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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kilo (心碎的痕跡...)》之銘言: : : 是左邊那台銀色 : : ==中略== : : 推 kkoowwee1102:=================== (破壞人家的車小心被告吃牢飯 ) 06/16 17:56 : : 推 hikki430:咦k大也會推文喔~而且說的是正確的喔~!會犯上毀損罪呢! 06/16 18:07 : : 推 wedieyoung:說實在的,偷刮車要有技巧,就算有錄影也無憑無據抓不到. 06/16 18:25 : : → wedieyoung:那種愛亂停的車子,刮一次車主就會怕,絕不敢停第二次 06/16 18:26 : : 推 foreveru:這看了真的很生氣 06/16 18:30 : : → kkoowwee1102: 教導犯罪和教唆犯罪也可能吃官司.. 小心喔... 06/16 18:37 : : 推 cownn:聽說砸擋風玻璃 把整桶糞便+豬血倒入駕駛座 這樣可以驅魔 06/16 18:38 : : --- : : 版主放任版友討論毀損他人汽車之方法. 已顯然觸犯刑法之教唆罪嫌. : : 放任放罪行為討論. 顯然不適. 推文泛濫之事已非第一次. 版友視法律為無物版主難辭其咎. 以上版友已觸犯刑法 第 355 條 (間接毀損罪) 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 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其一 : k版友完全未對這部份提出任何檢舉 : 已經叫他寫檢舉信過來 他也沒寫 : 就直指版主放任犯罪行為 這種事已經不是第一次. 上個月就已經有版友在版上 "徵求診斷證明" 以為甄選入學為用. 本人就已經去信要求版主注意法律問題. 但該版主以 "未徵求成功不違法" 為由拒絕刪除該篇公告. 顯見該版主若非對於法律概念模糊至極. ( 楊宗緯偽造身份證影本遭緩起訴而且還是公訴罪. 各大媒體都有報導 ) 否則就是對版主責任過於輕忽. 完全不知法律位階高於任何版規之上. : 其二 : 教唆犯成立要有雙重故意 : 教唆故意+被教唆人萌生犯意 : 根據我認知中的一般概念 在bbs上通常大家都只是嘴砲 : 發洩一下情緒就算了 : 不太可能真的有人因為這樣而去實行 : 且原本該文就只是心情文 並不是要來問怎麼樣整人 : 因此我認為這部份並不會成立教唆犯 各大媒體對於槍枝刀械等犯罪工具尚且將之打上馬塞克以免造成視覺不適. 版友對於建議其他版友犯罪之行為卻十分明顯且露骨. 如果你有沒有認為. 我個人相信版主不是司法人員. 我個人會再去請教執業律師或檢察官是否構成犯罪. 這部份非你我說了算. 再者. 版規除了言論自由. 理應比基礎法律要求再更高. 明顯的有犯罪之虞之行為卻不加以阻止. 顯有放任犯罪. 有怠版主職務之嫌. : : 19989 6/16 fang0824 □ [送養] 狗-台中-迷路的拉拉也想有個家 : : 該版友連續三篇類廣告式送養寵物推文. 不加以管理. : : 顯有失版主管版公正及維護版面之版主職責 : 其一 台中版並沒有關於洗版的規定 只有禁止手動置底 : 其二 k版友回信說看版警察有在抓 但也有說是指單文 並沒有不同文章禁止貼文的規定 : 我認為既然那位版友沒有違反版規 : 我就沒權力刪除他的文章 該版友同時在 dog. Pet_get 版張貼轉錄. 顯有浪費網路資源重覆貼文之事實. 版主對於浪費資源重複不同版面貼文之管理與閱讀能力十分遲鈍. 對版主工作之執行顯然能力不足. : 起因是以下這篇 : 作者 fang0824 (當卡門遇上貞德) 看板 TaichungBun : 標題 [送養] 狗-台中-迷路的拉拉也想有個家 : 時間 Mon Jun 16 17:15:36 2008 : ─────────────────────────────────────── : ※ [本文轉錄自 Pet_Get 看板] : 作者: fang0824 (當卡門遇上貞德) 看板: Pet_Get : 標題: [送養] 狗-台中-迷路的拉拉也想有個家 : 時間: Mon Jun 16 02:41:17 2008 : * 動物種類:狗 : * 品種 / 顏色:拉拉/黃白 : * 性別:弟弟 : * 相簿:http://www.wretch.cc/blog/GreenAbby/7133577 : * 寵物名:小拉 : * 生日或年齡:4-5 mo : * 所在地:台中市 : * 來源:迷路 : * 是否結紮 /(母的請說明是否曾經生產過):no : * 健診狀況:nice : * 嫁妝:小拉的笑容 : * 送養理由:小拉是迷路的小孩,沒有晶片,沒有項圈 : : (中略)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03.217.110.157 : 噓 kkoowwee1102:類似文章有必要連三發嗎?? 