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ngo (只有金色才能飛行)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Re: [申訴] 台中版板主Rhomb判決不服
時間Sat Aug 25 15:45:07 2007
本組授理 台組訴字第430號 作出以下判文
主文
gordon216216及此案相關人等判行違反台中板規處禁止發文權利維持原處份,
其餘之訴駁回。
事實
216 及相關當事人於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星期四於台中板期間,
因文章理念一時不合,造成多方嫌隙,於文章上產生之衝突,進而遭受
Rhomb執行板務期間處以禁止發文權利之處份。
理由
一、對於兩造所不爭之事實,gordon216等相關人士因有文章推文產生嫌隙處被處禁止發
文權利之處份。故受判處以水桶之處份並無有誤,故無改判主因。
原訴意旨中有關其他人等之應判而漏判之部份,見台中板22660 22653公告,
已有處理,組務不再處理,在此合先敘明。
二、對於兩造所爭,其異議主力之因乃為判決之刑度量化,原告以謂「所謂準強盜罪與強
盜罪其罪名與刑度是不同云云…..」以為抗辯,並茲以為相關人士所違反之規定因如
下所視,同時認為板主有針對特定人士或團體輕判縱迋之嫌,請求與予改判或正名其
罪刑。對於是否因申訴產生威嚇之認知,則為本案延申之糾葛。
三、原處份R板來函表示,"輕判"兩字,本人一向輕判,與此事件無關,對於水桶板友皆
不認識,也無須討好等云云。
判決本屬板主之心證範疇,如竊盜案規定1至3年,同庭甲法官可判1年,乙法官有可能
判6個月,丙法官可能判緩刑,系屬自由量刑之空間,自無置酌之餘地,同理可證,今
日一樣犯行,台中板三位板主可有不同自主空間,在明文規定之範圍內,A板大可能嚴
刑,R板大可能認定為微罪輕罰,這都是合理且允許的,只要不要一罪二判或二罰狀況
下,板主執行板務權利時,獨立行使職權並無違背法理。
四、依本席調查,被訴人R板,確實於台灣小組提出,關於漏判或分身ID是否一併處理之
問題(詳見附錄),也確實依本組之意見作為在疏判或漏判時之補充判決。唯兩造爭議
之R板認定分身ID無鬧板情事故在心證上與予放行,而R板表示原初始決定系認定其分
身尚未為害該板務,其經驗上認為尚屬可非達到禁止之要求,經原告再檢舉後,上文
至組務板徵詢意見後,予與補充判決(詳見附錄),皆為有跡可循,故原告訴請R板為特
定人士輕判或縱放,本席以為尚不足認定R板大有被訴所指為特定人士之事輕放等。
五、關於裁判時量刑之深度與罪行之名稱之確定,如原告所說,的確強盜罪和準強盜罪刑
名的確是不同,刑之標準亦不同,但均以法官量刑為基準,如以刑律而論一行為觸犯不同
之法益或多行為觸犯一法益究該當如何?想像競合或法條競合時,或其牽連犯之競合等問
題來看,真是多且複雜不易明白,假若以我國刑法之準用至PTT_bbs文章看板上,究竟是
否完全合理適用?一個人觸犯了甲罪+乙罪,另個人觸犯甲罪+乙罪+丙罪,結果甲乙之刑度
相同,是否真是不公平呼?! 然若殺一人是判10年,連殺二人就是20年?!雖看似正義但似
乎真有其意義乎!??! 縱使我國新的刑法刪除了相關規定,但又如何?!對於所謂bbs與文章
看管有幫助乎?!!
舉例為之~ 一群小學生abcde打架,老師通通處罰abcd 罰站1小時
結果a說不公平為啥麼e沒被處罰,結果老師處罰e站1小時
然後a又說老師不公平為啥麼bcd沒有被處罰2小時?!
因為bcd在打架時還有罵髒話還問後老師的媽媽..所以要罰2小時
老師說我輕輕處罰站1小時是要讓大家反省以後不要亂打架而以,
此時a說,哼竟然打人還罵髒話也是1小時,以後我也跟者罵好啦,
才不會吃虧勒。
( ~本例如同本案中--如我以後會知道分身id的好處就是了…….)
