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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 坦白說這可以不干我的事 不過既然已申訴 本人僅代表台中板板主群做以下回應 scott2009此人 於10月5日發文 10/05 scott2009 □ [閒聊] 賭場帳冊 中市3官警名列其中 內文雖為新聞轉貼 本來標題應該是採用 [新聞] 但原po因加以個人評論 依目前台中板板規明定 在新聞之中擅自加入個人評論 →依評論引用-13政治文規則 故若加入個人評論且不明顯屬於政治議題 並將標題改為 [閒聊] 板主可以爭一眼閉一眼 能不處份就不處份 但scott2009 又於10月6日發文 10/06 scott2009 [閒聊] 〈快訊〉鎮瀾宮副董胞兄涉毒 檢帶回偵訊 並在內文扯到和新閒本文不相干之政治人員 及相關政治評論 並且有人推文提醒.卻完全不予理會 另因板規有其規定 1 閒聊文 一個帳號限三天一篇 本選項限制字數最少100字以上。(未滿100字者水桶一週) 屢勸不聽或無視此項規範者,水桶兩週 2 13. 本板禁止政治文,政治宣傳文 (唯可討論關於大台中地區的政策議題,但討論內容勿帶有政治色彩) -以上劣退,水桶兩週 故板主kelvin521019 依板規 執行 閒聊文3天2篇 7d 及 政治文 14d 懲處 已算寬放 按理 可再加 未滿100字 7d 及 劣退 (新聞內文不可計算為文章字數) 但此人完全搞不清楚情況 來信給我 頭一回我回他 請向水桶他的板主詢問 我想這很合情合理 因為我本來並不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 但他似乎還是搞不清楚狀況 我就跟他說.推文中找得到被誰所桶.所因為何及天數 他竟然還是看不懂 scott2009卻開始 不斷以 法官.神.朕即天下.觸犯龍顏 等方式攻擊我給他的所有回應 所以很抱歉 我的口氣也很難再好下去 以上..為為何水桶和經過及申訴回應之一 另再回應 有關於救濟程序一事 發文者對於所受處分 自可來信請教版主群 並敘明個人理由 惟發文者是否違反該版規範 仍應由該版版主群成員重新審視 故申訴者主張台中版無任何申訴救濟管道 應為其個人認知上之錯誤 重點在於.他根本沒有跟水桶他的板主討論過 我根本不可能給他任何回應 更加不可能依版主群名義來重啟救濟程序一事 其次.經重新審視該判決後 申訴人在台中版轉錄之文章係屬台中版之「新聞」分類 而卻又不當使用分類標題並於內文內加註個人評論 其行為業已違反台中版相關規定(Ⅰ-2、Ⅱ-13) 是故K版主針對該文之處置適法且並無不當之處 甚至已經是輕判 另申訴人認為K版主未能即時回覆該申訴 考量申訴人之行為確已明顯違反版規 且K版主亦於版規推文中明確標示違反規定內容及處罰, 應無再行通知之必要性 並且.scott2009 恐怕連信件都寄錯人了! 另外針對申訴人申訴個人回覆內容及口吻不當一事 誠如相關提示證據所示 該內容並未涉及任何人身攻擊、或毀損名譽之事 僅兩人針對文字看法不一 雖然我具有版主身份而非單純當事人 但我並未利用其職權而有影響當事人權利之行為 並提醒他.只是在台中板被水桶.故可向上申訴 本人也在此提供完整懲處理由為何.及板規引用為何 但很明顯申訴人scott2009.在此申訴中卻並非完全把重點放在受懲處一事 因此個人認為是否還需要討論針對文字筆鋒看法一事 就由小組長裁定 最後.... 看來scott2009依然不尊重組務板 對於 "對板主職權申訴前當事人必閱流程圖與須知" 一文恐怕也沒有看過 事故連 "被處分文章的備份" 都未曾提供........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20.224 ※ 編輯: catcues 來自: 118.170.120.224 (10/09 20:18)
scott2009:請客觀引論即可,莫加入個人情緒用詞 111.253.78.196 10/09 20:29
scott2009:另外推文提醒不予理會的部分可能須有舉 111.253.78.196 10/09 20:30
scott2009:證 111.253.78.196 10/09 20:30
scott2009:另外我的文章請完整引述,不要斷章取義 111.253.78.196 10/09 20:31
scott2009:兩篇文章的標準不一仍未詳述。 111.253.78.196 10/09 20:33
scott2009:我另外要挑戰的是,為何不能有救濟管道 111.253.78.196 10/09 20:34
scott2009:他卻回我:「大家沒這麼閒」。 111.253.78.196 10/09 20:34