06/16 17:21 : 噓 jmorpheus:感覺像是被洗版了..... 06/16 17:23 : 噓 kkoowwee1102:變相廣告. 時有商業 ( 打預防針等 ) 行為 06/16 17:26 : 最後底部是 XX 動動醫院. : ---------------------轉錄結束-------------------------- : : 之後就是k版友在那篇心情文不斷與他人爭吵 : 之所以認定是爭吵 是因為k版友的內文 : 並不帶有好意 而是在酸"認養"文這件事 : 譬如 : 我何時與人爭吵?? 如果質疑醫院與店家的服務態度與收費就叫爭吵. 版上有一半抱怨店家收費太高服務態度不佳的貴版主所謂 "心情文" 是否全為爭吵?? 認養沒問題. 但. 1. 該認養要求千餘元的 "疫苗注射費" 2. 該認養是由 XX 動物醫院所張貼. 我質疑他的商業動機. 寵物版已有很多動物醫院的動物領回後卻健康不佳. 或者體弱多病需要大量獸醫醫療. 請問. 由 XX 動物醫院張貼的所謂 "認養" 是否為商業行為?? 又若為後者. 該動物領回後體弱多病需要大量醫療. 是否為該醫院之 "可能之斂財手段" ?? 如果連可能的不良狀態都不能質疑. 個人十分質疑該版主的執法立場. : 台中明明就有流浪貓狗認養的活動. 為什麼不利用?? : 人都吃不飽了.想想現實.送養最後還不是一樣丟掉 : 送養也可能不小心送去進補了 : : 諸如此類 很明顯就只是在酸認養這件事 : 所以這部份認定為爭吵 台中巿有認養活動. 據個人所知. 費用完全不可能千元以上. 包含晶片植入費用. 從頭到尾版主以 "主觀判斷" 本人在 "酸認養這件事" 顯然版主難脫與該動物醫院立場謀合之嫌. : 其次 人身攻擊是 : → kkoowwee1102: ==== 支持的人怎麼不去認養?? 不道誰有病. 科科 06/16 18:15 : 這部份 不過這部份情節不嚴重 只是附帶的 那是因為有人先說有病. ( 下篇附帶該文 ) 版主顯然立場偏頗. 不警告甚至處罰先提有病之人. : : 因為台中版版規規定是警告或水桶三天 : 所以以上嚴重爭吵+人身攻擊 我給他水桶三天 從頭到尾我個人都沒有 "指名與任何單一 ID 爭吵" 從頭到尾我個人都沒有 "指名任何單一 ID 人身攻擊" 該版主明顯主觀判斷. 立場偏頗有失版主公正執法之嫌. : : 至於我回他的信口氣差 就只是因為他寫來的信口氣也沒多好 : k版友 我不是你的僕人 敬人者人恆敬之 如此而已(我好像跟你說過了) : : 除此之外口氣差還可以再另外加一個原因 : 就是他還用水球騷擾版友 把"他認為的版規"拿去強迫他人接受 : 原本k版友就時常在別人的文章中噓文酸人 我若真騷擾他. 他自會向 PTTLAW 等版面檢舉. 這部份顯非貴版主職權. 顯見貴版主先入為主之偏頗觀念極深. 至於時常酸人. 亦為該版主之主觀偏頗之個人意見. 顯見積怨和不爽已久. 但因為情節不嚴重 在違規的邊緣 : 也就因此沒有使用版規處罰 : 但這次k版友不只在原認養文中連噓兩次 : 還丟水球騷擾發文者 : 我做為版主就是在維護該版版面 : 及盡量使版友不受到他人傷害或攻擊 : 所以這部份他惹火我了 : 雖然不能用版規處罰他 也不能在版上貼心情文罵他 : 但至少私底下信件溝通我還有發脾氣的自由 : 而他提出的問題我也一併回答他了 : 我想應該都有回答到他的問題 不過他好像搞不太清楚就是了 : : 以上回應完畢 : 如有需要補充再煩請小組長告知 謝謝 : 該篇文章一開始就是該版友對本人之 ID 起始字之指名指責. 該版主視而不見. 本人未在任何推噓文中指責任何版友之 ID. 該版可以由版友對某些商店之 "個人意見" 之負評. 卻不見容他人對該動物醫院商業行為之質疑. 顯見版主執法有因人設事之偏差. 請小組長惠予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40.48 ※ 編輯: kkoowwee1102 來自: 118.170.140.48 (06/17 00:57)
gilhome:請問一下, "蔡瓜布? 鋼刷吧??" 這句有沒有教唆意味呢? 06/17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