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mouflage10 (NATURE嗨)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TaichungBun 板主kelvin521019
時間Mon Nov 21 13:06:19 2011
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no)?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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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camouflage10
被 告:
板名:TaichungBun
申訴對象: kelvin521019板主
請 求:
1.撤銷劣文紀錄
2.解除禁文處份
3.將新增規定納入板規文章或修改公告名稱
理 由:
1.
台中板的置底文章有以下四篇:
[公告] 板規-推薦/檢舉(水桶名單)更新20110626
[置底] 二手買賣(含超商.速食店) 買/賣/租/送/換
[公告] 3大置底公告整理(黃牛票.百貨.政治)
[公告] 關於交易文標題
2.
本人發文時有將"板規-推薦/檢舉(水桶名單)更新20110626"該文詳讀完畢。
3.
依據板規-發文注意事項-Ⅰ、預設發文種類- 5.[資訊]或[新聞],
本人此篇發文應合乎規定。
4.
依據板規-發文注意事項-Ⅱ、發表文章相關規範- 13. 本板禁止政治文,政治宣傳文
(唯可討論關於大台中地區的政策議題,但討論內容勿帶有政治色彩),
本人此篇發文應合乎規定。
5.
而本人以此向kelvin521019板主申訴時,kelvin521019板主以違反
"板上新聞內的文字禁止上色",及"文字顏色牽扯到政治人物"為由,
判決本人劣退並水桶。
6.
本人收到回信後感到疑惑,想說可能自己真的疏忽漏看此兩條規定,
故回到"板規-推薦/檢舉(水桶名單)更新20110626"此文查看。
但再次詳細查閱後仍找不到這兩則規定。
7.
於是本人就閱讀除了板規其他三篇置底文章,
才在"[公告] 3大置底公告整理(黃牛票.百貨.政治)"此篇公告中找到
"文字顏色牽扯到政治人物"此項規定。
但其並無記載"板上新聞內的文字禁止上色"這條規定。
8.
"[公告] 3大置底公告整理(黃牛票.百貨.政治)"有整理一辭,
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及國語小字典,
"整理"此辭有收拾、準備、整頓治理、使有次序之意思。
本人認為"整理"就是化繁為簡,將詳盡繁瑣的事物整理出重點。
而有關政治文的規定除了板規其它兩篇未載,
故" [公告] 3大置底公告整理(黃牛票.百貨.政治)"
內的政治文相關規定應是整理自板規一文。
整理文為減化內容彙整重點,必定不可能完全載明原文內容(板規),
否則失去整理意義,故再熟讀板規前提下,應不需再去閱讀整理文。
9.
此公告名為" 3大置底公告整理",內容應從另三篇公告中,
擷取較為重要或一般人易觸法之處…(依板主其認知)
其內容編製上應從另三篇公告中"已有內容"揀選出,
而非在此文創造"新內容",有悖其文名為整理。
不只有本人所觸犯的條目,本文還增加了很多原板規所沒有的政治文相關規定,
故本文標題不應為整理,而應為新增、補充或有相近意思之詞語。
10.
當初在使用整理為標題發佈此公告時,也應同時將新規定編進板規中,
避免剛加入此板的網友因板規的遺漏而觸法。
11.
kelvin521019板主回信中提到"既然你有熟讀版規 那你知道…"(詳見附件),
由此可知kelvin521019板主也認定本人所觸犯的規定應載於且已載於板規之中,
但實際上與事實不合。
12.
發出第二封信後,逾48小時未收到kelvin521019板主的回應。
舉 證:
1.
文章代碼(AID): #1E1fGJL3 (TaichungBun)
[公告] 板規-推薦/檢舉(水桶名單)更新20110626
推 kelvin521019:政治文 劣退+14d <camouflage10> 11/18 21:55
2、3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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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11.244
※ 編輯: camouflage10 來自: 118.170.211.244 (11/21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