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danus (ardanus)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新竹板板主對於檢舉文的不處理
時間Thu Jul 23 22:27:10 2009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不與理會,請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檢舉之申訴,得不予受理並給予警告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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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ID:ardanus
二、被告訴看板/被告訴人ID:新竹板Hsinchu snowtoya/sendo3022
三、請求事項:請求裁定,要求板主依現有板規針對板務相關檢舉進行處理
四、檢附理由及證明:
事由:本人陸續檢附疑似違反板規的證據,去信向新竹板板主告知。
新竹板板主先是回信表達:
「感謝您的相關信件,版主群會看完相關文章內容、推文
如嚴重影響版上秩序 會盡快處理
謝謝!」
但之後卻又表示:
「刑法上妨害名譽之罪章,尚為告訴乃論
非當事人不得告訴
板上若非太嚴重之言論攻擊
當事人沒提出意見,個人認實無處分之必要」
因此,這邊產生的爭議,主要在於板主處理檢舉信的態度。
本人認為:當板主收到檢舉信,就應該依照現有板規,進行實質判定,
判定的標準應以是否違反板規為最高原則,而不是個人對於檢附的證據
是否已到達所謂的"太嚴重的言論攻擊程度"的心證。
並且兩位板主以「當事人沒提出意見,實無處分之必要」,不願意處理。
本人基於下面的見解,認為這違反板規的精神,以及損害板主的公信。
1. 向新竹板板主去信提供檢舉的資格:非常明確,板友們均可以檢附證據
板主在公告曾明確說:
文章代碼(AID):
#1APfZ6Ng (Hsinchu) [ptt.cc] [公告] aiyoting 水桶一週
另外再次聲明,板主們不可能每篇文章的推文都有看過
通常會處理的推文,都是由板友們檢舉
如果被水桶的人覺得不公平
「為什麼罰我不罰他」
那也就請你檢附證據來信告知
2. 在新竹板板規最新板當中明示推文違規時,直接依相關條例水桶處理,並未加上
任何但書,尤其完全未提及任何與[若非太嚴重之言論攻擊,當事人沒提出意見,
無處分之必要]云云之特殊處理慣例與附加條件。
文章代碼(AID):
#1APnVEFY
┌─────────────────────────────────────┐
│ 二. 文章內容相關規範 │
└─────────────────────────────────────┘
6.不雅字文 → 請勿使用不雅、粗俗、辱罵及過於情緒化等文字
7.廣告文 → 廣告文相關規範請見板規第三條另行規定
8.特殊文章 → 特殊文章相關規範請見板規第四大項另行規定
條例 1~5 以上文章不處份將直接刪除並列於標題上說明,不另公告
條例 6 違者刪文、劣退 並處以7天水桶
條例 7、8 請見版規第三、四大項,另行規定
注意: 若推文違規條例6~8, 因無法刪除或給劣文, 將直接依相關條例水桶處理
3. 本人提供證據,只是因為看見上述資訊,故想請板主處理判定,依板規執行,
未料板主對本人來信表示:
---
說真的,a板友你的行為已經嚴重造成我們的困擾
我們絕對不想把板上搞得鶴唳風聲
也不想任意介入板友們之間的紛爭
說不定是兩個相互認識的人在開玩笑
當事人也不介意,何必去妨害他們的言論自由
---
本人合法,合情,合理,分梯次針對個別個案提出相關的證據,並無擾亂之意圖,
相較於板主,並未在二 6 不雅文條例明定若當事人沒提出意見,將不予無處分的法條。
反而強調:[請勿使用不雅、粗俗、辱罵及過於情緒化等文字],本人對於新竹板許多
不雅粗俗的推文文化感到奇怪,故擷取部分證據提供板主參考。請明鑑。
例如:
[檢舉] 不雅字文
6.不雅字文 → 請勿使用不雅、粗俗、辱罵及過於情緒化等文字
文章代碼(AID):
#1APpNNkn (Hsinchu)
→ mabyes:快辦威寶,打到死打到爆打到脫肛打到掛急診都不用錢.... 07/23 07:59
文章代碼(AID):
#1APyWck7 (Hsinchu)
推 sagem29: 為啥不拍?? ↑( ㄧ ̄)↑ 抖屁 07/23 11:14
推 sagem29:女警又不是yy隔壁的棺材店.幹麻都這麼害怕?? 07/23 11:19
說明:屁字屬於粗俗用字。
刻意將女警與無關的事物作連結,趁機消遣貶抑網友liuyy,
如此故意累犯,請板主群慎重考慮優先處理。
文章代碼(AID):
#1AQ0L0bJ (Hsinchu)
推 sagem29:工程屍多 不意外!! 07/23 14:42
說明:屍字屬於刻意不選字,亦屬於不雅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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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目前的不處理,衍生的問題是:
a)這類文字的檢舉,是否需要本人聯署才能成立?
