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o1102 (SO LONG)》之銘言:
: ※ 引述《Rhomb (no happy )》之銘言:
: : 針對第1點
: : 相信”合購”和”販賣物品”的差別明眼人都看的懂
: : 合購:找人一起購買
: : 販賣:將物品販售給其他人
: : 何以界定不明?
: "合購" 不一定沒有直接利益相關.
: 就跟 "揪團" 不一定沒有直接利益相關一樣.
: 您自己都已經說自己的話有語病了. 還要硬拗嗎 ?
您認為我在硬拗我也沒辦法
合購是”找人一起購買”,
販賣物品是”將物品販售給其他人”
聰明如您看不出兩者的分別?
您說糾團”或許”有利益相關
那食記也”有可能”是店家廣告文
所以您覺得我要為了”有可能””或許””應該”發生的事件,來禁止板友po文章?
糾團交友或是食記遊記或是合購等文章
因為”有可能”有直接利益,所以禁止發文或是水桶?
: 販賣不可交換可. 販賣不是一種交換 ( 拿金錢與物品的交換 ) ??
您都說了,販賣是”物品與金錢”的交換
而交換是”物品與物品”的交換
如果您硬要說金錢也是物品,我也無話可說
: 看樣子您的邏輯學還要再去修一修.
看樣子您的邏輯學也沒高明到那去
: 既然規定有所不明確. 再修改就是了. 硬拗沒什麼意思.
: : 台中板板規針對不能發表的文章已經增加到18條,
: : 難道板主們還得針對什麼文”可以”發表,再一條一條明列?
: 基本上管理鬆散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 要明說嗎 ?
: 連有人張貼教導盜接第四台的違法行為而視而不見.
請找出此篇文章
就算漏刪了或沒發現您也可以申訴:)
而不是事後拿出來爭論
: 基本上就是你們對於文章的審核標準有問題 !
那找電腦系統來審核吧,
: 我並不想單挑規定, 但規定不明管理不嚴是事實. 無須辯解.
現在是誰在辯解?
您覺得怎樣才叫做規定明確管理嚴格?
是的我管理是不嚴格,台中板只是個地方板
我希望給予板友最大的方便
難道我要拿出憲法來一篇一篇訂定條文?
我早就在板規後面加上由板主”自由心證”
規定就算再明確
也會有”某些有心人士”刻意抓出漏洞來和板主爭執或是po文吵架
: : 第2點
: : 信中已經說明,您看不慣合購文,可來信與板主商討
: : 而不是直接噓文,影響po文者的心情以及增加看板上的爭吵
: : 而您卻在信中說
: : ”討論?? 台中版何時接受 "討論" 二字?”
: : 以及
: : ”規定不明確藉水桶以立威信何以服人?”
: : 這是您自己的想法,本人還是如信中說的”不予置評”
: : 再者,對於檢舉您的信件本人無法默視
: : 以上
: 不予置評就是根本無意接受不同意見.
對於無理取鬧不予置評
: 影響 PO 文者的心情? 請問何謂影響??
等到您的文章被噓時,就知道何謂影響了
: 當中除了質疑之外有沒有任何對於個人或管理的人身攻擊??
: 沒有!!
: 請不要拿你們的失職當成處罰一般使用者的藉口.
: 對於您的處罰與版主群失職之處本人表達嚴正立場. 無法苟同.
: 以上
總而言之就是您的合購文該留,別人的合購文該刪?
對於您無端噓文,在公告文底下吵鬧不休
被板友噓完,被板主警告後,還是沒有一絲悔意
本人,無法茍同
以上,請小組長明鑒
本人在小組長回文之前,不再做無意議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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