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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之銘言: : ※ 引述《AngelSatan ()》之銘言: : : 這件事根本就跟人命扯不上關係 : : 而且你的言語令人感到的不舒服已無法清楚表達你原意 : : 你拿性質不同的板比喻 我不認同 : : 另外你所謂的"調侃"已經造成當事者的恐懼 : : 無論判決如何 : : 我都接受 : : 希望你也是 : : 以上 : 恐懼?? : 不會吧. 有該網友的真實姓名和照片嗎? : 如果有. 我被人告也認罪. : 我相信殺傷力是該網友在 "非個人親身經歷的文章轉錄", : 且其中含有醫院名字和醫生名字的負面經驗分享文章. : ( 其實坦白說. 像 "蓁林" 之類的貼文. 我個人也認為不太妥" ) : 如果 PET. JOB 的單一個案都可以拿來 TaichungBan 討論. : 只因為該兩家店家都在台中. : 那 PET. JOB 都可以取消了. 或許來個 PET_IN_TAICHING 或 JOB_IN_TAICHUNG : 況且. 這種事各說各話. 一定是店家的錯? 一定是補習班的錯? : 我甚至還看到 "公布電話. 一人一通電話打去鬧" 的推文. : 身為版主. 此種 "遊走法律邊緣的行為" 理當盡力阻止. : 我還是那句話. 負面的個人經驗分享. 要極度小心. : 至於轉來轉去的文章. 說真的. 我個人看法. 負面的. 那就不必了. : 至於噓文關不關. 那是版主的權裉. : 不過我個人的看法是. 就算噓文關. 真正產生爭議的議題就不會吵了? : 有一句話叫 "掩耳盜鈴" : 如果聽不懂. 那也算了. : 謹此. 這一切都建立在 "你個人也認為不太妥" "你個人看法" 那麼別人的看法就不重要!? 鬧的推文就擺明了是在亂的 你舉這例子欠妥 況且關噓文是因為言語讓人不舒服就算了 還用噓的 就更無法接受 另外謝謝你的建議 我虛心接受 (個人文學造詣不高 卻也不低 多謝你的明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1.165.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