b)使用不雅、粗俗的文字在新竹板上彼此開玩笑,是否不違反新竹板板規和PTT的管理?
c)所謂的"太嚴重的言論攻擊程度",由板主心證,是否造成部分遭板規懲處的網友
無法接受?怎樣叫做太嚴重的言論攻擊,怎樣又不算?是否能明確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220.2
→ snowtoya:你本末倒置了,是經過檢驗,覺得未達旁人 114.41.164.94 07/23 22:46
→ snowtoya:檢舉即應處置的標準,所以非當事人申訴 114.41.164.94 07/23 22:46
→ snowtoya:即不受理,而非任何情況都須當事人申訴 114.41.164.94 07/23 22:47
→ ardanus:如果您認為沒違反板規,請明白清楚表達 125.231.220.2 07/23 23:22
→ ardanus:否則請依現有板規明訂的處理方式處理 125.231.220.2 07/23 23:23
→ ardanus:板規並無所謂未達旁人檢舉即應處置的標準 125.231.220.2 07/23 23:25
→ ardanus:條例6與您現在的三行推文明顯產生嚴重矛盾 125.231.220.2 07/23 23:33
→ ardanus:板規更無所謂的: 經板主檢驗,若情節輕則 125.231.220.2 07/23 23:38
→ ardanus:非當事人申訴即不受理 等等額外處理原則 125.231.220.2 07/23 23:39
→ ardanus:且本人在新竹擔任工程師五年半(可提證據) 125.231.220.2 07/23 23:47
→ ardanus:對於貴板推文可使用"工程屍"三字不以為然 125.231.220.2 07/23 23:48
→ mabyes:ardanus 不懂誇釋法嗎??123.110.227.146 07/24 01:42
→ mabyes:還是您認為刺眼的字就檢舉??123.110.227.146 07/24 01:44
→ mabyes:我們有在危害新竹板嗎??123.110.227.146 07/24 01:44
→ mabyes:請不要把新竹板搞的氣氛這麼僵好嗎123.110.227.146 07/24 01:46
→ mabyes:檢舉那些您覺得刺眼的字眼不累嗎?123.110.227.146 07/24 01:47
→ mabyes:您上班上課辛苦了,記得多喝水多運動喔123.110.227.146 07/24 01:48
→ mabyes:有空大家喝喝咖啡聊聊...需要我請你嗎?^_^123.110.227.146 07/24 01:49
→ mabyes:(抱歉,小弟第一次來看組務板)123.110.227.146 07/24 01:50
→ mabyes:(有冒犯之處,或字眼不順請見諒)123.110.227.146 07/24 01:50
→ mabyes:(一個活到老學到老,剛學PTT的新手留.....)123.110.227.146 07/24 01:52
→ ardanus:違反板規的人,還可以振振有詞,厲害厲害 125.231.220.2 07/24 12:11
→ mabyes:謝謝你...^__^ 59.115.228.147 07/24 12:24
→ sagem29:判刑之前人人都是無罪之身.為何不能為辯護 61.230.166.145 07/24 12:36
→ sagem29:連收押之後還可以請律師幫辯.這有錯嗎?? 61.230.166.145 07/24 12:36
→ sagem29:工程師沒選字我的錯.你有何理由說我是刻意 61.230.166.145 07/24 12:39
→ sagem29:我自身也是工程師.有需要這樣搞文字獄嗎? 61.230.166.145 07/24 12:40
→ ardanus:結案了,別再浪費網路公開資源。有事來信 125.231.220.2 07/24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