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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mouflage10 (NATURE嗨)
標題: Re: 劣文退回(政治文)Fw: [新聞] 台中纜車案 兩千萬規劃經費過關
時間: Fri Nov 18 23:24:36 2011
板主您好,
我在"[公告] 3大置底公告整理(黃牛票.百貨.政治)"看到您說我觸犯的法規了。
這篇文所謂的的"公告整理",應是板規、二手買賣和關於交易文標題"
這三篇置底文的整理。
"整理"這個詞應是將原本龐大繁瑣的資料,挑出重點,彙整出精華;
而非將原始資料未有的東西,能"整理"出新的規定出來。
我在這個板上大部分都是潛水,很少po文章,
在po文前會針對我即將發表的文章性質及內容,
找出相關且詳細的版規以免觸法。
我轉這篇新聞時,我當然去板規裡面的新聞和轉文相關規定仔細檢索,
必免遺漏一些相關細則或附加條例。
整篇板規大全按照一般常識應是會比板規整理相較之下來得詳盡,
故我在讀完整份板規後,竟然觸犯到"板規的整理"所"新增多出"的板規,
我認為非常不合理。
新增板規應在制定後歸入原版規條例,
不應該在板規的整理文出現,
而導致讓人疏忽而觸犯未條列的新增條例。
還請板主能將新規編輯入原板規文章,並收回劣文處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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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camouflage10 (118.170.211.244), 時間: 11/21/2011 13:07:49