: [公告] edisona0124 水桶七日 時間: Mon Nov 29 08:54:07 2010 #1CyeLkaf 酸文、引戰 水桶七日 另我並不認為其他人有和你一樣違反板規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00.42
choulaotou:那篇的推文這麼沒有邏輯性 版主還看完了 佩服... 11/29 09:20
BuIIs:我也看完了@@...再看他怎麼可以跳針跳成這樣= = 11/29 09:21
choulaotou:看到第八頁頭就暈了... 11/29 09:25
yellow319:沒跟到XD 11/29 09:36
oscar721:一些推"和新竹板好像沒什麼關係"也有酸文、引戰意思吧 11/29 09:42
Migfly:aiyoting表示: 11/29 09:43
oscar721:我是指edisona0124 COSTCO那篇的推文 11/29 09:43
hushiang:到底是在戰啥 有看沒有懂 11/29 09:45
psl7634:一點都不中肯 11/29 09:45
fausto94315:edi發文跟新竹版沒關,卻去別人那噓'發文跟新竹版無關' 11/29 10:14
fausto94315:導致前版主震怒, 怒鬥edi, 終究前版主獲勝科 11/29 10:14
yellow319:推毛毛蟲大 11/29 11:16
yellow319:爆只有25跟26的蘋果日報 11/29 11:21
ccwccw:我只知道edi大幾乎每天置底想帶人進摳嘶摳 11/29 11:27
kng:版主抱歉,同樣標準來看,不認為其他人沒引戰的嫌疑,edi後面的噓 11/29 11:31
kng:不也是引戰的點,還是顧忌前版主威嚴而偏頗,不然整篇看完能桶的 11/29 11:32
kng:不只edi 11/29 11:32
誰先打人當然就罰誰比較重,這是最基本的吧? 如果edisona0124這種酸法是在反擊其他"率先"攻擊他的人 我也不會桶他,桶他的原因是他"引戰" 所謂"引戰"不就是首先挑起爭端的意思嗎? 簡言之,第一個動手打人的,打一巴掌我就會認為他違反板規 反擊的人打兩巴掌,我才會認為他違反板規
mmmmmfff:別抬舉我了 我是死胖宅耶 哪有威嚴 11/29 11:33
mmmmmfff:我沒有無端噓文阿 我有說理由 11/29 11:34
aiyoting:最近忙的緊,久久來一次,想不到新竹板還是和以前一樣熱鬧 11/29 11:35
aiyoting:果然是欣欣向榮,門庭若市的好現象。 11/29 11:35
lock301234:= =...也不知道水桶完是不是又要堅持繼續爭...既然他 11/29 11:38
lock301234:覺得他這麼站得住腳= =|||||||| 11/29 11:39
mmmmmfff:小瓶~~~(扭) 11/29 11:47
yanagawa:怎麼會有人噓公告~~(._.?) 11/29 11:48
scipio211203:0..0 認真說 報紙裡會有地方新聞 針對新竹的 11/29 11:50
choulaotou:公告只是不能回文 又沒規定不能噓... 11/29 11:50
mmmmmfff:對 其實新竹的報紙跟高雄的報紙真的有些許不一樣 11/29 11:59
choulaotou:就地方版新聞跟廣告版 各地不一樣阿 11/29 12:00
lock301234:MF~~~(扭) 11/29 12:14
ilovedandan:唉... 陷入戰文無限迴圈 版主辛苦了= = 11/29 12:24
Gangtai:edi很明顯就在引戰 還一直跳針 講不過的時候就說"看不懂" 11/29 12:27
kng:這我就真的不解了,依法而辦沒所謂的第一巴掌,第二巴掌問題 11/29 13:57
kng:如版主所回意思就是前面犯錯該罰,後面犯錯因為不沒有第一位的 11/29 13:58
kng:雙倍,所以不罰..請問這樣的法似乎怪怪的,別人揍你你回揍別人 11/29 13:59
kng:但回揍的沒打的比開扁的重一倍,所以能原諒..這邏輯.... 11/29 14:00
kng:判決能有輕重,但沒有所謂的後犯無罪這說詞.. 11/29 14:04
為什麼沒有 刑法273義憤殺人跟271普通殺人刑度一樣嗎? 好像不一樣吧 再者正當防衛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傷害也是被容許的 我並不是說我的判法等同這兩者 我只是要說明 這樣的法理並沒有問題 巴掌只是舉例 並不是說一定要"雙倍" 在我看來另外幾位的言論還在我的合理限度範圍內
fausto94315:你想要其他人被桶,你就去檢舉阿 11/29 14:08
equation:推板主的判決! 11/29 14:14
BuIIs:贊成版主的決定! 別理那不清楚狀況的人 11/29 14:15
xiturz:推板主 這也可以吵 11/29 14:31
ukimi:不爽就去申訴阿科科 11/29 14:34
gayuan:爽 11/29 14:48
lazybear:rdsgy0202的蘋果日報最後有徵到嗎? XD 11/29 14:49
psl7634:居然用到義憤殺人了 對於板上秩序不是該一視同仁? 11/29 15:17
你的第二句直接說明了你沒看懂我引用義憤殺人的原因...
