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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homb (no happy )》之銘言: : : 以上申訴. 懇請 小組長 予以處理. : 針對第1點 : 相信”合購”和”販賣物品”的差別明眼人都看的懂 : 合購:找人一起購買 : 販賣:將物品販售給其他人 : 何以界定不明? "合購" 不一定沒有直接利益相關. 就跟 "揪團" 不一定沒有直接利益相關一樣. 您自己都已經說自己的話有語病了. 還要硬拗嗎 ? 販賣不可交換可. 販賣不是一種交換 ( 拿金錢與物品的交換 ) ?? 看樣子您的邏輯學還要再去修一修. 既然規定有所不明確. 再修改就是了. 硬拗沒什麼意思. : 台中板板規針對不能發表的文章已經增加到18條, : 難道板主們還得針對什麼文”可以”發表,再一條一條明列? 基本上管理鬆散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要明說嗎 ? 連有人張貼教導盜接第四台的違法行為而視而不見. 基本上就是你們對於文章的審核標準有問題 ! 我並不想單挑規定, 但規定不明管理不嚴是事實. 無須辯解. : 第2點 : 信中已經說明,您看不慣合購文,可來信與板主商討 : 而不是直接噓文,影響po文者的心情以及增加看板上的爭吵 : 而您卻在信中說 : ”討論?? 台中版何時接受 "討論" 二字?” : 以及 : ”規定不明確藉水桶以立威信何以服人?” : 這是您自己的想法,本人還是如信中說的”不予置評” : 再者,對於檢舉您的信件本人無法默視 : 以上 不予置評就是根本無意接受不同意見. 影響 PO 文者的心情? 請問何謂影響?? 當中除了質疑之外有沒有任何對於個人或管理的人身攻擊?? 沒有!! 請不要拿你們的失職當成處罰一般使用者的藉口. 對於您的處罰與版主群失職之處本人表達嚴正立場. 無法苟同. 以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7.241.1 ※ 編輯: kuo1102 來自: 211.77.241.1 (11/26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