scott2009:如果管理者向人型路牌一樣只會搖搖擺擺 111.253.78.196 10/09 20:35
scott2009:也難怪版上眾多有關於台中版的挑戰 111.253.78.196 10/09 20:36
catcues:這是你自以為吧....XD118.170.120.224 10/09 20:36
catcues:請先懂得尊重各板板規.再來為你自已辯解118.170.120.224 10/09 20:36
catcues:連板規都完全不看.別人何必尊重你所謂的118.170.120.224 10/09 20:37
catcues:救濟管道 ??118.170.120.224 10/09 20:37
catcues:再者所謂的情緒用詞.從你上方的信件內容118.170.120.224 10/09 20:39
catcues:就不難看出誰先開始.118.170.120.224 10/09 20:39
catcues:以及..你為何不敢公開出.最後回我的那封信118.170.120.224 10/09 20:40
catcues:件內容?118.170.120.224 10/09 20:40
scott2009:請問,政治文的定義有下文了嗎? 111.253.78.196 10/09 20:42
scott2009:還有,你沒有回信我沒有留底 111.253.78.196 10/09 20:42
scott2009:我一直想跟你說,劣文有很多原因 111.253.78.196 10/09 20:43
scott2009:八卦版討論法官濫權,我仍引用張升星的 111.253.78.196 10/09 20:44
scott2009:社論,被劣文我連哼都沒哼,我只是要傳 111.253.78.196 10/09 20:44
scott2009:遞正確的資訊,即使會被劣退我也在所不 111.253.78.196 10/09 20:45
catcues:難怪我覺得你的帳號那麼熟....118.170.120.224 10/09 20:45
scott2009:惜,我只是稍微跟你談一下法律關係 111.253.78.196 10/09 20:46
catcues:不說了..等判決吧118.170.120.224 10/09 20:46
scott2009:並不是每一件事情都不可以挑戰 111.253.78.196 10/09 20:46
scott2009:判決也還有法院可以救濟,很多人的標準 111.253.78.196 10/09 20:47
scott2009:全賴自己喜好,這就是恣意也是枉法 111.253.78.196 10/09 20:47
scott2009:你可以再稍微看一下我的信,有無私德問 111.253.78.196 10/09 20:48
scott2009:還是僅於公評的說明我要一個定義而已 111.253.78.196 10/09 20:48
catcues:簡單回一下.你要的定義.此文已經清楚說明118.170.120.224 10/09 20:49
scott2009:簡單一句話不是版主說違規就違規 111.253.78.196 10/09 20:49
catcues:你再來的所有回覆.不也只是全賴你自己喜好118.170.120.224 10/09 20:49
catcues:想推翻早就明定的板規.不也恣意又枉法118.170.120.224 10/09 20:50
scott2009:推翻板規?太嚴重了,我只是要求爭議 111.253.78.196 10/09 20:53
scott2009:你稍微在看一下我寫給你的信版上都有 111.253.78.196 10/09 20:53
scott2009:連用您與閣下你都認為在下很虛偽 111.253.78.196 10/09 20:53
scott2009:而且還自我定義的我說謊然後還可恥?? 111.253.78.196 10/09 20:54
scott2009:很顯然的是對於挑戰你很敵視 111.253.78.196 10/09 20:55
scott2009:我會建議,如果有使用者要求爭議 111.253.78.196 10/09 20:57
scott2009:我不會認為人家很閒,而且我會告訴他 111.253.78.196 10/09 20:57
scott2009:如何申訴上訴甚至到法院提出起訴 111.253.78.196 10/09 20:58
scott2009:無論我的立論觀點如何正確,我都保留 111.253.78.196 10/09 20:58
scott2009:別人對我的批判以正其身 111.253.78.196 10/09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