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台中版管理者水桶標準不一
時間Sun Oct 9 14:07:25 2011
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no)?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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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scott2009
被 告:台中版版主群(catcues及iloveqk99)
請 求:應有統一標準或定義以便版友尊守
理 由:對於政治文的定義要求管理者回應,管理者已逾48小時未回應
原本要求我向水桶的管理者爭議的版主後來直接與我信件溝通
但溝通內容似乎南轅北轍,我要求救濟程序,他則說沒人這麼閒
相關細節將於稍帶出示溝通信件後公評。我連續兩天文章,都是轉錄新聞
執法標準似乎全賴其自由心證。
再者,錯誤引用法律,將本人行為類比為闖紅燈,卻忽略闖紅燈仍有交通法庭
可以聲明異議,錯誤類比已屬不當,我已法由信件溝通不知道又觸犯龍顏?
又說我言語羞辱?請問我用您或用閣下這樣算羞辱?
況且,catcues並非單純的審判者,我試著向他說明,是否可以告知申訴流程?
詳細就如轉錄信件。
舉 證:詳如轉錄信件
註:溝通紀錄若為信件 請將信件"轉錄"ctrl+x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若為水球 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請與板主確實溝通完畢,溝通未完就申訴視同程序不符水桶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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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末日之前,請允許我再點一杯伏特加+萊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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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52.40
推 catcues:iloveqk99 只是板友118.170.120.224 10/09 15:12
→ catcues:水桶你的板主是 kelvin521019118.170.120.224 10/09 15:13
→ catcues:到現在都還搞不清楚.就要來申訴?!118.170.120.224 10/09 15:13
→ catcues:你說:"我在任何一個版發文章都會看板規"118.170.120.224 10/09 15:15
→ catcues:很明顯.到現在還是沒看啊118.170.120.224 10/09 15:15
→ catcues:連誰水桶你搞不清楚118.170.120.224 10/09 15:15
→ catcues:另外 在你的回信中又是法官或者是神現在118.170.120.224 10/09 15:24
→ catcues:此文又加個龍顏...你怎麼不說這算不算汙辱118.170.120.224 10/09 15:25
→ catcues:卻來反問 用您或用閣下這樣算羞辱? ??118.170.120.224 10/09 15:25
→ catcues:真有你的!118.170.120.224 10/09 15:25
→ catcues:我已仔細查過此事件史末.並另以回文118.170.120.224 10/09 19:34
推 Geforce2GTS:程序不符 114.40.181.233 10/11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