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銘言:
: ※ 引述《ry (一個moment又被桶了)》之銘言:
: : 申訴人:ry
: : 被申訴人:gun5566
: :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 : 申訴訴求:依組務板板規向台中板板主記警告一次
: : 申訴內容:
: : 主旨:申訴台中板板主作法不一,有失公平。
: : 個人主張:
: : 對本人ry發文無告知,且加以鎖文,並水桶,與其他被檢舉人作法不一,提出異議,
: : 原因本人ry發文前,已爬文發現已有其他票券,所以才發票券文,
: : 且該板板規原訂從1/12生效,但後來板主gun5566刪除板規,在1/18日重新發文,
: : 並無另外告知生效日或宣導期,難免令板友們無所適從。
: : 但對於本人ry與其他被檢舉人作法不一,提出異議。
: : 板主對其他不特定人,卻是推文告知,並不依板規處理,甚至等到該篇文章自刪。
: : 已寄信詢問,無法得到合理解釋,故向組務板申訴,提出異議。
: : 此事件並非單一事件,已有前例,都無法得到合理解釋。
: : 有請小組長,作合理的判決。
: : 事件如下:
: : 本人ry於1/19號,發文電影票交易,但是被台中板板主gun5566鎖文,並水桶。
: : TaichungBun 看板已暫時禁止您發表意見 (放入水桶名單)。
: : 開始時間: 01/19/2014 12:10:41 (期限 14 天)(此為處罰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 : 原因: #1IsquWCb 103.01.19 票券相關
: : 其它資訊請洽該看板板規與公告。
: : 無任何提醒或告知,特別的是還"鎖文",接著就水桶。
: : 本人ry就寄信詢問,為何別人是推文告知,我的文章就是鎖文。
: : 得到結果:
: : 板主寄信說明: 文章代碼(AID): #1IuGxxb6 (L_TaiwanPlaz)
: : 作者 gun5566 (惦惦)
: : 標題 Re: 申訴
: : 時間 Mon Jan 20 09:29:12 2014
: : ───────────────────────────────────────
: : Dear ry:
: : 單獨交易票券的部份都是直接舉發,謝謝
: 有關ry相關說明如下:
: 1. 相關裁決請參閱文章:#1IvzdEsn
: 2. 相關事件說明:
: (1) ry先站內信檢舉板友販售公關票,違反板規:販售無價票券。
我是檢舉 依板規 "免費票券" 而非無價票券。
: (2) 經與販售板友確認,該票為「有價票券」(票券背後直接寫有價票券)。
: (板規禁止為:無價票券,故我只確認是否為「無價票券」)
http://i.imgur.com/WTsOjcr.jpg
嚴禁公開販售及轉售,若經發現依法處理。
是否板規已超越法律? 且板規也提到 社會秩序維護法。
: (3) ry多次來信要求板主說明,還引述新聞,但我認為每一事件應獨立看待,
所以,你的標準在哪裡?
: 一切行為依板規為準則,板規是禁止販售無價票券非公關票,
依 板規 禁止販售 免費票券 零元公關票是否無免費?
拿公關票進去看展覽,還需要付200元門票費?
: 後續因討論內容以偏離主題及我已盡到板主之職完成說明,故回信給ry不再回應。
: (4) ry於103.01.19 發表違規文,因文內提及
: 「上次問板主連泰迪熊公關票也可以賣,所以我就來賣賣看 嘻」
: 但此時新的板規已經調整:票券部份不得販售,認為有「鬧板」之嫌,
: 故鎖文直接舉發。
呈述事實,這是你寄給我的信件原文。
主張無鬧板是違反要件。
而且是我申訴之後,才又公告說我鬧板,而是我又沒有鬧板。
: (5) ry開始搜索板上所有「票券」相關文章,開始寄信至我的信箱檢舉。
: 時因當時新規才上,板務人力有限沒有每一篇文章進入檢核是否有販售票券
: (可能賣10項物品,其中一項為票券),
: 因此,在ry檢舉後,我認為這是我的行政疏失,故去信要求被檢舉者調整。
檢舉違規文章,並非違反板規。
: (6) ry來信詢問,為何別人的就去信要求調整,我的就直接舉發?
: 我的回覆為:單獨交易票券的部份都是直接舉發,謝謝
但申訴文出現,又說我鬧板,這是欲加之罪。
: (7) 之後只要板上一有票券違規文章,ry就會非常快速的寄檢舉信至我的信箱,
: 甚至是同一事件寄了多次檢舉信。
因為你在線上,卻又不處理,甚至推文告訴違規者,然後處理較晚發文的違規文章,
重要的是,你有閱讀信件,且無任何回應。
: (8) 而其實我自上任就一直做對違規文章做「善意提醒」,要求改善或刪文,
: 以不違板規為主,我認為這是板主職權在「情理法」裡,
^^^^^^^^^^^^^^^問題是明明已經是違規文章。
那之前被你被直接刪文水桶的人該怎麼說?
: 「情」可先做到的提醒說明,板上公告也有說明(#1IudYByM (TaichungBun))。
: 3. 板規部份:
: 原有的板規並無刪除(#5Im2op9P),01/18會再重新發文[板規](#1IsLyUQ-)
: 是因為不知為何板規(#5Im2op9P)進入後無內容?
: 因01/18發新發文之板規內容與原板規一模一樣(無任何修訂),故不用告知生效日期,
: 板規是因為系統BUG無法顯示,並不是調整板規,不須公告。
你有公告嗎?
: 4. 有關ry提出異議「台中板板主作法不一,有失公平」說明如下:
: (1) 違規文章板主不可能做到「及時」就處理,一定會有時間上的不一,
: 包含可能上班、忙於其他事情,不可能每一違規處理時效一致。
那是你的問題,你有其他作法
檢舉你可以說你沒空,要上班,要睡覺,要吃飯…
這是每個人都會做的事吧,如果真的沒空,是否有其他作為?
: (2) 板主於板上針對違規文章做及時提醒、要求調整,可給予違規板友空間,
: 有助降低違規文章及讓違規板友更清楚知道板規及改進地方。
已有14天宣導期,且目前仍有多篇違規。
: (3) ry檢舉失敗後多次寄站內信至板主信箱要求說明,
: 又在板上發違規文想挑戰板規,其心可議。
這是欲加之罪,你檢舉信給你又無回應,而我發交易文又馬上鎖文,且水桶
,而且我又沒有挑戰板規之意圖,那也是你後來你才又公告判我鬧板,
而且我也是重申你自己所說過的話。
: (4) 申訴人所申訴之作法不一,應為板主可裁量之權限,板主本就可依文章內容,
: 檢核文章違規情形是否重大或是惡意?還是無心之過而給予調整或是直接舉發。
: (5) 有失公平為相同違規事件(同是販售票券A卻違規,B不違規)不同結果,
: 才有失公平之議,但板務上販售票券並無情形,故為一律公平相對。
重申個人主張,我發文就馬上鎖文且馬上水桶,別人就推文告知,等到別人刪文,
才寄信給我說不再回應,這就是所謂的公平相對嗎?!
: 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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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IwBF_vj (L_TaiwanPlaz) [ptt.cc] Fw: [交易] 日新電影票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90982143.A.E6D.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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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個人主張
1)單純的一張台中市中華路上人人可以買的到的日新電影票。
2)遠低於目前市價210,且額外付50元做公益,明顯無獲利或營利之目的,
3)
※ 編輯: ry 來自: 175.182.55.136 (02/0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