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homb (no happy )》之銘言:
: : 以上申訴. 懇請 小組長 予以處理.
: 針對第1點
: 相信”合購”和”販賣物品”的差別明眼人都看的懂
: 合購:找人一起購買
: 販賣:將物品販售給其他人
: 何以界定不明?
"合購" 不一定沒有直接利益相關.
就跟 "揪團" 不一定沒有直接利益相關一樣.
您自己都已經說自己的話有語病了. 還要硬拗嗎 ?
販賣不可交換可. 販賣不是一種交換 ( 拿金錢與物品的交換 ) ??
看樣子您的邏輯學還要再去修一修.
既然規定有所不明確. 再修改就是了. 硬拗沒什麼意思.
: 台中板板規針對不能發表的文章已經增加到18條,
: 難道板主們還得針對什麼文”可以”發表,再一條一條明列?
基本上管理鬆散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要明說嗎 ?
連有人張貼教導盜接第四台的違法行為而視而不見.
基本上就是你們對於文章的審核標準有問題 !
我並不想單挑規定, 但規定不明管理不嚴是事實. 無須辯解.
: 第2點
: 信中已經說明,您看不慣合購文,可來信與板主商討
: 而不是直接噓文,影響po文者的心情以及增加看板上的爭吵
: 而您卻在信中說
: ”討論?? 台中版何時接受 "討論" 二字?”
: 以及
: ”規定不明確藉水桶以立威信何以服人?”
: 這是您自己的想法,本人還是如信中說的”不予置評”
: 再者,對於檢舉您的信件本人無法默視
: 以上
不予置評就是根本無意接受不同意見.
影響 PO 文者的心情? 請問何謂影響??
當中除了質疑之外有沒有任何對於個人或管理的人身攻擊??
沒有!!
請不要拿你們的失職當成處罰一般使用者的藉口.
對於您的處罰與版主群失職之處本人表達嚴正立場. 無法苟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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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7.241.1
※ 編輯: kuo1102 來自: 211.77.241.1 (11/26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