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danus (ardanus)》之銘言:
: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不與理會,請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 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檢舉之申訴,得不予受理並給予警告處份。
: ==============================================================================
: 一、申訴人ID:ardanus
: 二、被告訴看板/被告訴人ID:新竹板Hsinchu snowtoya/sendo3022
: 三、請求事項:請求裁定,要求板主依現有板規針對板務相關檢舉進行處理
: 四、檢附理由及證明:
: 事由:本人陸續檢附疑似違反板規的證據,去信向新竹板板主告知。
: 新竹板板主先是回信表達:
: 「感謝您的相關信件,版主群會看完相關文章內容、推文
: 如嚴重影響版上秩序 會盡快處理
: 謝謝!」
: 但之後卻又表示:
: 「刑法上妨害名譽之罪章,尚為告訴乃論
: 非當事人不得告訴
: 板上若非太嚴重之言論攻擊
: 當事人沒提出意見,個人認實無處分之必要」
: 因此,這邊產生的爭議,主要在於板主處理檢舉信的態度。
: 本人認為:當板主收到檢舉信,就應該依照現有板規,進行實質判定,
: 判定的標準應以是否違反板規為最高原則,而不是個人對於檢附的證據
: 是否已到達所謂的"太嚴重的言論攻擊程度"的心證。
: 並且兩位板主以「當事人沒提出意見,實無處分之必要」,不願意處理。
: 本人基於下面的見解,認為這違反板規的精神,以及損害板主的公信。
: 1. 向新竹板板主去信提供檢舉的資格:非常明確,板友們均可以檢附證據
: 板主在公告曾明確說:
: 文章代碼(AID): #1APfZ6Ng (Hsinchu) [ptt.cc] [公告] aiyoting 水桶一週
: 另外再次聲明,板主們不可能每篇文章的推文都有看過
: 通常會處理的推文,都是由板友們檢舉
: 如果被水桶的人覺得不公平
: 「為什麼罰我不罰他」
: 那也就請你檢附證據來信告知
: 2. 在新竹板板規最新板當中明示推文違規時,直接依相關條例水桶處理,並未加上
: 任何但書,尤其完全未提及任何與[若非太嚴重之言論攻擊,當事人沒提出意見,
: 無處分之必要]云云之特殊處理慣例與附加條件。
: 文章代碼(AID): #1APnVEFY
: ┌─────────────────────────────────────┐
: │ 二. 文章內容相關規範 │
: └─────────────────────────────────────┘
: 6.不雅字文 → 請勿使用不雅、粗俗、辱罵及過於情緒化等文字
: 7.廣告文 → 廣告文相關規範請見板規第三條另行規定
: 8.特殊文章 → 特殊文章相關規範請見板規第四大項另行規定
: 條例 1~5 以上文章不處份將直接刪除並列於標題上說明,不另公告
: 條例 6 違者刪文、劣退 並處以7天水桶
: 條例 7、8 請見版規第三、四大項,另行規定
: 注意: 若推文違規條例6~8, 因無法刪除或給劣文, 將直接依相關條例水桶處理
: 3. 本人提供證據,只是因為看見上述資訊,故想請板主處理判定,依板規執行,
: 未料板主對本人來信表示:
: ---
: 說真的,a板友你的行為已經嚴重造成我們的困擾
: 我們絕對不想把板上搞得鶴唳風聲
: 也不想任意介入板友們之間的紛爭
: 說不定是兩個相互認識的人在開玩笑
: 當事人也不介意,何必去妨害他們的言論自由
: ---
: 本人合法,合情,合理,分梯次針對個別個案提出相關的證據,並無擾亂之意圖,
: 相較於板主,並未在二 6 不雅文條例明定若當事人沒提出意見,將不予無處分的法條。
: 反而強調:[請勿使用不雅、粗俗、辱罵及過於情緒化等文字],本人對於新竹板許多
: 不雅粗俗的推文文化感到奇怪,故擷取部分證據提供板主參考。請明鑑。
: 例如:
: [檢舉] 不雅字文
: 6.不雅字文 → 請勿使用不雅、粗俗、辱罵及過於情緒化等文字
: 文章代碼(AID): #1APpNNkn (Hsinchu)
: → mabyes:快辦威寶,打到死打到爆打到脫肛打到掛急診都不用錢.... 07/23 07:59
: 文章代碼(AID): #1APyWck7 (Hsinchu)
: 推 sagem29: 為啥不拍?? ↑( ㄧ ̄)↑ 抖屁 07/23 11:14
: 推 sagem29:女警又不是yy隔壁的棺材店.幹麻都這麼害怕?? 07/23 11:19
: 說明:屁字屬於粗俗用字。
: 刻意將女警與無關的事物作連結,趁機消遣貶抑網友liuyy,
: 如此故意累犯,請板主群慎重考慮優先處理。
: 文章代碼(AID): #1AQ0L0bJ (Hsinchu)
: 推 sagem29:工程屍多 不意外!! 07/23 14:42
: 說明:屍字屬於刻意不選字,亦屬於不雅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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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主目前的不處理,衍生的問題是:
: a)這類文字的檢舉,是否需要本人聯署才能成立?
: b)使用不雅、粗俗的文字在新竹板上彼此開玩笑,是否不違反新竹板板規和PTT的管理?
: c)所謂的"太嚴重的言論攻擊程度",由板主心證,是否造成部分遭板規懲處的網友
: 無法接受?怎樣叫做太嚴重的言論攻擊,怎樣又不算?是否能明確一點?
:
一句話 板主是對的
微罪不舉 當事人方得申訴
這些原則組務都相當認同
就現實世界來說也有此一制度設計
就文章管理功能而言
板主除非有違背一般經驗法則之離譜作為
否則組務不會主動給予干涉
此一原則以敘明多次
準此,就此一申訴事件來看
組務尊重新竹板之決行
she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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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大尖山早春綻放的櫻花
汐平路桐花紛飛的五月雪
還是拱北殿深秋透紅的楓葉
都是為了妝扮汐止的夢幻季節
等待與你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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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83.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