Kirra:現在學生壓力這麼大阿??.....版主也很了不起,都看完了XD 11/29 15:33
psl7634:我的意思是要桶的話一堆人都要桶 11/29 15:33
我的意思就是 同樣的行為(假設都是殺人好了)也會有不同刑度 像義憤殺人刑度比普通殺人輕,正當防衛更是可免責 所以你說的"一視同仁"在法律上本來就不成立 不要說是義憤殺人跟普通殺人罪的分別了 就算同是普通殺人,刑度從死刑到有期徒刑都有 皆由法院按"個案"判斷 我不是法官,板規也不是真正的法律 但法理是相同的 因不適當的前行為 (以板上秩序來講,就是有人先引戰,以法律來講,就是例如有人先有做出拿刀砍人動作) 而造成對造或第三人的反擊 (以板上來說,就是推文回應,以法律來講,就像是也以行動反擊) 只要第三人的行為還在可容許範圍 無類似"防衛過當"情形,我並不認為具有可罰性
BuIIs:看完那篇內容,覺得最該桶的還是edi~贊成版主的決定! 11/29 15:37
lazybear:ps可能認為其他人應該也要桶個幾天(<7)表以嚴懲吧 11/29 15:39
andy3391:抱歉我也看完了~版主引用的義憤殺人或是普通殺人都是有刑 11/29 15:40
lazybear:但小雪認為其他人言論可能不至於到要進水桶的程度 11/29 15:41
andy3391:版規跟法本就該一視同仁,我贊同K大說法,可有輕重沒所謂 11/29 15:41
BuIIs:我也覺得其他人的言論還ok...是edi在引戰 11/29 15:42
andy3391:後犯無罪,不然人人都在犯規後跟隨版面會混亂.而且參戰人 11/29 15:42
正當防衛你好像忽略了耶 正當防衛是可完全免責的哦 現在重點就是,其他人行為究竟是"防衛過當"或是"正當防衛" 而我認為是"正當防衛" (這只是舉例)
andy3391:還是前版主,版規上引戰本該要罰,沒所謂"義憤引戰"無罪吧? 11/29 15:43
psl7634:沒關係 由版主自由解釋囉 我還是閃遠一點好 11/29 15:44
andy3391:正當防衛的認定是傷害當事人反抗,而當事人沒出面,由其他 11/29 15:45
andy3391:人出面攻擊?這是正當防衛?版主引用的我真的覺得怪怪的 11/29 15:46
andy3391:參戰引戰的前版主都不是當事人,要硬凹成正當防衛.. 11/29 15:47
我很確定正當防衛包括第三人對加害者的反擊,而不僅限於被害當事人
andy3391:我相信法官不會認同非當事人出面攻擊而說正當防衛無責 11/29 15:48
andy3391:就法而論非當事人對他人攻擊,就是傷害罪了,而非正當防衛 11/29 15:49
我很不喜歡引法條 可是你要不要看仔細.. 刑法第23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 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andy3391:版主大..爭議判決會引起反彈,日後相同情況,人人都引用 11/29 15:51
當然可以以用啊 問題是就算構成防衛,也要看有沒有防衛過當,或是在合裡範圍內防衛 這點根本不用擔心吧?