老師只處罰打架之部份,認為已收到成效..是否就是不公平呢?!
而a小朋友卻沒有先反省為何打架被處罰,而提醒自我下次別犯了,然而
卻只在意別人是否罰的輕重,是否達成處罰的反省成效這都是值的深思。
準此,本席認同原判之見解『本人念在板旨「保持輕鬆、愉快、溫馨的氣氛」以至上任以
來對於每位觸犯板規的使用者,一向以口頭式警告或從輕處決,除了勸導不聽或惡行重大
者』。卓參我國刑訴法之大意,既然R板大認為起訴某單項罪名並執行處份可以達到勸戒
與懲罰之目的時,則此時效力應及於全部違法之事,承審之組務應給予尊重。舉例來說,
一個人為了詐騙某人因而偽造文書,檢座基於概括連續之犯意僅起訴其詐欺罪求刑,其效
果及於整體事件,而得不再另論偽造文書。
六、原告以追求所謂程序正義為其抗辯主旨,認在原審之判決過程中,對其及為不能接受
其影響其聲譽或對其判決造成不公等云云,本席認為,程序之行進於訴訟中本應注意
, 讓被告在公平的環境下接受處份,然程序方面之施行與否並未影響最終判局時
,或甚於基於訴訟的方便與進行,得與予省略或忽視之。
在英美各國法官對於每項抗告,在程序正義不妨礙司法結果時仍得以抗告駁回。
依本案例來看,原告所抗之主旨,在實體方面亦不能改變原告所受處份之最終判局,
在合情理範圍內程序部份當然可以省略。
七、本席心證,本申訴案可說是完全浪費網路資源與人力,本案例僅為台中板主輕判某一
單純推文嫌隙事件,目的在維護看板上的運作進行。
然申訴之原告,僅因判決過程中之部份程序疏失,對於汲汲追求不影響最終判決之程
序問題心態時令本席感到難過與痛心,縱使今日更正了或接受了其異議事,對於判決
實體部份有所幫助嗎?! 打贏了官司是可以多得一塊肉嗎?!
還是說心情就是爽,價值就是無價?! 這是讀書人知識份子應有之風範嗎?
參見本組務判字第385及428號關於台中板的判例最後之理由說明及在台中板第22497篇
旨趣「主要是希望給大家和平快樂的氣氛,別為了被刪文或被水桶來心情不好」,不
要因為被判了不爽,所以在判文中找問題,濫而興訟,甚而影響板務之進行,而忽略
看板之最高要旨--系輕鬆、愉快、溫馨的氣芬
本組仍再次勸免,人難免疏失,卻因對違規名稱程度的拿捏與認定見解之不同,動扎
異議與上訴組務,為了爭這一口氣,而浪費網路資源與彼此時間,非但無法解決實質
上之問題,更易造成板上人心動亂,破壞彼此情誼,實非可取,本席奉勸當事人應心
平氣和面對此事,台中板主旨系輕鬆、愉快、溫馨的氣氛,此次所謂信中往返所產生
威脅語氣之論,由於並非公開於板上所論,是私人往返信件本組認為宜避免日後此一
誤會,或許兩造雙方在文章認知與語氣上尚有改進之處,希望雙方有空之餘多為地方
板努力而發聲,而非浪費時間在無端爭謂之上,此乃PTT與兩造雙方之福也。
台灣園遊地小組 shengo
如果你不能接受此一判決
可於十日內向群組板提議
附錄
【板主:shengo/AngelSatan】 台灣遊園地區板主討論區 看板《Taiwan_BM》
961
5 8/23 Rhomb □ [轉錄]請依照水桶後使用分身推文之判例執行.
, 962
8/23 Rhomb □ [轉錄]台中板22475篇 判決異議,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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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50.221
推 Rhomb:感謝小組長 08/2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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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rdon216:三日後群組務板,恭候大駕. 08/25 17:43
推 L0204:我真的很討厭樓上的…水桶一天有必要搞這麼大嗎? 08/25 23:53
推 Ulmaceae:推小朋友abcde的例子舉的真棒XDDD 08/26 01:18
→ velocriaptor:0204你就有比較好? 08/26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