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scott2009 信箱]
作者: catcues (昕 - 阿喵)
標題: Re: 水桶公告
時間: Sun Oct 9 09:31:03 2011
都被劣文過還能吵成這樣?!
你先好好學著怎麼用ptt再來說吧
要引用那麼多你所自以為的程序請自己去向上討論
往後有關你此事件的所有回應
非必要恕不再回應
※ 引述《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之銘言:
: 你對於法律所保障的全都一語帶過,何謂救濟我想你一直閃躲
: 既然已經閃躲了,就知道你或其他管理者可能沒有辦法做出合理的定義或裁示
: 我只想請教
: 第一、為何我送的爭議,沒有下文?
: 第二、政治文的定義為和?
: 第三、我被水桶的文章為何不能視為標題誤植?
: 其實這些問題我早就跟你反應過,如果有法律空白授權那是非常危險的
: 喜好恣意完全在沒有任何基礎的管理者下
: 至於您或者是閣下只是一個發文的基本禮貌,若您不需要這樣互相尊重
: 反倒罵我可恥或我認為有其救濟的必要卻只能回覆:你當大家很閒嗎?
: 閣下的論理論述似乎不是這麼的正確。
: 既然你是主管理者,那我再請教你一個程序問題
: 我非常確定這個版規根本沒有寫到
: 如果我送爭議,管理者沒有回覆是否應為這次裁定非有理由?
: 另外閣下引用的紅綠燈,與本案規則不同、法律授權不同,自不可援引比附。
: 我想請你記住一件事情,不是任何事情都無法挑戰
: ※ 引述《catcues (昕 - 阿喵)》之銘言:
: : 想罵人就罵人.還用個"您"字.不覺得虛偽?
: : 或者你以為這樣不購成對他人的污辱?
: : 是否話都給你說就好?
: : 那是否也能解釋成.自已不看紅綠燈.結果你闖了紅燈
: : 被警方攔下而開單..你卻還批評對方欠缺一點同理心??
: : 你以為大家都很閒
: : 明明板規清楚明訂.自己不看.被罰了幾天不能發文推文.下回多加注意不加好了?
: : 這樣言語羞辱何必? 很嚴重的事嗎?!
: : 並且一開頭就說謊你板規全看過了?!?!不覺得說謊很可恥?
: : 連標題都不用.又要閒聊連發.內文還政治文
: : 這樣還能大剌剌的說"板規你全都看過了?!"
: : 要就請你耐心等待.不然就請你再寄一次信
: : 不然你也可以向上申訴
: : 非常歡迎!!!
: : 你只是在台中板被水桶
: : 你要去向ptt法院提出爭議救濟
: : 現在馬上就大可以去做!!
: : 不過..如果你有任何一丁點勝算
: : 我相信99.9%的人就算有錢拿.也不會肯出來做板主
: : 你看!!又一個破綻
: : 任何一次修訂板規
: : 都有在板規下方記載.修改日期及修改內容
: : 連這都不知道
: : 你到底依據哪一點看過板規??!?
: : 連我一開始.回答你 誰水桶你.理由為何
: : 都會在板規文的推文中清楚記錄
: : 你都看不懂了!!還一再再來信爭吵
: : 這到底要怪我沒有同理心
: : 還是你連檢討自己連遊戲規則都不肯看的能力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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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有權能割地 孤臣無力可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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