andy3391:你又會忙不完,私心建議照版規走,犯什罰什,沒所謂正當防衛 11/29 15:52
andy3391:真的防衛還有版規版主,尤其是這版前版主觸規,還引一堆說 11/29 15:53
andy3391:詞,日後難保相同事發生,因為不是"前版主"而被判成了口實 11/29 15:54
這你就不用替我擔心了 5m3f也被我判過警告 我有我自己的法律思維邏輯 你當然可以質疑,畢竟新竹板是大家的 我也只是受大家之託代為管理 解釋這麼多只是要讓大家了解我的邏輯而已
andy3391:尤其判決標準用在你的個人判定,防衛有沒過當,官字兩個口 11/29 15:56
lazybear:不覺得因為5m3f為前版主,就要被高規格看待,應一視同仁 11/29 15:56
andy3391:難免會被人說成官官相護...不然請修版規..制定防衛標準 11/29 15:57
有沒有引戰、酸文本來依板規就是板工的判定權限不是嗎? 再多修訂也不過是畫蛇添足 我該解釋的都解釋很清楚了,之後若無必要不會再回應 ※ 編輯: snowtoya 來自: 163.14.7.48 (11/29 15:59)
fausto94315:噓文就一定要桶? 引戰的就只有被桶那個~ 這都分不出? 11/29 15:58
FairyBomb:正當防衛是不得不保護自己的前提才成立,而且也有防衛 11/29 16:20
FairyBomb:是否過當的問題,但推噓文是可以決定自已要不要跳下去的 11/29 16:20
FairyBomb:六大門派圍攻張無忌怎麼會只桶張無忌,只因為魔教教主 ? 11/29 16:21
mmmmmfff:我真的被警告過 我又不是正妹 小雪才不會偏袒我勒 orz 11/29 16:30
andy3391:你之前被警告不代表你現在犯的規能抵消 11/29 16:35
mmmmmfff:請告訴我我犯什麼規? 我每句推文都想過版規的 11/29 16:36
beyondsoul:edi對待自己與板友是雙重標準,心態固然可議。 11/29 16:39
beyondsoul:不過那篇推文裡,5m3f感覺上也有找人吵的意味在…… 11/29 16:40
beyondsoul:不過這是個人主觀問題了。所以才有板友質疑其他人該不 11/29 16:40
beyondsoul:該一起受處分的情況…… 11/29 16:43
oscar721:那篇並沒違反板規 結果被酸跟新竹版無關 怎麼先酸的沒事 11/29 16:43
oscar721:edi確在新竹 也並沒違反板規 被酸才脫序 那酸的人不罰嗎? 11/29 16:45
beyondsoul:先酸的,已經進公海了不是嗎? 11/29 16:45
mmmmmfff:我只不過推文多了一點 .... 我連火氣都還沒起來怎麼吵 11/29 16:47
mmmmmfff:我想oscar721說的應該是a開頭那位 11/29 16:47
psl7634:事實上爭什麼爭 我們不是周星馳也不會是版主 11/29 16:48
mmmmmfff:沒有爭阿 是你先噓了文板主才跟你解釋的阿 11/29 16:48
beyondsoul:其實到底有沒推文推出火氣,只有當事人心裡清楚。 11/29 16:49
beyondsoul:我們其他看客,也只是透過文字臆測而已。包括板主…… 11/29 16:50
sting47:支持一下版主 11/29 17:29
yanagawa:我怎麼覺得有些人硬是板主水桶某人 11/29 18:00
vitomin:怎覺得版主為了護航前版主亂扯一堆,真是版規不如人情 11/29 18:04
mmmmmfff:雖然是這樣說 但還是沒告訴我違反哪條版規阿 11/29 18:34
mmmmmfff:如果我確實犯了版規 請告訴我 不要只說我被袒護 11/29 18:35
mmmmmfff:拜託下一個想噓的 拜託先告訴我答案再噓後不理 orz 11/29 18:46
kng:樓上你當過版主,知道有違規直接照版規檢舉,而你不是,直接參戰 11/29 18:51
kng:引發大戰後,版主還以"正當防衛"這很胡扯的理由,不處置.. 11/29 18:52
