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gelSatan ()》之銘言:
: 對....因為莫名其妙的淪為你所謂的戰文
: 所以全砍了
: 事實上...他真的變成戰文嗎
: 大家也都就事論事 甚至有許多好文
: 吾人淺薄不懂你所謂的戰文的界線是在哪啦
我的看法很簡單. 原則上不帶有個人情緒情批評字眼的討論應該容許.
個人情緒性批評字眼. 如 "低級" 之類的. 應該歸給黑特版用.
帶有個人姓名的批評我個人也認為不恰當.
都已經唸到大學了. 連有沒有情緒性有沒有攻擊性的文字都看不出來的話.
這個. 坦白說. 不在我的專業協助考量範圍內.
: 申訴的管道誰不知曉
: 你就這麼確信申訴了有用嗎
: 是誰該對誰無言?
: 老實說....我不得不佩服 您才是真的認真吧
喔. 真的申訴了嗎?
真的申訴無效了嗎?
別的我不知道. 但我在文章中看不到任何補救和申訴的字眼.
如果申訴都沒有用. 那要法院做什麼?
如果申訴沒有用. 版主您又何必來此回文?
社會機制是層層節制. 如果都沒有, 那版主獨大就可以了.那還要小組長做什麼?
: : 謹此.
: 這一切都建立在 "你個人也認為不太妥" "你個人看法"
: 那麼別人的看法就不重要!?
: 鬧的推文就擺明了是在亂的
: 你舉這例子欠妥
: 況且關噓文是因為言語讓人不舒服就算了
: 還用噓的 就更無法接受
: 另外謝謝你的建議 我虛心接受
: (個人文學造詣不高 卻也不低 多謝你的明諷)
我個人的看法. 只是站在 "某種程度個人在法律上的經驗" 的看法.
我的看法不代表站方的看法. 我的看法不代表律師的看法.
我的看法也不代表法官的看法.
如同我之前篇所說
"遊走在法律邊緣的行為. 版主理當阻止".
請問一下求證事實是錯的嗎? 尤其是在被攻擊的人可能無法在另一造說明.
至於版主的工作. 有版主的自由心證. 個人不便置喙.
但水桶與否.關噓文與否. 事關其他使用者的權益.
而批評式的文章. 尤其是負面新聞的報導. 不僅有版規站規問題. 更有法律問題.
我個人認為版主更需要以超然客觀與公正甚至合法的立場去執行職務.
同時必要的. 要站在批評者與被批評者中間適當地同時維護兩方的權益.
顯然在此文章與此個案事件當中. 版主並沒有這麼做到.
( 其實上次澄清醫院那篇文章的事. 我就想講了.
雖然我親身經歷我也說很爛. 我也批評. 但至少我可以拿得出我親身經歷的證據 )
就算別人說的八卦. 如果是影視名人也就算了. 如果只是網路傳言.
使用者互相傳言也就算了. 但在公開版面的討論.
我認為版主有必要同時站在雙方的立場給予公正的評價.
( 事實上我不認為貼上文章就好. 相不相信由網友自行去判斷.
版主既然是維護版面秩序. 當然對於可能危害任一方權益的文章. 都有必要加以衡量)
這不僅是職. 更是責.
網友可能自己可以不用負責任. 但在管理者的立場上.
我一直認為版主的公正超然是必須的.
經驗分享. 是應該的.
但我還是那句老話. 負面的經驗分享. 要當心.
還有. 負面消息的轉錄. 要加倍當心.
我相信如果該家醫院是您的親友開的. 該醫生是您的親人.
我不知道是不是您還是堅持相同的想法.
謹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06.176
※ 編輯: kkoowwee1102 來自: 203.73.106.176 (04/27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