mmmmmfff:老實說 我真的不覺的我有戰耶 我一直在打哈哈開玩笑阿 11/29 18:52
kng:說實話,你的話中在我跟其他人看來,引戰成份大過事主 11/29 18:53
mmmmmfff:所以我犯的版規是? 我戰文? 11/29 18:53
kng:版規4-2.. 11/29 18:54
mmmmmfff:4-2 我又沒有徵伴侶 orz 我猜你是想說4-3 11/29 18:55
mmmmmfff:如果是4-3引戰的話 看起來大多數人都認為引戰的不是我阿 11/29 18:56
kng:→ mmmmmfff:請告訴我我犯什麼規? 我每句推文都想過版規的 11/29 18:56
kng:倘若真有想過版規,您不該參戰而是直接檢舉,如今這句打了你的臉 11/29 18:56
mmmmmfff:一下說我徵友 一下說我引戰 一下說我參戰...誰打臉? 11/29 18:57
kng:原本不關你的事,你卻跳進去又讓版主的處理招人質疑.. 11/29 18:58
mmmmmfff:你先確定一下你到底認為我違反哪一個 我會認真檢討 11/29 18:58
kng:抱歉是4-3 11/29 18:59
mmmmmfff:確實不關我的事 我只是看不慣有人因為自己被嗆隨意嗆路人 11/29 18:59
mmmmmfff:不過如果不關我的事就不能推文 那你現在也不該推 11/29 18:59
mmmmmfff:你可以說我參戰 我承認 但引戰的不是我 11/29 19:00
mmmmmfff:至於參戰而不檢舉 版規沒規定 反正我也沒謾罵 11/29 19:00
kng:推 mmmmmfff:拜託下一個想噓的 拜託先告訴我答案再噓後不理 11/29 19:01
mmmmmfff:喔 對 謝謝你沒有噓 又告訴我答案 雖然答案好像不完全 11/29 19:03
kng:我只回答你的答案..而你這麼說那我不在回了推文能看出版友看法 11/29 19:03
mmmmmfff:你如果想要等等我下班回家可以幫你統計 11/29 19:04
fausto94315:反串的沒一個戰力及的上噓噓王, 真懷念噓噓王 11/29 19:20
sam369:3Q 11/29 19:24
yellow319:推雪大 雖然剛剛推已經用掉了 11/29 20:35
enos:推小雪 如果當初我有guts一點 就不會一堆人陪我跑地檢署了 11/29 20:37
geartrains:推小雪~ 那篇推文我根本看不完(昏頭了) 11/29 22:32
bloodpiece:GOOD~ 11/29 22:48
HagganDazs:我覺得是一個銅板敲不響耶 mmm大可能非常善於文字排列 11/30 00:11
HagganDazs:剛好edi情緒較為激動 如果M大不要這樣琢磨字句的推文 11/30 00:12
HagganDazs:回應 大家看看EDI跳針可能只跳一次 不會跳到八頁 11/30 00:13
HagganDazs:是不是這部份也有引戰嫌疑?只是情結稍微輕不明顯 11/30 00:14
HagganDazs:而且M大自己也承認每句推文都深思熟慮 是不是心思縝密 11/30 00:17
HagganDazs:製造板上熱鬧效應~~XD 11/30 00:18
mmmmmfff:我如果有你說的那麼厲害就好了... orz 您多心了 11/30 01:10
HagganDazs:我覺得可能你只是時間比較多了一點 11/30 08:46
iboubou:同意H大 .. (天阿我竟然把他看完了= =) 11/30 08:49
orsonplus:怕痛就不要打;衝第一個打,輸了在那邊大哭是哪招? 11/30 08:56
iamrobert:小雪加油~~ 11/30 14:22
iamrobert:我看到他的申訴文章了 我想應該沒後續了吧XDD 11/30 14:25
snowtoya:我是沒差啦,反正他申訴格式也不符規定,科科 11/30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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